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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正業地政士聯合事務所所長 鄭文在 不動產的處分以全體同意為主,為了少數服從多數,多數尊重少數,《土地法》第34條之1有多數決的相關規定,共有人過半數及其應有部分合計過半數之同意行之。但其應有部分合計逾2/3者,其人數不予計算。 有關多數決的案件,大部分的人會認為,少數被欺負了,被強制處分財產了, 為了平衡權利,共有人出賣其應有部分時,他共有人得以同一價格共同或單獨優先承購。 個案中的共有人,因為早期祖先在新北市的外圍務農,所以在郊...
「免除瑕疵擔保責任」是買賣房屋合約中常見的爭議特約條款之一,但合約以此立約並非完全可不負瑕疵擔保之責。安新建經法務經理謝宗興表示,關鍵在於是否能舉證賣方為故意不告知,若無法舉證,賣方確實是可以不用負責的;反之若能舉證賣方是故意為之,就可以主張特約無效,並要求賣方負擔瑕疵責任。瑕疵擔保責任是指賣方對於房屋瑕疵的負擔程度,賣方需擔保自己出售的房屋不會滅失或減少價值,若有瑕疵應於買賣契約前先告知買方;因此,若訂約後買方發現商品與原先約定有...
文/李侑霖 圖片/Unsplash 近期有看房需求,發現知名房仲居然未告知標的基地為「裡地」(基地未直接臨道路,而是臨既成道路)。雖然裡地仍有面臨既成道路,但該既成道路,幸運的話所有權人為台北市政府,若不幸運所有權人為私地主,未來會造成許多糾紛,如私地主將土地圍起來不讓行走,亦或是需要付地租方能通行,類似地役權。仲介人員皆用話術,標的有臨路且配合的銀行貸款都可以貸到七成五或八成,當然因為銀行不知標的基地為裡地。 若一下斡旋後成交,買方面...
文/正業地政士聯合事務所所長 鄭文在 不動產買賣契約書成立後,買賣契約的總價、付款方式、稅費負擔及點交日期都已經確定,但是,如果不動產有優先購買權存在,可能就必須通知優先購買權人「是否主張優先購買權?」為此,買方可能為人作嫁,白忙一場! 實務上優先購買權的種類繁多,例如:《土地法》第34條之1、第104條及第107條等,有些是債權性質,有些是物權性質。所以,當買方購買該類不動產時,除了天時地利以外,還要通知優先購買權人;當優先購買權人不...
文/元宏不動產加值服務平台研究總監 陳傑鳴 近期預售屋建案施工不當、建商跑路出現爛尾樓的事件頻傳,不乏交屋期將至現場仍一片荒地,甚至預售10樓建築交屋卻變7樓的離譜事件,讓很多想買預售屋的民眾心驚驚。 對此,筆者認為預售屋尚未興建,看不到實體格局、窗外景觀,加上建商施工品質難掌握,購買時本就需面對一定風險,特別是目前缺工、營建成本居高不下與政府持續打炒房下,預售屋銷況不好,就容易遇到建商偷工減料、建商跑路,買到爛尾樓的狀況,這是需...
買賣房子需要請人估價,但可能發生一種狀況,即是各家銀行給的價格不同,就有民眾為此苦惱,針對這類常見問題,估價師表示房屋的類型、地段等都會影響估價結果,但如果牽涉房貸需求,最終金額要以申請的銀行為準,畢竟能貸到多少錢仍由業者說了算。 女網友在Dcard發文,自稱與老公近期買房,考量社區稀有釋出因此搶著出手,花費1250萬元成功入手,透過代書得知估價與成交價匹配,但事後找別家銀行和農會估價,結果卻落差極大,別家銀行給的價格是1050萬元,農會給的只...
文/陳曼羚 各戶持分總表記載預售屋重要資訊,建商及代銷業者在銷售過程中,倘疏未提供,恐遭公平交易委員會開罰,不可不慎。公平會25日決議通過,日勝生活科技建設股份有限公司與新聯祥廣告股份有限公司在銷售新北市「日初不老莊園1」預售屋過程,未提供各戶持分總表給購屋民眾審閱,違反《公平交易法》第25條規定,各處60萬元、30萬元罰鍰。 公平會表示,預售屋交易金額大,履約事項繁雜,應給購屋民眾有充分時間瞭解預售屋重要交易資訊,包含預售屋買賣契約書...
文/陳曼羚 擁有近24萬訂閱的美籍YouTuber「Xiaofei小飛」,時常在頻道上分享台灣秘境。小飛3個月前移居台東,砸下1,650萬元購買百坪透天豪宅,不料屋內多處漏水、水泥剝落,他拍攝影片怒控房屋現況說明書記載不符,且有房屋買賣契約有瑕疵、修繕費用報價不實等情況,房仲表示現正溝通協商中。對此,律師指出,若房仲沒盡到調查及說明屋況的義務,購屋民眾可請求房仲賠償損失,房仲也不得請求報酬。 圖片取自YouTube《Xiaofei小飛》影片 小飛無奈表示,房屋現...
《平均地權條例》7月修法上路,內政部在雙十連假前夕無預警發動中央地方預售屋聯合稽查,一共突襲56個預售屋建案銷售案場,發現24個建案違規,約占全部建案4成。修法後首波聯合稽查 未查獲違規換約炒作內政部長林右昌表示,本次主要目的在稽查建案落實新法與預售屋相關交易規定執行情形,防杜房市違法炒作與不當行銷手法再起,以確實維護市場交易秩序,保障消費者購屋權益。經現場稽查結果,並未發現有違規換約及炒作情形。林右昌指出,本次初步發現24個建案違規,約占全...
一年一度的地價稅即將在11月1日開徵,要特別注意的是,納稅基準日是8月31日,代表當天土地登記簿上所記載的所有權人,不論持有土地時間的長短,都要負責繳當年度全年的地價稅,換句話說,土地若是在9月1日後才完成移轉,原所有權人仍要負責繳稅。 台中一名吳先生詢問,近期剛買賣土地,今年的地價稅稅單是否會依持有期間,分別開立稅單予新舊所有權人? ▼地價稅繳納期間為11月1日至11月30日。(示意圖/pixabay) 台中市政府地方稅務局說明,地價稅每年11月開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