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看房只帶一次就消失?網友怒問:能不能直接換業務? M傳媒 房產中心/專題報導 買房本來就是人生大事,但不少購屋族都遇過「雷業務」,讓原本興致滿滿的購屋計畫,瞬間降到冰點。近期有社團網友分享經驗,想談價格的建案,卻碰到不太合拍的業務,只接洽帶看一次就草草收場,家人看完也一致覺得不適合。於是他想換另一位業務,但卻疑惑:這樣做會不會讓原本業務還是拿到抽成?是否有辦法「完全切割」,換人談價格、簽約? 為什麼會想換業務? 房仲或建案業...
菜鳥買房12聖經條款曝光!他看屋2年終成交:空白說明書別簽、拜土地公有用 M傳媒 房產中心/專題報導 在房價高漲的時代,如何買到理想房屋成為許多人的難題。近日一名網友在「買房知識家」社團分享自己歷時兩年終於購屋成功的經驗,貼文引發熱烈迴響,被網友譽為「新手買房聖經」。 該網友開頭就欣喜寫道:「我買到房子了!!!取之社團,回饋社團。」表達對社團協助的感謝之情。這篇超過千字的購屋心得,詳細記錄了從看房到成交的完整過程,特別整理出12項...
在台灣,房地產始終是重要的資產配置選項。當我們走進接待中心,銷售人員通常會熱情地介紹黃金地段、便利交通、豪華公設,或是未來捷運的增值潛力。這些「看得見」的價值,往往主導了我們的購屋決策。然而,有一項「看不見」的價值,正悄悄地成為房價的關鍵驅動力,那就是—建築結構安全。特別是在近年地震頻繁的背景下,大眾對於居住安全意識大幅提升。消費者開始意識到,一棟房產的價值不僅在於它能帶來多少租金或增值,更在於它能否在危難時刻保障生命與財產。一個結構...
自從颱風、豪大雨接連重創南台灣之後,購屋大眾又開始注意買房子別買到容易被水淹的這件事。其實台灣位處亞熱帶氣候,每年有好幾個颱風侵襲住家,幾乎是肯定的事,因此買房子之前,民眾一定要牢記以下的「二不、三要」原則,才能確保花大錢買下來的房子平安無事!一、不買坡度大的山坡住宅山坡地的房子有空氣好、居住環境優美等好處,但是如果地勢坡度太大,那就不妙了!多少坡度的山坡地房子就算坡度太大?通常超過15~20度就要再三考慮了,因為住在坡度太大的山坡地住...
文/許若菱 《The Economist》(經濟學人)2025年4月30日的文章〈How a mortgage transforms your investment portfolio〉(房貸如何改變你的投資組合)文章探討「房貸不只是財務負擔,它實際上重塑了你的投資組合,甚至讓你在某種程度上像是對沖基金經理。」這觀念看似有點艱澀,其實不會,因承擔著房貸的你我,早已身在其中。 房貸非單純「負債」,而是市場邏輯的參與權 以此觀點來看,在我們還沒買房之前,是「站在房地產的空頭部位」,也就是賭房價不會上...
「房價真的還能再漲嗎?」這句話在台灣房市已經講了十幾年。每當有人猶豫該不該買房,總會有聲音說「等等看會不會跌」,但現實卻一次次打臉。近日就有一位網友在聊天中,發現自己早幾年入手房產的決定,竟替自己省下了整整一間房的價差,讓人不禁感嘆:買得早真的是運氣,也是實力。 這名網友在網路論壇Dcard上發文,透露某天在社區電梯中遇見一位熟悉的面孔,仔細一看竟是他多年前的高中同學,兩人寒暄後才發現竟住在同一棟大樓,彼此都感到十分驚喜。不久後原PO邀請對...
房仲刊登廣告為求吸睛,內容誇大不實成為亂象,內政部自7月1日起將針對「廣告不實」開罰,恐引發一波房仲業「網內互打」潮。有部份房仲抱怨規範太嚴格。對此,財經專家何世昌指出,照實描述就不會被罰了,然後盡量不要得罪同業,「拿刀捅最兇的通常是同業。」 何世昌14日在《何世昌的房產知識Buffet+》粉專表示,7月1日起,內政部開始針對房仲廣告不實開罰,有部份房仲贊同廣告應如實陳述,有部份房仲抱怨規範太嚴格。他認為「誠信」是房仲業最根本的要求。 他指出除...
最近又有建商推出「公司無息貸款」給購屋民眾了!只要房市不景氣、或是房價太高的時候,總是會有一些建商伺機推出「總價5~10%的公司優惠貸款」方案給購屋民眾,主要的目的是想要降低想買房子的人自備款壓力、增加民眾購屋的誘因。近期國內的房地產市場正好面臨買氣不振、房價仍高、房貸申請不易的三大難題,此時建商順勢推出「公司無息貸款」也就不令人意外了。不過這項方案牽扯到購屋的高額貸款及借貸的權利、義務,其中有許多玄機及眉角,不一定完全像建商廣告說得這麼...
「房仲業地震!FB賣房廣告『近捷運』『可停車』沒證明就開罰」 近日地政局針對網路不動產廣告展開專案稽查,要求業者「廣告文案必須與事實相符」,若無法提供證明文件,最高可依《公平交易法》開罰2500萬元。此舉已引發仲介業者高度關注,有業者透露,近期同業檢舉案件激增,連「公寓1樓可停車」這種常見話術都需提出證明,顯見政府稽查力度正在加大。 一句「有建築線」引發稽查 據悉,該案起因於一名房仲在Facebook刊登乙種工業用地銷售廣告,文案中提...
買房糾紛時有所聞,有民眾透露與友人5年前合資買房,房貸掛在自己名下,再由朋友匯款分攤,直到近期出現資金需求,希望能把持分依照實登價格賣給對方,卻被要求以「3年前」的市價轉讓,最終鬧上法院,對此律師直言自保只剩1個選項,最好還是能再多溝通。 民眾在Dcard發文表示,大約5年前與朋友一起買預售屋,貸款掛在自己名下,原本說法友人每月匯款到指定帳戶,以房租模式分攤房貸,直到雙方為了出售持分撕破臉,甚至對簿公堂。 原PO透露,自己近期有資金需求,提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