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內政部在今年329預售屋銷售檔期前,昨天再次於9個縣市,26個預售屋建案展開聯合稽查;將密切觀察329檔期銷售情形,如有蓄意哄抬或重大違規情形,並將迅予查處杜絕不法。 329預售屋銷售檔期前,內政部再次於9個縣市,26個預售屋建案展開聯合稽查,針對業者常見的違規銷售行為進行重點查核及要求迅即改正。本次稽查發現有25個建案有使用購屋預約單(紅單)銷售,其中部分業者仍有約定可保留不予出售或簽訂買賣契約權利情形。 內政部表示,本次稽查發現計有16個建案所使用的...
【住展房屋網/綜合報導】財政部南區國稅局指出,曾有民眾來電詢問,其於2018年購入的自住房地打算出售,但房屋未有保存登記,則房地交易所得稅的申報期限應該如何計算? 南區國稅局回應,個人出售2016年1月1日以後取得的房屋、土地,原則上應於房地「完成所有權移轉登記日」的次日起算30日內,向申報時戶籍所在地國稅局申報房地交易所得稅,不過如房屋為未保存登記者,則其交易日應按「訂定買賣契約日」認定。 該位提問民眾同時出售土地及該土地上...
莊孟翰有鑑於近年預售屋買賣糾紛頻傳,尤其是去(2020)年排隊炒房更容易導致一些民眾遭誤導高價買房,甚至受到接待中心現場限量銷售之炒作氣氛影響,而買到不盡理想的房子,因此,內政部特別在去年10月21日發布「買房要注意!內政部揭預售屋契約5大陷阱」的新聞稿,提醒購屋者保障自身權益。依預售屋買賣定型化契約之規定,在簽訂契約之前,消費者都會有五天的審閱期,但契約內容頗多專有名詞,例如「應記載、不得記載事項、交屋日期是依曆日天或工作天計算?何謂不可抗...
【住展房屋網/綜合報導】苗栗縣政府稅務局表示,典賣、讓受及分割不動產,除持公定契約書(公契)向地政機關辦理物權登記,每件按金額千分之一繳納印花稅外,民眾如另簽訂不動產移轉契約書(私契),並於該契約書上登載收取價款,並經簽名蓋章表示收訖者,仍應依收取金額繳納千分之四印花稅額。 稅務局說明,印花稅為憑證稅,不動產買賣經雙方合意書立契約書(私契),並於契約書上登載收取價款,經簽名蓋章表示收訖者,該不動產買賣契約書即具有銀...
【網路地產王/綜合報導】政府打炒房動作一波波,立法院2020年底已通過行政院所提實價登錄2.0相關修法草案,未來實價登錄個案資訊將改為逐戶登錄,門牌或地號將完整揭露,且預售屋簽訂買賣契約30日內要申報,提升實價登錄即時性,並將紅單納入管理禁止轉讓,由於修正草案明定實施日期由行政院訂之,內政部次長花敬群受訪表示,實價登錄修法完成後,目前的目標是自7月1日起實施,將報請行政院同意。 行政院2/25上午召開院會後記者會,與會的花敬群受訪表示,實價登錄修法總...
【住展房屋網/綜合報導】財政部台北國稅局表示,建設公司因買受人違約而解除契約,並依約定的違約款項,屬銷售貨物或勞務所產生的違約金性質,應依規定開立應稅統一發票,報繳營業稅,並列報當年度營利事業所得稅。 國稅局說明,因不動產所有權以登記為要件,買受人在未取得該土地產權前,其支付的土地價款是為取得土地權利,所以若解除土地買賣契約關係,建設公司依約沒入的款項已非屬銷售土地的代價,應將原開立預收土地款的免稅統一發票收回,並...
彰化員林成為大型上市建商眼中的「大黑馬」,受惠人口紅利題材,而且被調查出是全台灣「存款上億元最多人」的城市,億萬富翁至少700位,吸引長虹(5534)、鄉林(5531)等上市建商紛紛卡位;長虹18日砸5.9億元,買下員林近1,500坪土地,鄉林則在去年底就進場購地,預計今年第二季推案。 鄉林建設董事長賴正鎰表示,員林是台商大本營之一,有不少含金量高的傳產,在地知名中小企業多,像美利達、正新、帝寶、頂新集團,甚至有不少公司或集團創辦人也是彰化人,近兩年中...
【住展房屋網/綜合報導】新北市政府稅捐稽徵處表示,房屋因買賣、交換、贈與及分割等移轉案件,應在契約成立日起30日內,填寫契稅申報書表,檢附公定格式契約書及有關文件,向當地主管稽徵機關申報契稅。 未依規定期限申報者,每超過3天,會加徵應納稅額1%的怠報金,最高以應納稅額為限,但不得超過新台幣15,000元。如鄭小姐於2021年1月5日將房子售予張先生並簽訂買賣契約,依規定應於2021年2月3日前申報,張先生遲至2021年2月19日向稅捐機關申報契...
熱門演唱會的場外,有許多黃牛翻倍拉抬價格,叫賣兜售門票,獲取暴利。警察究竟是該抓黃牛?還是對主辦單位開罰? 2020年的房地產市場,不同於前幾年平穩平靜、與世無爭的狀態,從第一季新冠疫情開始起了變化,疫情災難下,房地產業與其他產業一樣同步受挫;第二季台灣疫情受到控制,環境相對安全,民眾恐懼感漸平息,幾經調整後開始回歸正常生活;第三季無法出國的新生活興起,加上投資游資充裕,看屋買房愈趨活絡,預售屋紅單炒作愈演愈烈,12月初行政院聯手金管會推出...
【網路地產王/綜合報導】為保障消費者購買預售屋的權益,完備預售屋買賣契約,內政部已公告修正「預售屋買賣定型化契約應記載及不得記載事項」部分規定,並訂於110年1月1日施行,未來不動產業者與消費者簽訂的預售屋買賣契約,應符合新制契約規定,業者違反規定者,經限期改正而未改正,最高可處30萬元罰鍰。 內政部表示,這次契約修正重點包括: 一、預售屋建材不得使用電弧爐煉鋼爐碴(石)及檢測規定。 二、配合民法規定共有部分停車位(法定停車位)不予分配土地權利範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