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財政部新制引爆房市震撼彈!精華區小宅稅負暴增343% 專家急喊:快檢查你家是否秒變「高價宅」 每坪單價120萬就中槍!2025高價宅新認定標準出爐,這些屋主慘了 財政部2025年實施新高價宅認定標準,打破過去只看總價的傳統,新增「每坪單價」門檻。這項改革讓許多看似普通的住宅也被歸類為高價宅,尤其精華區小宅首當其衝,部分案例顯示稅負較舊制增加超過300%,對2016年前取得房產並在去年售屋的民眾影響最為顯著。 財政部今年二月發布的「高價宅」新制,採行...
虛報裝修費遭重罰!國稅局查獲房地合一稅逃漏,連補帶罰135萬元 M傳媒 財政部北區國稅局近期查獲一起房地合一稅逃漏案件,有納稅人出售持有未滿2年的房地產時,涉嫌持關係人開立的不實發票虛報裝修費用150萬元,最終遭國稅局剔除虛報費用,補稅67.5萬元並處一倍罰鍰,總計連補帶罰135萬元,為納稅人上了一堂昂貴的稅務課。 北區國稅局揭露,納稅人甲君於113年2月出售持有未滿2年的房地產,在申報房地合一所得稅時,申報課稅所得120萬元,按45%稅率計算應納稅...
房屋稅新制隱藏陷阱!3-6月完工新屋恐收「16個月稅單」M傳媒 房屋稅新制上路後出現一個容易被忽略的稅務地雷。台中市稅務局提醒民眾,每年2月末日是房屋稅的課稅基準日,若在3月至6月間新建、增建或改建完成房屋,這段期間的稅額會被「併入下一期」計算,屆時屋主可能收到長達16個月的稅單,繳納金額將遠超預期。 房屋稅新制已於2024年7月正式上路,但許多納稅人可能還不清楚其中隱藏的課稅細節。 根據台中市稅務局說明,房屋稅課稅所屬期間為前一年7月1日...
共有房屋節稅必知!一關鍵日期錯過多繳稅,自住稅率這樣申請才正確 M傳媒 許多民眾不了解共有房屋的稅率適用規則,常常因此多繳冤枉稅。屏東縣政府財稅局明確指出,房屋稅是按各共有人「持分部分的使用情形」分別課稅,即使只有一位共有人符合自住條件,該持分部分仍可適用優惠稅率,但必須在關鍵日期前完成申請。 屏東縣政府財稅局近期接獲民眾陳小姐詢問,她與姐妹共同持有一間房屋,但因居住外地且戶籍不在該屋,擔心無法適用自住優惠稅率。財稅局明確回...
房屋稅率別搞錯!住家兼商號「按面積課稅」,稅務局揭常見誤區 許多民眾在自住房屋設立商號,卻對房屋稅計算方式存在誤解。台南市稅務局近期接獲不少詢問案例,發現民眾常誤以為全棟房屋都可適用住宅稅率,實際上稅務機關會按實際使用面積分別課徵,營業用部分稅率更高達3%,與住宅稅率相差甚大。 台南市稅務局近期發現一個普遍現象:許多民眾在自住房屋中提供親友登記設立商號,卻未意識到這將影響房屋稅計算方式。房產達人 張惠山 表示,根據《房屋稅條例...
地價稅11月開徵!9/22前申請優惠省4倍稅金 地價稅將於11月正式開徵,8月31日是納稅義務基準日,自用住宅優惠稅率申請進入倒數階段,符合條件者務必把握9月22日前申請期限。2025年地價稅將於11月1日開徵,8月31日作為納稅義務基準日,當天土地登記簿上的所有權人將負責繳納全年稅款。特別值得注意的是,想要申請千分之二自用住宅優惠稅率的民眾,必須於9月22日前提出申請,否則將按一般用地稅率課徵,兩者稅負差距可達四倍以上。 地價稅是地方政府每年向土地...
營業遷址別忘申請稅率變更 房屋稅省錢有撇步 商家遷址或停業後,房屋稅不會自動調整,民眾需主動申請才能改按自住稅率課徵,台中市稅務局提醒把握每年3月22日前申請期限 許多營業店家在遷移地址或結束營業後,常發現房屋稅仍被按營業用稅率課徵,感到困惑不解。台中市政府地方稅務局近期接獲民眾詢問,為何商號已經遷移,房屋稅還是有部分面積按營業用稅率課徵?事實上,房屋稅率的變更需要納稅人主動提出申請,不會因為營業登記變更而自動調整,這是許多納稅人...
自住免稅額400萬飛了!他賣房慘補稅百萬 專家揭「戶籍≠實際居住」關鍵差異 國稅局查核3大要件 設籍還要做對這件事才能省稅 一位納稅人賣掉2018年受贈取得的房屋,自行申報時減除400萬元免稅額後只繳納10多萬元稅款,卻被國稅局核定應補繳上百萬元稅額。這起案例揭示了許多民眾對「自住房地」認定的誤解──**設籍不等於實際居住,稅務優惠的背後有著嚴格的適用條件。 財政部中區國稅局近期發現一起典型案例,有民眾出售2018年受贈取得的房屋,自行計算稅負時適用自...
減稅紅利來了!行政院通過115年度總預算 四口之家年收164.1萬以下免繳稅 行政院昨日通過115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案,推出全面性減稅措施,預計讓租屋青年、四口之家及三代同堂家庭受惠,可支配所得將實質提升。行政院於昨日(21日)正式拍板通過「115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案暨附屬單位預算及綜計表」,其中最具亮點的是透過全面性減稅措施,大幅降低民眾稅負負擔。根據新制,明年起租屋青年年所得在62.6萬元以下、四口之家年所得164.1萬元以下,以及三代同堂年所得21...
遺產稅申報陷阱:生前兩年贈與財產未併入申報,恐遭補稅重罰 許多納稅人誤以為已繳贈與稅就完成稅務義務,卻忽略死亡前兩年內贈與特定親屬的財產仍需併入遺產總額計算,面臨巨額補稅與罰鍰風險。 財政部台北國稅局近日頻頻發現,納稅義務人申報遺產稅時常陷入一種誤區: 認為被繼承人生前已繳納贈與稅的財產就不必再列入遺產總額。這項常見的錯誤認知,正讓許多繼承人面臨巨額補稅與罰鍰的沉重負擔。 根據《遺產及贈與稅法》規定,被繼承人在死亡前兩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