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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住展房屋網/綜合報導】房地合一稅2.0將於7月1日上路,將會對短期交易課以重稅。據媒體報導,安侯建業聯合會計師事務所建議,自住者以個人名義購屋住滿六年,轉賣時即可適用最低10%稅率;但如果是包租公,則設立法人持有房屋會較為適合,因為適用營所稅率20%,可避免落入個人綜所稅率最高40%。 安侯建業稅務投資部執業會計師洪銘鴻指出,未來房地合一2.0適用稅率為個人與法人持有兩年內45%、二到五年35%;至於持有五年以上的稅率,個人五年到...
華南金資產管理公司今年五月將內科民權東路的全棟商辦,以總價4億,售予知名食品企業亞尼克(果)子工房。該棟商辦建坪約897.2坪,地坪約187.1坪,屋齡約11年,賣方去年第一季才以約3.3億取得該棟商辦,持有僅1年出頭就以4億轉手,扣除相關交易成本後,處分利益逾6600萬。 台灣房屋集團趨勢中心經理陳定中指出,目前內湖商辦行情約5-7字頭,而該筆交易單價僅4字頭,亞尼克算是買得划算,且對亞尼克而言該商辦運用彈性十足,一來是該商辦鄰近亞尼克內湖旗艦店,享地利之便適...
財政部為精準打炒房、健全房市,已完成「房地合一稅2.0」之修法並將於2021年7月1日起施行,同時也將納入預售屋與價值五成以上為不動產的公司股權交易。 勤業眾信聯合會計師事務所會計師張瑞峰指出,本次修法主要重點之一為「擴大房地課稅範圍」,目的即在防杜以股權移轉方式炒作不動產,規避房地交易所得稅負,乃將「交易持股(或出資額)過半數之台灣境內外營利事業之股份(或出資額),且該營利事業股權(或出資額)價值50%以上由台灣境內房地構成」納入房地合一稅2.0...
【住展房屋網/綜合報導】房屋稅在每年5月開徵,不少屋主最近收到稅單。不過,有些人名下只有一間房,為什麼最近會收到二張房屋稅單呢?基隆市稅務局指出,這類情形可能是車位內含公設惹的禍,雖然車位本身免房屋稅,但由於車位所內含的公設部分,因此會讓屋主負擔到額外的房屋稅。 基隆市稅務局表示,最近接到一些屋主致電詢問,表明自己名下明明只有一間房屋,為何會收到二張房屋稅稅單?稅務局指出,坊間許多社區大樓附設地下停車位,而其車位是...
【住展房屋網/綜合報導】「台北市房屋稅徵收自治條例修正案」延宕2年,終於日前於台北市議會完成二、三讀,將待銷售期從3年改為1年半、稅率從1.5%提高至2%,預計今年7月施行、明年開始課稅。 據媒體報導,針對台北市加重建商版「囤房稅」,建商表示,開發商定應是「製造、加工」住宅,並不是囤房者,所認為的囤房,對建商而言都是成本;建商強調,以近幾年開發商的建案平均毛利率來看,一個建案從買地、規劃、興建到交屋,動輒4、5年,毛利率平均...
【網路地產王/綜合報導】5月報稅季,為鼓勵住宅所有權人出租住宅給租金補貼戶,營建署表示,住宅法已明定公益出租人有綜合所得稅、房屋稅、地價稅等3大稅賦優惠,房客如果領有租金補貼,房東即自動成為公益出租人(愛心房東),原則上不用另外提出申請,只需要在申報綜合所得稅如實申報即可。 營建署表示,公益出租人享有房屋稅比照自住住家用稅率1.2%的稅賦優惠,由政府主動認定公益出租人。如果房客沒有申請租金補貼,房東也可以主動申請核發公益出租人認定函。 至於綜...
【住展房屋網/綜合報導】據媒體報導,針對囤房稅訂定與否,財政部長蘇建榮日前表示,為加強稅基合理化,未來擬要求地方政府評定房屋現值後,將成果報財政部核備,並定期公開、訂定努力程度指標。 立法院財政委員會昨日併案審查各版本房屋稅條例,有關「囤房稅」的修法草案。 蘇建榮指出,現行的房屋稅條例中,已有諸多工具授權地方政府實施囤房稅,但目前卻只有台北市、宜蘭縣及連江縣,針對囤房情形實施差別稅率。他表示,除各縣市未必訂定差別稅...
5月除了綜所稅,還有房屋稅!節稅眉角大公開!地政士來了!本集來賓「現代地政聯盟召集人王進祥」買了房子之後,除了個人綜所稅還有「房屋稅」!什麼是房屋稅?違章也要課稅?原來房貸可以列舉在綜所稅扣除?為什麼房屋移轉過戶,還要幫屋主繳房屋稅?營業、非住非營和住宅用,我是哪一種?如何繳房屋稅可以更省?快來聽這集!【本集重點】01|房屋稅是什麼?為什麼要課房屋稅?03:1502|違章建築也要繳稅?使用權概念!03:5503|我有黃金馬桶,房屋稅就增加?什麼是增加...
【住展房屋網/綜合報導】行政院表示,為防杜將房屋分割為小坪數規避稅負的不公平現象,並將公司排除在免稅適用範圍,22日通過財政部擬具的「房屋稅條例」部分條文修正草案,將函請立法院審議。行政院長蘇貞昌表示,此次修法是「健全房地產市場方案」的配套措施之一,主要是防杜藉由將房屋「化整為零」分割為小坪數,規避房屋稅負的不公平現象;也將公司排除在免稅適用範圍,特別遏止避法牟利的行為。 財政部指出,為明定適用住家房屋現值在新臺幣10...
【住展房屋網/綜合報導】財政部高雄國稅局日前接獲民眾詢問,民眾於2015年以300萬元買入的一處房地,買入後支出整修費用100萬元,其中包含窗簾、冷氣機及家具用品等10萬元,房地於2020年以500萬元出售,另支付予房仲業者2萬元。買入及賣出均未拆分房屋及土地價格,因該房地於2016年前取得,出售時非屬房地合一課稅範圍,可否以2020年度該屋出售時的房屋評定現值乘以部頒所得標準率來申報房屋部分財產交易所得? 高雄國稅局表示,個人出售出價取得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