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台南東區將迎第二家好市多!2028年開業預計帶動商圈發展 台南市府正式宣布,美式賣場好市多(Costco)確定將在台南東區南台南車站特定區段設立第二家分店。這項重大投資案經過評選程序,好市多公司獲選為最優申請人,預計2027年至2028年間完工營運,將成為台南東區新一代商業地標。 根據市府規劃,該基地位於東區新都心段25、26地號土地,占地2.3公頃的"國際物流商城區",屬於台糖土地。開發內容初步規劃包括地上1層商場、2至3樓與頂樓停車場。此案採BTO模式(...
自住房設商號稅率飆5倍!稅務局揭房屋稅課徵關鍵 一紙商業登記讓自用住宅稅負暴增,房屋稅「混用計稅」規則成納稅人最容易忽略的稅務地雷 台南張先生最近收到房屋稅單時驚訝地發現,自家僅提供親友設立商號的房屋,竟有部分面積被按營業用稅率課徵房屋稅,稅負瞬間增加五倍之多。這起案例背後,牽涉到多數屋主都不熟悉的房屋稅「混用計稅」規則,成為許多納稅人意外的稅務負擔。 混用計稅的關鍵規定 台南市政府財政稅務局說明,依據房屋稅條例第5條規定,...
都市農地稅賦調整 財稅局:公共設施完竣即改課地價稅 嘉義縣財政稅務局近期接獲民眾詢問,表示其位於住宅區的土地長期種植蔬菜,卻突然被改課地價稅,質疑「農用為何仍需繳稅?」該局說明,依《土地稅法》第22條規定,都市土地若屬住宅區、商業區或工業區,僅在「公共設施尚未完竣」且仍作農業使用時,才可課徵田賦(目前停徵)。一旦公共設施(如道路、自來水、排水系統、電力)建設完成,即使維持農用,仍須改課地價稅,以符合土地使用分區的稅賦原則。 ...
屏東老宅土地稅優惠卡關 10%門檻成關鍵 屏東縣政府財稅局近期針對自用住宅土地增值稅優惠申請發布重要提醒,特別強調「房屋評定現值須達土地公告現值10%」的關鍵門檻。這項依據土地稅法第34條第3項及財政部相關解釋令的規定,讓許多擁有未登記老舊建物的民眾,在出售土地時才發現可能喪失優惠稅率資格,引發地方關注。 財稅局指出,實務上最常見的爭議在於「10%比率」的認定標準。根據規定,這個比例是以「該基地上全部建物評定總現值」與「基地公告土地現值...
戶籍遷出影響地價稅優惠 財稅局提醒保留1人設籍關鍵 嘉義縣財政稅務局近日接獲民眾陳小姐臨櫃詢問,因子女學籍問題需全戶遷出戶籍,但實際仍居住於原自用住宅,是否還能適用優惠稅率課徵地價稅?財稅局明確回應,即便實際居住,只要全戶戶籍遷出,就無法繼續適用自用住宅優惠稅率,必須改按一般用地稅率課稅,稅負可能增加數倍。此案例凸顯許多民眾對稅務規定的誤解,尤其在戶籍與稅務優惠的連動關係上,稍有不慎就可能影響自身權益。 根據現行規定,地...
詐騙集團盯上你家房子!『台版地面師』1年狂騙1.5億 律師+警察竟是共犯 近期不動產詐騙案件層出不窮,手法日益精緻化,甚至出現結合公務體系人脈的集團犯罪。嘉義市近期破獲一起「台版地面師」詐騙案,犯罪集團橫跨警界、司法及戶政單位,透過偽造遺囑等手法,一年內詐得近1.5億元。這類案件凸顯現行不動產登記制度的漏洞,也提醒民眾必須提高警覺。 這類詐騙集團通常鎖定未辦理繼承登記的不動產下手,尤其偏好子女旅居海外或無繼承人的老年人物業。犯罪手法...
重劃區地價稅減免期滿 嘉縣提醒民眾留意稅額變化 嘉義縣財稅局近期接獲不少民眾反映地價稅額增加,經查發現多與市地重劃區減免優惠期滿有關。財稅局特別說明,依《土地稅法》規定,重劃區土地在重劃期間可免徵地價稅,完工後前兩年減半徵收,第三年起恢復全額課稅,提醒民眾注意自身權益。 嘉義縣財稅局表示,近期太保市、中埔鄉等重劃區工程陸續完工,許多地主在享受兩年減半徵收優惠後,今年開始恢復全額課稅,導致稅單金額較往年明顯增加。這並非稅率調漲...
法院判決回復土地所有權 別忘申請退還土地增值稅 屏東縣近日傳出一則值得關注的稅務案例。小陳與阿明這對多年好友因三年前一筆屏東市區房地買賣糾紛對簿公堂,今年初法院民事判決終於確定,小陳得以向地政機關辦理塗銷登記,重新成為土地所有權人。然而,更令小陳驚喜的是,稅務專家提醒他還可以申請退還當初繳納的土地增值稅,這項權益往往被許多民眾所忽略。 屏東縣政府財稅局對此特別說明,當土地原先因買賣或贈與辦理所有權移轉登記後,若經法院判決確定...
地價稅課徵新規 公共設施完竣土地將改課地價稅 屏東縣政府財稅局近日針對土地稅賦徵收標準做出明確說明,引發在地農民與土地所有權人關注。根據現行規定,已規定地價的土地原則上應課徵地價稅,僅有特定農業用地在符合條件下可維持課徵田賦(目前停徵)。這項政策調整將直接影響都市計畫區內農地的稅賦負擔。 財稅局解釋,所謂「可課徵田賦」的土地必須同時滿足兩個關鍵條件:一是土地性質須為非都市土地的農業用地,或都市土地的農業區、保護區且實際作農業...
農地光電稅務指南:合法設置可維持免稅優惠 屏東縣財稅局近日針對農地設置太陽能光電設施的稅務疑慮提出明確說明,為有意發展綠能的農民釐清關鍵稅務問題。根據現行規定,農民在維持農業經營的前提下,依法設置太陽能發電設備,仍可適用田賦停徵的優惠,不必擔心因此增加地價稅負擔。這項解釋為農地複合利用提供了明確的稅務指引,也呼應政府推動綠能發展的政策方向。 屏東縣財稅局強調,農地設置太陽能設施的稅務認定關鍵在於是否持續進行農業經營。農民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