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貨櫃屋也要繳房屋稅?法規明定「定著於地」即屬課稅對象 【M傳媒房產中心/專題報導】 近年來,貨櫃屋、鐵皮屋等「非傳統建築」在市場上愈來愈常見,不僅有人將其改裝為特色飲料店、文創商鋪,甚至還有人作為住宅使用。然而,許多業主與民眾誤以為這些臨時建物不算「房屋」,因此不必繳納房屋稅。事實上,依據《房屋稅條例》規定,這些建物一旦符合「定著於地」的要件,就會被認定為課稅標的。 根據法條說明,凡是具備屋頂、樑柱,可供居住、營業或其他使用...
房地被拍賣也要報稅!中區國稅局提醒房地合一申報義務 【M傳媒財經中心/專題報導】 近期,中區國稅局提醒民眾,即便名下房地遭法院拍賣,仍屬房地合一稅課徵範圍,無論是否實際獲得拍賣價款,都必須依規定申報,否則可能面臨補稅及罰鍰。這起提醒源於日前查獲的一件案例,凸顯不少民眾對房地合一稅申報規定認知不足。 國稅局指出,房地合一稅自2016年1月1日施行,個人名下房屋、土地即便遭法院強制執行拍賣,仍應視為交易所得,納入所得稅課徵範圍。申報期...
換屋退稅陷阱多!國稅局揭三大常見錯誤 這些情況統統不能退 【M傳媒財經中心/專題報導】 想靠換屋退稅省一筆錢?小心踩到國稅局地雷!近來不少民眾誤解「重購退稅」規定,以為買新屋就能抵扣舊屋的獲利稅金,結果不僅退稅申請被駁回,還面臨補稅處罰。中區國稅局公布三大真實案例,明確指出「買新賣新」、同時持有兩屋、預售屋換約等情況統統不符合退稅資格,提醒換屋族一定要搞懂規則再行動。 【政策原意被誤解】 政府原本為了減輕換屋族的負擔,特別設有「...
基隆警示:土地未過戶先轉售恐挨罰 雙重稅務風險不可輕忽 【M傳媒 房產中心/專題報導】 隨著房市交易熱絡,基隆市稅務局近日提醒,近期發現不少土地交易案例中,買方尚未完成過戶就將土地再行出售,這類行為已違反《土地稅法》規定,未來將面臨更彈性的罰鍰處理。專家指出,除了地方稅處分,還可能牽涉房地合一稅補稅,投資者與自用買方都需特別注意。 基隆市稅務局表示,過去土地未完成過戶就再轉售者,依《土地稅法》第54條規定,罰鍰採固定比例,按土地移轉...
房地合一稅申報不可輕忽!營利事業成本錯置恐面臨補稅風險 M傳媒 財經中心/專題報導 隨著房地合一稅制度上路,營利事業在出售房屋或土地時,如何正確計算成本與費用成為稅務重點。財政部台北國稅局提醒,多筆房地交易若成本歸屬錯置,不僅可能適用錯誤稅率,還可能面臨補稅與爭議,影響企業自身權益。 國稅局指出,依《所得稅法》規定,營利事業出售2016年1月1日以後取得的房屋與土地,交易所得計算方式為「出售收入減除成本、費用或損失」,所得額即為課稅基礎...
重病期間提領存款稅務解析 國稅局:無法證明用途需計入遺產課稅 M傳媒 財稅中心 / 專題報導 財政部南區國稅局近期提醒民眾,被繼承人在死亡前因重病無法處理事務期間,若有提領存款的情形,納稅義務人需特別注意相關稅務規定。若無法證明資金實際用途,這些提領的存款仍應列入遺產總額課稅,避免後續遭補稅處罰。 根據《遺產及贈與稅法》相關規定,被繼承人在死亡前因重病無法處理事務期間所發生的舉債、出售財產或提領存款等行為,繼承人負有舉證責任。若...
房屋稅新制!五大節稅秘訣幫你省下數十萬冤枉錢 M傳媒 在高房價與高持有成本並存的時代,許多屋主正在不知不覺中多繳了數十萬元的冤枉稅款!根據各地稅務局統計,近年不動產稅務申報錯誤與遺漏情況頻傳,成為民眾沉沒成本的隱形黑洞。特別是自住與出租房屋稅率差異巨大,地價稅、自住條件、設籍人數等細節稍有疏忽,就可能讓持有成本翻倍成長。 自住房稅率1%起跳 設籍與實住缺一不可 自2024年7月起「房屋稅2.0」(囤房稅2.0)正式上路,將於2025年5月首次依...
虛報房地合一稅成本當心挨罰 國稅局示警:不實申報最高可處3倍罰鍰 M傳媒 財政部高雄國稅局近日發出提醒,民眾出售2016年後取得的房地產時,申報房地合一稅必須如實填報成本費用,切勿以不實資料虛列支出。國稅局強調,虛報成本費用不僅會被補稅,還可能面臨高額罰鍰甚至刑事責任,納稅人不可不慎。 申報規範:成本費用認列有據 根據現行規定,自2016年1月1日以後取得的房地產,若有交易行為都必須申報房地合一稅。所得額計算方式是以成交價減去原始取得...
虛報裝修費用逃漏稅?國稅局查核實例曝光 納稅人當心重罰 房地合一稅申報出現新型態逃漏稅手法。財政部高雄國稅局近期查獲納稅人利用虛報裝修費用來降低房地交易所得,藉此減少應納稅額的案例。該局呼籲民眾申報房地合一稅時應據實申報,切勿心存僥倖以不實資料列報成本費用,以免遭補稅處罰甚至涉及刑責。 房地合一稅申報要件與規範 根據所得稅法第14條之4規定,民眾交易2016年1月1日以後取得的房屋、土地,應依法申報房地合一稅。損益計算方式是以交易時...
重病期間提領存款未留憑證 當心全數遭補稅 親人病重期間,許多家屬會急於處理財務事宜,但若未妥善保留資金流向證明,可能面臨巨額補稅風險。財政部南區國稅局近日提醒納稅人,繼承人若在被繼承人重病期間提領大筆存款,卻無法舉證資金用途,全數款項將被認定為遺產課稅,近期就有案例因無法提出具體證明,2000萬元遭併入遺產總額補稅。 法令規範與執法原則 根據《遺產及贈與稅法施行細則》第13條規定,被繼承人在死亡前因重病無法處理事務期間,若發生舉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