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發布:2026年01月2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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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地合一稅2.0新制申報注意 財政部北區國稅局提醒營利事業逐筆填報、避免補稅 【M傳媒/台北報導】 財政部北區國稅局表示,房地合一稅2.0新制自110年7月1日起施行,依所得稅法第4條之4規定,營利事業交易自105年1月1日以後取得的房屋、房屋及其坐落基地,或依法可核發建造執照之土地、設定地上權使用權、預售屋及其坐落基地(以下簡稱房地),應依所得稅法第24條之5規定計算交易所得額,並依持有期間適用差別稅率計算應納稅額,合併於交易年度營利事業所得稅申...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