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養育子女長大成婚「拚一間房子給他」,通常是天下父母心,但從現實面來看,並不是給錢就能解決一切問題,其中婆媳關係也是難解的一環,根據蘇家宏律師分享的故事,有一位媽媽因孩子準備結婚,所以出了700萬準備幫兒子買房,原本是樁美事,但最終竟釀悲劇搞到家庭決裂,令他相當惋惜。 律師蘇家宏引述節目說法,有一位母親在兒子結婚時,幫忙出買房的頭期款700萬元,但婆婆處處挑剔媳婦,並以有幫忙出錢買房為由施壓,令媳婦不堪其擾,後者找丈夫商量後,決定盡快返還...
文/蔣巧薇 台中市政府地方稅務局指出,民眾應注意有關自用住宅用地稅率的申請事項。該局指出,即使土地因配偶之間相互贈與而產生所有權人變更,只要土地仍符合自用住宅用地的要件,仍須提出申請。 不論因繼承或贈與而移轉之土地,縱使用途未變,但因課稅主體(土地所有權人)已變更,其適用地價稅自用住宅用地條件也隨之改變,故新所有權人均應重新申請,經審查核准後才能適用優惠稅率。 此外,如要享有自用住宅用地優惠稅率,新土地所有權人必須於每年的9月...
房子繼承給子女,有些人擔心稅賦等問題,遲疑如何選擇方式,對此恩典法律事務所分享一張圖表,能清楚辨識「買賣」、「贈與」、「繼承」,分別要繳納的土增稅、契稅、房地合一稅等差別,讓有需要的民眾能選對方式! 土地增值稅 買賣:有機會適用自用的土地增值稅(一生一次或一生一屋)。 贈與:只能適用一般稅率的土地增值稅。 繼承:免徵土地增值稅。 贈與稅 買賣:無贈與稅。 贈與:超過贈與免稅額244萬元之部分須要課徵10%的贈與稅。 繼承:免徵土地增值稅。 ▼買...
房子是另類傳家寶,但贈與需要時間,就有網友自稱健康欠佳,希望早一點過戶給子女,好奇如何不用因付稅賤賣房產土地?對此地政士表示,比起透過賣房形式過戶給子女,辦理遺囑繼承只有遺產稅,相對會是更好選擇。 民眾在臉書「買房知識家A你的Q」發文,自稱夫妻倆在台北有幾戶房子,但兩人身體檢查出現問題,希望趁有生之年把房子盡快過戶給子女,考量手頭上沒有現金,加上每年夫妻贈與的額度又太慢,擔心子女取得房子之後,可能承受龐大稅賦被迫賤價賣房。 文章掀起...
文/傳承風險、家族信託顧問,《R姐財富方舟-廖嘉紅》版主 廖嘉紅 林爸爸買的土地借名登記在長子的名下,老爸交代,將來長子要把土地拿出來跟兄弟姊妹平分。 老爸去世後,長子沒有將土地拿出來分給其他兄弟姊妹,因為老爸並沒有在遺囑中說明這塊土地是借名登記。 長子將土地贈與給了自己的太太,並在重劃後出售了土地。 兄弟姊妹指責長子違背了老爸的交代,但即使他們告上法庭,也無法證明這塊土地是老爸借名登記在長子名下,因此敗訴。 ▼兄弟姊妹告上法庭,但無...
文/正業地政士聯合事務所所長 鄭文在 有客戶問我們,印象中,農地沒有做農業使用,違規當停車場應該被管制,無法辦理所有權買賣移轉登記,為什麼還可以取得所有權登記?和小時候父親買賣農地,因為違規使用,必須恢復農業使用,才能辦理買賣過戶的兒時記憶不同。 有關於農地的使用管制,依據民國89年2月18日廢止的「自耕能力證明書之申請及核發及注意事項」第8點規定:申請核發證明書之承受農地,應符合下列規定: 承受農地之使用,須符合區域計畫法或都市計畫...
政府推出「青年安心成家購屋優惠貸款精進方案」,優貸加碼利率補貼,利率地板價下殺到1.775%,但限定借款人本人、配偶及未成年子女名下均無自有住宅,也被形容成是夫妻懲罰條款,對此馨傳不動產智庫執行長何世昌提供3種解套方案,讓政策有更多轉圜空間。 何世昌在臉書「房產知識Buffet+」發文,點名新青安優貸政策於今年8月上路,規定申請條件必須年滿18歲,而且借款人本人、配偶及未成年子女名下均無自有住宅,假如夫妻其中一人名下有房產,另一人便無法申辦,疑似有...
文/蔣巧薇 國稅局提供多元彈性的稅款繳納方式,其中,針對遺產稅應納稅額超過30萬元且經濟困難的納稅人,若無法一次繳清現金,可申請以遺產中的公共設施保留地抵繳稅款,不過仍需依規定計算得抵繳遺產稅的限額。 財政部台北國稅局說明,根據《遺產及贈與稅法施行細則》第44條第3項,申請抵繳的公共設施保留地在被劃設前就屬於被繼承人所有,或在劃設後透過繼承轉移給被繼承人,該土地可以全額抵繳遺產稅。 其他情況下,抵繳金額上限須按下列公式計算:公共設...
文/傳承風險、家族信託顧問,《R姐財富方舟-廖嘉紅》版主 廖嘉紅 時序進入年底,辦理財產贈與之旺季即將來臨。懂得財稅規劃的父母,會善用每年贈與免稅額244萬元。 一樣是贈與,但是贈與現金、股票還是不動產,未來的稅務效果大不同。你一定很好奇,一樣都是贈與244萬元,到底差別在哪裡呢? ▼財產贈與有每年免稅額244萬元,但現金、股票或不動產,未來稅務效果卻大不相同。(示意圖/東森新聞) 房產贈與兒女再出售時,房地合一稅會暴增 陳姐夫妻只有一個兒子...
文/正業地政士聯合事務所所長 鄭文在 贈與稅的免稅額為每年244萬元,計算期間為每年的1月1日起至每年的12月31日止,所以每年的12月底贈與稅的申報,總會如雪片般的飛向國稅局,讓地政士們賺到一個小紅包,好不熱鬧。 最近,有個老客戶將名下的一筆持分共有土地,為了排上年底的贈與稅免稅額贈與潮,請我們幫他概算是否透過逐年贈與,分多次順利將這筆土地過戶到兒子名下。 我們請他將土地權狀照片,透過通訊軟體傳給我們,隔天我們取得了相關土地謄本、地籍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