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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執行董事 林鈺霏 觀察「金龍海嘯」席捲房市至今,全台住宅交易量已明顯縮減下修,但第三季商用不動產交易量卻持續攀升,達到單季713億元的歷年新高,尤其,前三季累積交易量1472億元已超越去年全年的1376億元。 還記得今年初的某個週末,嘉義北上的好友臨時邀我陪他去鄰近台61線大園的某個工業區賞屋,參觀一個Fitwel及ESG雙認證的綠建築廠辦,從企業經營者的角度,我對那個建案印象非常深刻,因為地點上…它不只緊鄰桃園航空城、桃園第三航廈及遠雄自貿...
文/翁嘉妤 為協助年輕人購屋,政府於2023年8月推出「新青安貸款政策」,原為立意良善,卻意外造成房價失控飆漲的副作用。政策上路後,全台房市買氣爆棚,六都買賣移轉棟數年增率皆逾20%,高雄市年增率更高達近40%,幾乎所有建案都熱賣,甚至不斷傳出建案秒殺賣光的消息。 新青安引爆多重危機 房市淪「小白賭局」 近年許多建案打著低總價、低門檻的特性,吸引許多「房市小白」抱持著「買房很容易」的幻想,甚至在新青安政策之下,更出現「5年寬限期後脫手獲...
多數民眾買賣房屋會委託仲介,日前卻有屋主上網詢問,買家私下表態想直接交易,令他好奇是否可行?文章曝光後引發熱議,更掀起支持與反對兩派論戰。 民眾在臉書社團「買房知識家」發文表示,房子已經委託給房仲,某次結束帶看服務之後,賞屋的人主動聯繫想買房,「這樣我是不是違約!」 文章內容隱晦,沒有明說想跳過房仲直接交易,但仍釣出一票網友怒噴原PO「不尊重服務業」、「做你的生意好可憐」、「你完全是個不尊重服務業的人,希望永遠不會有需要有人為你服務...
大多數民眾買賣房屋會委託房仲處理,因此找到一位值得信賴的房仲,是買賣房屋的第一要素。 近日一名網友在網路上分享和房仲交涉過程,卻覺得房仲「開價前後」態度差異很大,開價前說「盡量出價我來談」,開價後又改口「這價錢差太多屋主不會答應」。網友認為房仲的功能就是要去和屋主協調價格,而不是照屋主開價當傳令兵,讓他怒嗆「服務費會不會太好賺了點!」 該名網友在《買房知識家》社團PO文,分享自己與房仲過招的經驗,他表示每個仲介事前都是「你盡量出價我們努...
網路時代的社會,永遠充滿活力和戰鬥氣息;大大小小的公共議題,到處有網友的卓見,天下人管天下事,誠哉斯言也。生活在富裕之島,有種種言論平台,社群媒體,想發表想獻寶,管道極多,十分自由。購物台亦甚普遍,違禁品之外,什麼都賣。幾乎士農工商,同吹一個調。 然而,世事過猶不及。資訊氾濫,真假莫辦,於是詐騙案猖獗,誤信者眾。咱們罰則寬鬆,騙徒一犯再犯,遂成燎原之勢,本島淪為詐騙樂園,而法治束手。銀髮族中招者可觀。甚至連房地產也難倖免,教人唏...
中和區新案成為年底最大亮點。 神龍見首不見尾,龍年房市擺爛尾,漠視暴風圈依然進場、完銷新案憑什麼? 文/企劃研究室總監 陳炳辰 2024年最後讀秒,回顧這一年房市大洗三溫暖,從年初供不應求的買氣,到3月股市開紅盤帶動錢進不動產市場,這當中歷經了央行升息、第六波打炒房政策都澆不熄民眾買房信念,直至6月新政府團隊正式調整新青安政策,嚴審投機行為,而7月底則傳出多家銀行房貸放款額度瀕臨銀行法規範上限,迄今未見舒緩,購屋者面對無款可貸危...
文/翁嘉妤 疫情後的房市多頭,讓七大都會區各類型房產價格皆大幅上漲,其中公寓的漲幅表現亮眼。根據住商機構觀察聯徵中心數據,比較2020年第三季與2024年第三季公寓與電梯大廈房價變化,不論是全台或是七都,公寓房價漲幅都勝過電梯大廈,新竹縣公寓價格更是飆漲1.2倍,位居全台漲幅冠軍。 住商機構企劃研究室公關主任賴志昶分析,公寓價格上漲主要因為總價基期較低,因此在房價高漲的情況下,公寓的低總價便成為吸引首購族和投資客的關鍵因素之一。 近年來...
文/陳炳辰 高房價限制民眾居住權益,內政部研議推出權利金取代買賣價格的使用權住宅,而觀察同樣沒有土地所有權的地上權住宅,以台北市為最主要推案地,不過近五年來台北市除了於2021年推出3案相對為多,2020、2022年則是一個地上權案都沒有,2023年有兩案,2024年僅1案,市場對這類產品興致相當淡薄。 住展雜誌發言人陳炳辰分析,地上權案遭詬病不脫無法持有土地風險、貸款條件不佳、未來增值幅度有限、價值隨著年限遞減,還得繳交不少的地租等因素,要見量體...
※由於相關法規皆會隨時調整異動,本文所提及之稅務、法律細節僅供參考,實務操作時務必以政府官方及銀行公告為準。什麼是契稅?買房成本當中規費有徵收契稅,是地方稅的一種,主要在不動產所有權轉移過程中徵收。無論是房屋和土地的買賣、承典、交換、贈與、分割或因占有等交易行為,都需申報繳納契稅。了解契稅的定義、繳納對象、計算方法及申報流程,對於不動產交易中的每一位參與者來說,都是至關重要的,就讓樂屋買房小詞典來告訴你。▋什麼是契稅?契稅是地方稅的一...
不論買房或賣房,若透過房仲服務,都需負擔「仲介費」,內政部規定,雙方收取的服務費總額不得超過成交價的6%,卻有網友指出「長輩說,以前買房是買方2%賣方1%的服務費」,質疑現在房仲服務費趴數太高「差這麼多」。沒想到一票內行人紛紛留言指出,早期「中人」行情非合法,賺價差、三角簽的狀況很嚴重,黑幕重重,甚至「以前仲介有的拿得比屋主多」。 民眾在臉書社團「買房知識家」發問,聽長輩說,以前買房是買方2%賣方1%的服務費,為什麼現在跟房仲買房,買方要付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