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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地合一到底依據為何?何時通過?財政部長張盛和2日接受《News 98》廣播節目專訪,一一針對上述問題做解答。張盛和強調,法案目前仍在財政部醞釀,但已向行政院長毛治國報備,只要國民黨團有共識,行政院就會儘速送至立法院審查,期盼能在本會期通過。 對於外界紛紛質疑17%的稅率太輕,張盛和解釋,那是因為將打房的目標放進稅改,才會讓多數人覺得太輕,以全世界的標準來看,沒有國家是利用房地合一來打房。為了抑制短期炒作,財政部也制訂了自用屋持有2年內課徵30%所...
有民眾詢問,103年1至3月為租屋自住,於4月購屋自住並有貸款,申報當年度綜合所得稅時,可否同時列報房屋租金支出及購屋借款利息扣除額? 國稅局表示,依所得稅法規定,納稅人申報購屋借款利息列舉扣除額,必須先減除該申報戶儲蓄投資特別扣除額,再以此淨額申報,每戶扣除額上限為30 萬元;另房屋租金支出列舉扣除額每戶申報上限為12萬元。 在同一課稅年度之不同期間發生租屋自住及購屋自住之事實,其房屋租金支出與購屋借款利息, 若分別符合列舉扣除要件,在費用支...
關於奢侈稅的修正,民眾今年起須更加留心。為落實特銷稅(俗稱奢侈稅)條例抑制短期投機及穩定房市之立法目的、健全產業發展及維護租稅公平,立法院三讀通過「特銷稅條例第2條、第5條及第26條條文」修正案,並自104年1月9日起生效,本次主要修正內容有關不動產的部分如下: 一、將依法可核發建造執照之非都市土地之工業區土地納入課稅範圍。 二、修正自住換屋免徵奢侈稅之要件,除了符合辦竣戶籍登記之條件外,必須有自住事實。 三、增訂授權財政部對於銷售房地確屬非...
為維護課稅公平並健全房屋稅稅籍,台中市地方稅務局將自2月至11月,執行例行性房屋稅稅籍及使用情形清查,以落實房屋稅稽徵。 稅務局指出,民眾常基於需要變更房屋用途,例如在頂樓、一樓前後、陽台等處進行增建或改建,或在屋內增設電梯,卻疏於申報,導致房屋稅籍資料與實際情形不符。 稅務局表示,《房屋稅條例》第5條去年6月4日修正後規定,住家用房屋供自住及非自住適用稅率不同,這次清查重點包括自住、非自住、其他房屋使用情形及其適用稅率、減免稅房屋、新建...
最近有一則報導:「台股…亞洲吸金王」,台股十分罕見地成為今年亞股的外資買超最大的國家。累計到元月三十日為止,外資買超台股二一.四億美元,領先印度的二○.二億美元,而一向與台股在伯仲之間的南韓是賣超一○.三億美元,這原是值得稱道的事,因為印度股市這些年都是外資買超亞股之首,今年外資買超台股領先印度,這是十分不容易的事。 內資完全被邊緣化 不過,我們再深入看這個數字,如果扣掉外資貢獻的成交量,台股內資正快速式微中。我統計今年以來,外資進出比...
去年房市遭遇選舉與打房雙重打擊,整體買氣積弱不振;但仍有不少小坪數個案逆勢突圍,寫下亮眼的銷售成績,是什麼原因讓小宅業績獨占鰲頭呢? 去年歷經雙張會、央行限貸加碼、房地合一實價課稅與九合一大選等多空夾擊,房市交易量跟著自由落體,讓房仲與代銷業者苦不堪言,但都會區的首購小宅,猶如寒冬之際的鏗鏘玫瑰,不時傳出快速完銷的消息,令業界為之驚艷。傳統『房屋就要大』的消費習慣已被打破,演藝圈流行的纖體時尚也吹向房地產,不少業者鑒於小宅物件熱賣不...
台灣投保勞保的勞工高達1000萬,占總人口約43%,如何讓勞工安心退休,一直是全民關注的話題。今年7月初,勞動部推動勞退金改革方案,擬在勞工自提部分,開放自選投資標的,類似定期定額投資概念,讓勞工可以每月固定提繳一筆退休金到退休帳戶,自行挑選投資標的,希望透過投資複利效果,累積老本。 預計攸關勞工權益的自選投資標的方案,最快2016年上路,堪稱是勞退金改革的第一步。 七成不滿勞退制度 63.1%對改革案沒信心 為此,《遠見雜誌》與長期研究退休金議...
全新的104年公告土地現值已於104年1月1日公告,精明的納稅義務人已經開始盤算,土地移轉時如何節省土地增值稅了。因應年度公告現值的調整,首先要了解何種情況適用舊年度公告現值課稅,何種情況適用新年度公告現值課稅。 新竹縣政府稅捐稽徵局表示,新舊年度公告現值的適用,首先注意訂定契約日期,其次再看申報土地增值稅日期。依規定訂定契約後,以訂約日當天起算30日內申報者,即以訂約日的公告現值為土地移轉現值,超過立約日30日才申報,則以申報日的公告現值為移...
時序跨入二○一五年,全球金融市場又再度籠罩著黑天鵝效應,首先是油價進一步急跌,紐約油在七日盤中跌到每桶四六.八三美元,北海油則跌到四九.六六美元,油價急跌,衝擊著俄羅斯經濟,德國外長已警告,假如俄羅斯發生巨大金融危機,將危及全歐洲,進而傷及全世界金融體系。 另一個效應是希臘是不是會退出歐盟?由於希臘大選牽動了很多變數,上一回歐債危機的二.○版似乎又要重演,歐洲再度不平靜,表現在金融市場的不是股價的下跌,而是匯市又起大風大浪。這一周變化...
國稅局表示,日前民眾詢問,其於103年度將名下6筆土地計310萬元(含公共設施保留地2筆計100萬元)以買賣方式移轉予孫子A君, 但A君僅支付40萬元價金(受償標的為一般土地),其差額270萬元免除買方應支付價金,該視同贈與屬公共設施保留地部分是否需繳納贈與稅? 國稅局說明,依據都市計畫法規定,公共設施保留地因繼承或因配偶、直系血親間之贈與而移轉者,免徵遺產稅或贈與稅;即申報時應列入贈與總額計算,再於扣除額中予以同額扣除。 上述案例,若為一般贈與情形下移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