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銀行房貸「變相鎖喉」?民眾怨:政策說改就改,沒一億別想碰房地產 【M傳媒房產中心/報導】 「現在辦房貸根本像被當賤民。」一位多年從事不動產操作的民眾最近在臉書《賣房知識家》社團發文抱怨,引發熱烈討論。他指出,過去只要先還清週轉金一個月,銀行很快就能核貸,自住客要從周轉金轉成房貸也不算太難。然而規矩在這兩年悄悄大轉彎,從「兩週搞定」變成「半年變標準」,銀行口徑一致表示:「央行規定。」但沒有法源,也無公告,說改就改,讓許多買房族措...
帶標章新中古屋崛起 房市價值公式轉向「安全+永續」 【M傳媒房產中心/報導】 自2017年《危老條例》上路以來,全台都市更新與危老重建案逐步釋放量體,市場也正式從「核准潮」邁入「完工潮」。隨著新案完工,一批兼具安全與節能的新物種—「帶標章的新中古屋」浮現市場,正在重塑房價與投資邏輯。 中華民國都更危老重建協會副理事長李興中指出,這些新完工的都更與危老案屋齡僅1至3年,擁有防震、綠建築及建築能效標章,不僅屋況更新穎、節能效果佳,更符合企...
私下支付現金買房?林志雲:買方只有風險,沒有好處 | M傳媒 【M傳媒房產中心/報導】 在動輒千萬的房產交易中,一個看似簡單的提議,可能隱藏著讓買方陷入法律與財務雙重險境的巨大陷阱。近期,市場上出現有賣方要求將總價拆分成兩筆支付:一筆載明於買賣契約,另一筆則以現金私下交付,目的通常是為了替賣方省下高額的房地合一稅。然而,臺中市不動產仲介經紀商業同業公會理事長林志雲嚴正警告,這種「拆價交易」對買方百害而無一利,不僅毫無優勢可言,更可...
放棄審閱期真的有效嗎?專家解析:不能被迫放棄,但「自願」放棄多半算數 【M傳媒房產中心/報導】 在充滿各種契約文件的現代生活中,消費者在簽署大型契約前,常會面對業者「為了加速流程,您是否願意放棄審閱期?」的詢問。從房仲委託、銀行貸款、預售屋買賣到保險契約,這看似無關痛癢的簽名,究竟代表什麼?《消費者保護法》賦予消費者的審閱權,其法律界線為何?中華民國不動產金融知識發展協會理事長呂崑富提醒,面對這份「放棄聲明」,您的一筆勾選,可...
驚!20年華廈一個月就成交?屋主回頭發現「買家竟臨演」 房仲掛人頭轉手惹議 【M傳媒房產中心/報導】 「房子上架不到一個月就成交,原來是中了圈套!」新北市一位屋主最近經歷了一場宛如電影情節的售屋詐局。他委託房仲出售一間20年華廈,原本慶幸遇到神速成交的「神隊友」,事後卻驚覺,那對出價爽快的年輕情侶買家,竟是房仲安排的「臨時演員」。更令人憤怒的是,這間「已售出」的房屋,不久後竟被同一房仲以更高價格重新上架轉售,屋主才恍然大悟自己並非...
消費者控訴!台南某房仲議約書驚見「拋棄審閱權」條款,業界直指契約無效爭議延燒 | M傳媒 【M傳媒房產中心/報導】 台南的房市買賣暗藏不平靜的驚濤。近日,一位憤怒的購屋民眾在網路上痛批,委託一間「非南北房屋」的在地房仲公司看屋時,遭遇極不合理的交易程序。該房仲在議價書中竟自行加註「買方拋棄契約審閱期」的條款,並在後續未成交的情況下,意圖沒收買方支付的「議價金」。 此爭議引發消費者對於房仲業服務品質與法律素養的廣泛質疑。 投訴的民...
房市社團出現「免費仔」與「出氣筒」現象 張惠山:批判不該淹沒專業尊重 【M傳媒房產中心/報導】 「在網路房市社團裡,房仲往往不是人,而是『公用資源』。」群洋國際地產集團總經理張惠山直言,這股長期以來的歪風,不只扭曲市場,也讓真正的專業被無端貶低。 張惠山指出,在許多臉書社團與論壇中,房仲被攻擊幾乎成為常態:有人抱怨佣金太高,有人指控黑箱操作,也有人對專業價值嗤之以鼻。但真實情況卻是,這些平台裡最大的隱性需求,就是希望房仲「免費...
文/陳炳辰 代表北台灣新建案市場概況的「住展風向球」,11月受到年底預售大案進場推升供給,分數進步至38.2分,不過買氣並未同步響應,燈號仍維持衰退的黃藍燈,六大構成項目呈現「一升、一降、四平」,預售屋推案量上升,新成屋戶數下滑,來客組數,成交組數、議價率、待售建案數分數持平。 住展雜誌企研室總監暨發言人陳炳辰分析,雖然房市弱化,今年部分個案表現,讓具備品牌、地段優勢的建案仍危機入世,另也有新案醞釀許久,眼下時值年底,再拖下去年復一年,...
預售屋因付款彈性高,對首購族極具吸引力,但真正的考驗往往發生在交屋前的「對保」環節。預售屋對保不僅是銀行核對身分與簽署文件的程序,更直接關乎貸款額度、利率、撥款條件以及後續的驗屋權益。若在此階段稍有疏忽,輕則利息增加,重則面臨「貸款成數不足」導致資金卡關,甚至引發違約風險。本文將完整拆解預售屋對保流程、必備文件清單、驗屋與撥款的正確順序,並針對最令買方頭痛的「成數不足」問題提供具體補救策略。對保是什麼?預售屋對保有哪些注意事項?「對...
高雄國稅局提醒自住房地出售可享房地合一稅優惠,免稅額最高400萬元 【M傳媒房產中心/報導】 【高雄訊】財政部高雄國稅局提醒民眾,個人出售自用住宅及土地時,若符合《所得稅法》第4條之5第1項第1款規定,可享有房地合一稅優惠,即課稅所得400萬元以內免稅,超過部分僅按10%優惠稅率課徵,對多數自住族而言是一大利多。 高雄國稅局進一步說明,房地合一稅自住免稅優惠適用於105年1月1日以後取得的自住房地,需符合三大要件: 第一,個人或其配偶、未成年子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