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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rray 文/陳曼羚 《平均地權條例》新制將於7月1日上路,其中「限制預售屋換約轉售」部分,若無有效機制進行認定、稽核及執行,修法效果恐大打折扣。台北市政府地政局超前推出「鷹眼自動比對系統」,掌握預售屋買方異動,一旦「簽約、交屋」2次交易的申報買方不同,將立刻被鎖定。 為避免有心人士利用預售屋解約、換約的方式蓄意哄抬房價,內政部修正《平均地權條例》,將預售屋解約納入實價登錄申報範圍,並規定除6種例外情形,原則上禁止預售屋換約、轉售。...
Array 文/施絢傑 明顯受到《平均地權條例》修訂影響,自去年底到今年首季,房地產買氣持續在低檔盤旋。不過進入第二季,似乎出現不大一樣的趨勢;日前房仲業者發布訊息指出,四月店頭已見回溫,而且主要是剛性買盤貢獻。才沒過幾天,六都地政局先後公布的四月買賣移轉棟數仍出現萎縮,不但年減近三成,月衰退幅度也都在一成以上,新北、桃園、台中及高雄月減幅更都超過兩成。 這是平行時空?多重宇宙?為什麼同樣是四月市況,卻有如此近乎相反的趨勢或論述?熟知...
Array 文/梁博超 財政部南區國稅局表示,個人向建設公司購買預售屋,在建案完工取得房地所有權後出售,屬於成屋交易,應適用成屋交易所得課稅規定。南區國稅局指出,房地取得日要以完成所有權移轉登記日為準,而非購入預售屋訂約日,因此預售屋的持有期間不能併同計算。 南區國稅局指出,房地取得日要以完成所有權移轉登記日為準,而非購入預售屋訂約日,因此預售屋的持有期間不能併同計算。(資料照片) 南區國稅局舉例說明,甲君在2017年12月2日與A建設公司簽...
文/不動產專門律師-林明忠 不動產投資中,難免會碰到違建的問題,因為違建有很大的利潤空間。一般來說,想在台北市投資不動產,投資報酬率最高的物件之一,可能就是老舊公寓的頂樓+頂樓加蓋,之前有人跟筆者說,他花1,200萬買下位於台北市捷運麟光站富陽街那邊的一間舊公寓,是一套4樓頂樓含5樓加蓋的房子。買下後他把這兩層樓隔成8間套房出租,假如1間租金1萬,8間就能收租8萬,1,200萬的成本月收8萬,年報酬率約8%左右,收益相當不錯。這種投資方式就是靠違建擴大使...
文/不動產專門律師-林明忠 在違建相關的公寓大廈訴訟中,有一個很重要的概念,就是「分管協議」,何謂分管協議?就是大樓的區分所有權人同意把大樓的某項公共設施交給特定的人使用的決議,這項協議不一定要像區分所有權人會議決議那樣有書面紀錄那麼正式,如果大家對這種由某人專用的狀態已有共識,而且長期互不干涉、互相容忍,即便沒有書面紀錄,這種默認達成的共識,仍可能被認定為默示的分管協議。 口頭約定的分管協議容易出現爭議 約定專用的適用區域涵蓋露台...
有網友提到,自己正在看某預售套房轉約案,仲介已告知賣方底價,但一查後卻發現,賣方所謂的底價總價比實登高出百萬!不過,眾人對此並不意外,直指賣方「就是要賺錢」。 一名網友在臉書社團「買房知識家 A你的Q」上發文,提到自己近期正在看某間預售屋轉讓,是10坪左右的小套房,房仲很直接地說了賣家當時入手的成本價是578萬,現在想出售的底價是716萬。但自己查過實價登錄之後發現,近1年的平均價格一坪為61.6萬/坪,以10坪換算大約616萬,比賣家提出的底價716萬整...
Array 文/陳曼羚 受全球經濟局勢不明、通膨壓力未解、打炒房政策上路及年底總統大選等不確定因素影響,不動產仲介業者預估今年房市整體交易量將衰退10至15%,約27.1萬至28.6萬棟。 永慶房產集團近日公布Q3房市前瞻報告,業務總經理葉凌棋表示,去年下半年房市呈現量縮,全台每月買賣移轉棟數由3萬棟降至約2.4萬棟,預期今年下半年交易量和去年同期相較約持平或微幅衰減。 此外,儘管整體房市量縮,但Q2七都房價仍全面上漲,根據永慶成交資料顯示,新竹縣...
雖然疫情對市場干擾大幅降低許多,但諸多商圈尚未恢復過往繁榮,依據實價資料,今年1~4月台北市單價百萬以上的店面交易僅66筆,比去年同期134筆少了50.7%,今年成交量砍半,平均成交單價差異不大,今年平均每坪129.1萬元,比去年127.1萬高2萬元。大家房屋企畫研究室總監郎美囡分析,雖然政府打炒房政策聚焦住宅市場,疫情也明顯趨緩,但店面租金水平仍難回到高點,有些租金投報甚至不到2%,表現遜於金融商品或其他類型不動產,因此成交量衰頹。市場偏空 忠孝東路也蒙塵今...
永慶房產集團20日發布第三季房市前瞻報告,永慶業務總經理葉凌棋表示,房價漲幅整體已趨緩、但看回不回,第二季七都房價持平小漲,以新竹、台中、台南漲幅3%較大,今年今年衰退10~15%的量縮格局已確立,約27.1~28.6萬棟。 對於日前央行啟動新一波選擇性信用管制,七都自然人持有第二屋限貸七成,葉凌棋表示,信用管制是對「人」而非「戶」、且有貸款的第二屋限貸,因此同一戶籍中可以子女、配偶申貸,對於第二屋的預售購屋者來說,交屋恐需多準備1成自備款 ,也會...
財政部臺北國稅局表示,被繼承人遺產中作農業使用之農業用地,經核定免徵遺產稅者,該土地自被繼承人死亡日起5年內,承受的繼承人或受遺贈人需繼續作農業使用,如想要出售,應注意該管制期間。 國稅局說明,依遺產及贈與稅法第17條第1項第6款規定,遺產中作農業使用之農業用地,由繼承人或受遺贈人承受者,扣除其土地及地上農作物價值之全數。承受人自承受之日起5年內,未將該土地繼續作農業使用且未在有關機關所令期限內恢復作農業使用,或雖在有關機關所令期限內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