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現在真的適合買房?專家點名三類人「先別急著進場」 【M傳媒房產中心/台北報導】 房價高檔盤旋,市場卻仍不乏「該不該買房」的討論聲浪。近日有網友在臉書《賣房知識家》社團發文提問,提出一份「買房前自我檢測表」,直言若符合三種特徵,現階段反而不適合購屋,引發大量共鳴與討論。對此,房市專家也出面解析,強調買房不是標準答案,應回到個人財務結構與人生規劃本身。 該名網友指出,第一類不適合買房的族群是「遊牧型人才」。這類人職涯發展具高度流...
近年房價高漲,買房壓力倍增,由於房貸首購與「新青年」的低利率與長寬限期優勢,讓許多人萌生藉此「以房養房」的念頭。然而,財政部已於2024年全面升級查核機制,嚴格執行「限自住」規定。若抱持僥倖心態違規出租,不僅優惠將被取消,更將面臨沈重的財務代價。本文將解析首購利率與新青安利率買房後,在出租規定上的差異,以及可能面臨的財務風險。延伸閱讀:首購不是「第一次買房」!和新青安有何不同?五大QA整理一次看首購身分的銀行利率,純商業行為可出租首購的字...
租金補貼遭追繳 內政部:生活變動未回報是主因,分期繳可減壓 | M傳媒 【M傳媒房產中心】 近期全台租屋族紛紛在社群平台上崩潰發文,表示「政府要我把租金補貼吐回去,而且金額比年終還高」,三、五萬起跳,半年一年累積甚至讓現金流瞬間被打爆。內政部國土管理署說明,這波追回潮源自於各縣市正在全面清查租金補貼資格與領取情況。 官方統計顯示,去年六都核定的租金補貼案件約 74萬件,其中被認定有溢領情況的約 2.1萬件,占比約 2.8%。其中,新北市與桃園市...
2026默默收貨,2027快樂收穫——從命理看房市節奏 從事房貸工作20餘年,常常有人問我「現在可以買嗎?」。 我的答案從來不是「可以」或「不可以」,而是「要看你自己的時間點對不對」。 市場有市場的節奏,你有你的節奏,這兩個對上了,買房才會順。 今天我想從三個角度,聊聊2026到2027年的房市時機:經濟面、八字年運、紫微四化。 一、經濟面:2026是「收別人斷捨離」的時機: 2026年,市場大概會是近幾年最安靜的一年。 央行的信用管制還沒完全鬆手,銀行...
《買房知識家》群魔亂舞?賣厝阿明;房市不只在修正價格,也在修正心態 | M傳媒 【M傳媒房產中心】 最近滑臉書《買房知識家》,不少網友都有同一個感覺:這裡本來是交換買房經驗的地方,現在卻越來越像情緒戰場。買不起房怪政府,房價高怪建商,貸不到款怪銀行,看屋不順怪房仲,投資客、屋主、政策、通膨、全世界幾乎都成了箭靶,但很少人回頭問一句,自己在「賺錢能力」這件事上,到底下了多少功夫? 房價確實不低,制度也有待改善,但《買房知識家》...
租金補貼追繳風暴!收到公文別慌,山哥教你三招自保! | 房產達人張惠山(山哥) 各位房東、租客朋友大家好,我是山哥。 最近我的手機響個不停,好多租屋族急著問我:「山哥山哥!我收到政府寄來的公文,說我房租補貼領太多,要一次還好幾萬塊,怎麼辦?」眼看年關將近,這種通知簡直比房東催繳房租還嚇人。今天,山哥就來幫大家拆解這波「租金補貼追繳潮」到底是怎麼回事,萬一收到了又該怎麼應對。 風暴怎麼來的?2.8%背後的真相 這波追繳潮,簡單來說,就...
房貸三分之一 VS 房租三分之一,居住問題被錯位標示? | M傳媒 【M傳媒房產中心】 「過去的『三分之一法則』,是衡量能否買得起房的門檻;現在同一個標準,卻成了年輕人租得起房的及格線。」這句話道出了當前租屋市場最沉重的現實。官方數據與民間感受間的巨大鴻溝正在撕裂社會認知:當主管機關將「房租支出占所得三分之一以下」定義為「可負擔」,數百萬租屋族感受到的卻是生存空間的步步緊縮與深沉的無力感。 月薪三萬,繳完房租已逼近貧窮線 最新的市場調查描...
「專家投資角度看可負擔宅?桃園年輕人買房本意被扭曲」 | M傳媒 【M傳媒房產中心/報導】 最近,桃園市可負擔住宅成為熱議話題,不少專家、投資評論人士把這類房子當成「投資標的」來分析,甚至算出預期報酬率、未來增值空間,建議買家挑便宜、挑潛力區段。對此,「賣厝阿明」直言,這種看法完全本末倒置。 桃園可負擔宅政策的本意,其實非常單純:幫助年輕人、剛起步的家庭解決居住問題,讓他們有機會「踏入房市、完成置產人生目標」。這些房子不應被視為短...
台灣預售屋市場降價搶量趨勢明顯 專家:買房「該買就買」 【住展雜誌 林喬慧/台北報導】 儘管房市整體偏冷,但預售屋市場今年可望出現明顯「降價取量」趨勢。住展雜誌分析,買氣長期疲弱、賣壓卻不斷累積,使建商不得不採取讓利策略以刺激銷售。 預售市場待售量驚人。據何世昌估算,全台新建案待售約十八萬戶,扣除新成屋後,預售屋仍有約十六萬戶。以台灣一年正常預售成交量約十二萬多戶計算,即使今年不再推出新案,現有庫存也至少需要一年半才能消化完畢。...
下斡旋竟輸給「沒下斡旋」買家? 專家曝關鍵:屋主簽名決定一切| M傳媒 【M傳媒房產中心】 買房時為了展現誠意,往往會先支付一筆數萬到數十萬不等的「斡旋金」給房仲,以取得議價權。但近期有購屋者投訴,明明已支付斡旋金,並在合約上加註「貸款不足可取消」的但書,卻在兩天後被告知,因另一位買家「沒有下斡旋、流程更快」,屋主已決定將房子賣給對方,他只能拿回全額斡旋金。 此案例引發討論:房仲口中的「價高者得」或「先簽先贏」規則,究竟是合理的市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