任你搜索,樂屋世界
消費者在委託仲介買房子時,想要與賣方談價錢,通常房仲業者為了讓仲介費提早落袋,往往會隱瞞消費者可選擇要約書的方式,只提供斡旋金單一選項,也因此導致購屋糾紛不斷,因此專家提醒,消費者應盡量避免在房屋成交前先付款,改選擇要約書來保障自己的權益。 ■ 要約書取代斡旋金 免事先付錢 專家指出,許多購屋糾紛會發生在前端的議價期,常見房仲業者在推荐物件時,會積極打聽買方的購買意願,然後誘導消費者支付斡旋金,再積極去遊說賣方,促成整筆交易。但也...
在買屋、賣屋的過程中,都難免會碰上相互喊價的拉鋸戰時期,房仲專家提醒,不論是買方或是賣方,在簽署斡旋單時,都要當作簽訂買賣契約書一般看待,才可避免事後糾紛。 這時候就需要協調買、賣方,現階段大多採取斡旋金及要約書2種方式,由買家向仲介提出有意購買的價格,再由仲介向賣家議價。房仲專家建議,在簽署斡旋單及要約書時,要當作簽訂買賣契約書一般看待,才可避免事後糾紛。 ■ 斡旋金展誠意 可直接轉成定金 一般來說,目前市面上要購屋進行談價的階段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