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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長輩贊助買房能減輕負擔,但兩代人對房子的想法可能相左。有網友表示,自己和老婆的長輩都願贊助,但自家長輩堅持要合八字看風水,要求他們退訂看中的房子,讓他很苦惱。 該名網友是在臉書社團「買房知識家」發文,表示自己和老婆表達想買房的意願後,女方家長願意無條件贊助頭期款,自己家的長輩聽說後也口頭承諾,願意贊助和女方家長相同的金額。夫妻倆看房約半年後,看中了某間新成屋透天厝,因為長輩要資助,因此也向雙方長輩介紹了該間房子,並詢問長輩們的意見...
台灣房價高,不少人感嘆要靠家裡幫忙才能買得起。有網友提問,若沒有家人幫忙,自己也只是月薪3到4萬的小資族,有機會靠自己買房嗎?引發許多網友留言討論。 該名網友在臉書社團「買房知識家」,好奇提問:「請問現在真的有月薪3~4萬,沒家人幫忙,靠自己買房的人嗎?有的話可以分享一下買房經驗嗎?」 此話題引發許多網友留言,不少靠自己買房的網友紛紛留言:「10幾年前結婚時,月薪4萬不到…..拚一把買房,很苦很累很緊,但還好買了」、「+1,生活品質很差...
前夫還住在登記持有的房子裡,到底該不該即時停損賣掉?有女網友最近為此事困擾,上網詢問建議。由於她購屋剛滿2年後,房子登記在自己名下、房貸也是她在繳,如今離婚了她帶著孩子在外生活,房子倒是前夫在住,覺得房貸揹得很不值得,想賣掉卻又不甘心。專家建議,應取回房屋使用權,再來考慮出售或出租,若捨不得賣出,有權收取租金、與前夫簽署租賃合約。 該名女網友在臉書社團《買房知識家》求助,她買房不久後離婚了,房子登記在自己名下、貸款也是以自己名字貸和繳...
根據中央氣象署統計,台灣每年至少發生上千起有感地震,也曾傳出房屋坍塌的災情,建築結構安全成為焦點,因此有人呼籲防震「應該每10年更換一次新成屋」,特殊觀點被網友揶揄「除非你是郭董」、「建商臥底的推銷員」,意外掀起話題。 民眾在臉書社團「買房知識家」發文,主張台灣經歷多次地震經驗,「建議各位,每隔10年,換一次新成屋。」根據原PO說法,自己就是每隔10年換一間房,手法是賣舊房換新屋,還強調「盡力而為其實不難」。 文章吸引上百則留言,網友普遍...
多數民眾買賣房屋會委託仲介,日前卻有屋主上網詢問,買家私下表態想直接交易,令他好奇是否可行?文章曝光後引發熱議,更掀起支持與反對兩派論戰。 民眾在臉書社團「買房知識家」發文表示,房子已經委託給房仲,某次結束帶看服務之後,賞屋的人主動聯繫想買房,「這樣我是不是違約!」 文章內容隱晦,沒有明說想跳過房仲直接交易,但仍釣出一票網友怒噴原PO「不尊重服務業」、「做你的生意好可憐」、「你完全是個不尊重服務業的人,希望永遠不會有需要有人為你服務...
根據行政院介紹,為了因應國際減碳趨勢、提升台灣能源自主,政府自2016年5月啟動能源轉型,以減煤、增氣、非核、展綠當作發展方向,政府帶頭倡導綠能也催生相關商機,其中就包括「種電」業務,就有民眾分享祖傳的土地被廠商提議租借種電,因意見歧異差點鬧家庭革命,意外掀起話題。 「種電」是指在閒置空間建設太陽能發電板等設施進行發電,大致分為三種類型,除了在自家屋頂擺放太陽能板的「屋頂類型」,還有將太陽能板安裝在土地的「地面類型」,以及設置在魚塘、水庫...
大多數民眾買賣房屋會委託房仲處理,因此找到一位值得信賴的房仲,是買賣房屋的第一要素。 近日一名網友在網路上分享和房仲交涉過程,卻覺得房仲「開價前後」態度差異很大,開價前說「盡量出價我來談」,開價後又改口「這價錢差太多屋主不會答應」。網友認為房仲的功能就是要去和屋主協調價格,而不是照屋主開價當傳令兵,讓他怒嗆「服務費會不會太好賺了點!」 該名網友在《買房知識家》社團PO文,分享自己與房仲過招的經驗,他表示每個仲介事前都是「你盡量出價我們努...
台灣都會區住宅普遍老舊,多須依靠都更、危老來重建改善,然而幾乎每個都更案的背後都有正反兩方立場難整合,導致曠日廢時,許多老屋主等不到入住新房子而無限唏噓。有民眾氣得分享自家200多戶的都更案談了快10年,現在只缺1戶就可以重建,「一直死拖著要求更好的條件」。 民眾在臉書社團「買房知識家」分享自家的都更進度,前後談了快10年,現在只缺1戶就可以重建,「但是他們一直死拖著要求更好的條件,如果他不同意我們200多戶都沒辦法改變,真的很氣!」 雖然不...
2024年7月迄今,傳出部分銀行放款滿水位並且對內下達限貸令,申請房貸似乎變得更困難,但日前有民眾分享,首購找銀行貸款40年期,利率只有2.185%,並且坦言「有被嚇到」,貼文曝光也引發網友熱議,除了羨慕原PO的貸款條件,還有人開玩笑詢問「你是黃仁勳本人?」 民眾在臉書社團「買房知識家」發文表示,日前到台銀申請房貸,提交綜所稅的單據以及買房資料,可以貸款85成、40年期,利率還只有2.185%,貸款條件比預期的更好,「嚇到,我本來想說30年就好。」 原PO透露...
不論買房或賣房,若透過房仲服務,都需負擔「仲介費」,內政部規定,雙方收取的服務費總額不得超過成交價的6%,卻有網友指出「長輩說,以前買房是買方2%賣方1%的服務費」,質疑現在房仲服務費趴數太高「差這麼多」。沒想到一票內行人紛紛留言指出,早期「中人」行情非合法,賺價差、三角簽的狀況很嚴重,黑幕重重,甚至「以前仲介有的拿得比屋主多」。 民眾在臉書社團「買房知識家」發問,聽長輩說,以前買房是買方2%賣方1%的服務費,為什麼現在跟房仲買房,買方要付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