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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名住在美國的屋主同時委託信義房屋跟其他仲介處理在台房屋出售事宜,在最後洽談時發現屋主因贈與問題稅費暴增5倍,但同業完全沒提醒;信義房屋公益忠明店專員曾志凱表示,當時抱持著「盡量幫忙」的心態,誠實告知屋主,若是稅費暴增不想出售也可協助與買方溝通,屋主感動於信義房屋「不以利益為目的,而是以人為本替屋主著想」,即使售屋成本增加,仍決定委託信義房屋售屋。信義房屋公益忠明店專員曾志凱表示,屋主在美國,原先簽專任委託給信義房屋,但因為急售,3個...
【住展房屋網/綜合報導】參照「契稅條例」第12條規定,建築物於建造完成前如因買賣、交換、贈與,以承受人為建造執照原始起造人或中途變更起造人名義,並取得使用執照者、應由使用執照所記載的起造人申報繳納契稅。 逾期申報 最高加徵1.5萬元怠報金 嘉義縣財政稅務局新聞提及,若房屋由父母出資興建,而子女為起造人取得房屋所有權,形式上雖未移轉房屋所有權,但實質上仍屬贈與行為變相的取得所有權,依條例規定子女應於核發使用執照當天起的60日內,申報繳納贈...
【住展房屋網/綜合報導】財政部台北國稅局表示,遺產稅納稅義務人應於收到核定納稅通知書當天起2個月內,繳清應納稅款。但遺產稅應納稅額在新台幣30萬元以上,納稅義務人確有困難,不能一次繳納現金時,可在繳納期限內,向國稅局申請分18期以內繳納。且納稅義務人不方便出門時,也可透過網路線上申辦。 國稅局舉例 說明分期計算方式 財政部台北國稅局新聞提及,該局說明,遺產稅納稅務人若因被繼承人所留遺產多為不動產或其他不易變現的財產,一時繳納現金確有困...
【住展房屋網/綜合報導】有民眾張小姐詢問,因父親於2022年5月15日過世,名下遺有房屋1棟,原先未繳納的房屋稅新台幣12,000元,已於同年5月31日由家人繳納,申報父親遺產稅時,該筆稅款能否作為遺產稅的扣除額減除? 國稅局說明 減除規定與計算方式 財政部高雄國稅局新聞提及,財政部高雄國稅局表示,依「遺產及贈與稅法」第17條規定,被繼承人死亡前,依法應納的各項稅捐、罰鍰及罰金,應自遺產總額中扣除,免徵遺產稅;另依財政部1986年1月11日台財稅第7520338號...
【住展房屋網/綜合報導】遺產土地訂有三七五租約者,依《平均地權條例》第77條規定,按公告土地現值三分一予以減除後辦理估價。 三七五租約土地遺產稅 計算方式一次看 財政部台北國稅局新聞提及,遺產土地價值的計算,依《遺產及贈與稅法》規定,是以被繼承人死亡時公告土地現值為準。但依《平均地權條例》第77條規定,耕地出租人終止租約收回耕地時,須就申請終止租約當期的公告土地現值減除預計土地增值稅後餘額三分之一給予承租人補償。因此被繼承人死亡時所遺...
【住展房屋網/綜合報導】若民眾將公共設施保留地,贈予有血緣關係的兄弟姊妹,就可免被徵收贈與稅了嗎?要確認這點,需先理解法定血親有分直系、旁系,而此類可免被徵收贈與稅的情形,則僅適用於是贈予給自身直系血親與配偶的情形。 旁系血親 不適用免徵規定 財政部高雄國稅局新聞提及,依《都市計畫法》規定,若公共設施保留地免徵贈與稅,則受贈人身份須為其配偶或直系血親的親屬關係;而因兄弟姊妹屬旁系血親,故若為贈與兄弟姊妹的情形,則無法適用前述免徵贈...
【住展房屋網/綜合報導】爭遺產的時候,往往也常因為遺產鬧出家庭革命。國稅局雖規定遺產稅未繳清前,不得分割遺產、交付遺贈或辦理移轉登記,但若家庭成員中無人有能力代繳遺產稅時該怎麼辦? 許多案例在遇到繼承案件時,家庭成員往往錙銖必較,隨時會開戰。而其中最常碰到的就是遺產稅「代墊」問題。依照《遺產及贈與稅法》第8條規定:遺產稅未繳清前,不得分割遺產、交付遺贈或辦理移轉登記。然而,因繼承人間經濟能力有別,若是家族成員較多,會選擇交由其中一人...
【住展房屋網/綜合報導】民眾的不動產若因贈與移轉而有發生需繳納之土地增值稅、契稅,依法應需由受贈人繳納。而實際上確是由受贈人自行繳納者,依照《遺產及贈與稅法》規定,應自贈與總額內扣除後計課贈與稅。上述土地增值稅、契稅,依法雖應由受贈人繳納,但若實際上是由贈與人出資代為繳納,則贈與人代為繳納之各項稅額應視同贈與金額,一同併入贈與總額中計算;至於繳納上述各項稅捐時,也仍應依法規定,自其贈與總額中扣除。 不動產移轉稅金規定 舉例說明 財...
【住展房屋網/綜合報導】對於《農業發展條例》規定免稅農地,包括移轉農地給自然人或遺贈給民法的親屬,和依都市計畫變更為非農業用地者,各縣市地方稅務局近期都正在清查列管。且,若該農地未作農業使用且未改善,稅局也將圈定補稅,並於下次移轉再課徵高額土增稅。而若持有農地者有違反規定,近期清查完成後就將會收到補稅單。 移轉農地符合條件 可享免課稅優惠 依《農業發展條例》規定,移轉農地若同時符合各項條件,即可享有免課贈與稅、遺產稅、土增稅、房地...
【網路地產王/綜合報導】台北國稅局在上月底指出,依《遺產及贈與稅法》第5條第6款規定,二親等以內親屬間財產買賣,應以贈與論。此外,如果是外籍人士將財產出售給二親等,一樣要申報贈與稅,不過究竟會不會被課到稅,則要看買受人有無實際支付房屋款。 台北國稅局說明,依遺贈稅法第3條第2項、第9條第1項規定,經常居住中華民國境外的中華民國國民及非中華民國國民,如果將中華民國境內的財產給受贈者,依法要課徵贈與稅。 國稅局官員解釋,中華民國境內或境外財產的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