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避不掉的遺產稅!財政部預告遺贈稅修法 「大老婆復仇」正式納入法律 【M傳媒財經中心/綜合報導】 為避免出現「大老婆的復仇」悲劇,財政部昨(22)日預告《遺產及贈與稅法》修法草案,未來死亡前兩年贈與財產,無論繼承人是否拋棄繼承,都必須併入遺產課稅。此舉直接回應2024年大法官釋憲意旨,確保遺產分配與稅務公平。 「大老婆復仇」案例促修法 修法源於真實案例:一名男子在死亡前兩年將大量股票贈與配偶,死亡後,元配與子女皆拋棄繼承,結果非婚生子女...
【情情來了|地政士專欄】以房養老的家庭風暴:當「孝心」與「繼承權」在產權登記前就開始角力 各位朋友好,我是嚴意情。在「明深地政士事務所」的日常裡,我們經手無數產權移轉,看盡家庭在「登記」那一瞬間的百態。然而,最近網路上一則由蘇家宏律師分享的真實案例,卻讓我格外有感,因為它揭示了比「繼承登記」更前置、也更煎熬的家庭課題:父母還在世時,子女對「未來遺產」的焦慮,如何干預了父母當下的養老自主權。 案例是這樣的:一位媽媽想用名下唯一的...
有房還在繳貸款能送小孩?內行人教你一招合法省贈與稅 但後面這筆稅很多人沒算到 【M傳媒房產中心】 不少爸媽想趁還健康,把房子先過戶給孩子,省得以後兄弟姊妹吵成一團。但一講到贈與稅,很多人第一個反應就是:「會不會要繳很多?」其實,如果房子還在繳房貸,實務上可以用一個叫做「附負擔贈與」的方法,操作得好,真的有機會把贈與稅壓到很低,甚至不用繳。不過專家也提醒,前面省稅,後面賣房時的稅,很多家庭反而沒算清楚。 簡單說,「附負擔贈與」就是...
好兄弟合資買房,出錢卻沒名?三招教你保住權益 【M傳媒房產中心】 最近收到不少讀者私訊,說好朋友一起合資買房,但為了申請像新青安這類優惠貸款,房子、貸款和文件全掛在其中一個人的名下。結果出錢的兄弟很焦慮:「阿明啊,我頭期款出錢了,房貸也分擔,權狀上卻沒有我的名字,萬一哪天他翻臉或偷偷賣了,我該怎麼辦?」 今天教大家三招,幫出錢卻沒掛名的朋友,保住自己的權益。 第一招:簽合約,把權利和責任白紙黑字寫清楚 這是最重要的一步,也應該在...
【情情來了|地政士專欄】想靠「切結」換新房?抱歉,銀行已讀不回!給換屋族的真心話 最近好多想「小房換大房」或「舊屋換新屋」的客戶來問我一個共同的問題: 「情情,聽說有個『18個月切結貸款』,能讓我第二戶貸款不受限制,真的能辦嗎?」 我的答案是:「政策上可以,但實務上,銀行多半已讀不回。」 我自己處理過的案子,很多都被銀行冷處理了。除非,你的財力證明厚到讓銀行無法拒絕。 政策與實務的「平行時空」 先講清楚,央行確實留了一扇門給...
【情情來了|地政士專欄】15.5億黃金地被「遺忘」?情情帶你拆解「無人繼承祖產」背後的家族心結 最近,一則新聞讓很多客戶感到不可思議:新莊副都心有一塊價值 15.5億元 的精華土地,竟然因為無人辦理繼承,被政府列管了!這不是電影情節,而是每天在我事務所裡,都可能上演的真實故事。 我是嚴意情,執業多年,處理過無數繼承案件。我可以告訴你,這種「千萬甚至上億遺產被凍結」的情況,從來都不是因為「沒人要」,而是卡在「要不到」或「分不好」的人...
雲林稅務局提醒:共有土地分割「價值不等」要課土增稅,1平方公尺以下免申報 | M傳媒 【地方稅務/雲林報導】 近期不少民眾關心共有土地分割是否會被課徵土地增值稅(簡稱土增稅),雲林縣稅務局14日再次提醒,關鍵在於「分割後土地價值是否與原持分比例相符」。 稅務局指出,無論是法院判決、當事人和解或自行協議的共有土地分割,如果分割後各所有人取得土地價值完全依照原有持分比例計算,則屬「維持原狀」性質,依法免徵土增稅,也不需要申報。 但若分割...
【情情來了|地政士專欄】小心「人頭戶」警鈴大作!朋友贊助頭期款,為何比家人更讓銀行緊張? M傳媒-房產中心 最近很多客戶私訊問到頭期款來源的問題,只要錢不是從自己薪資帳戶出來,就開始緊張:「這樣銀行會不會不讓我貸款?」 一個典型的案例是:「頭期款400萬,一半是朋友贊助,一半是自己投資股票賺的,該怎麼處理才安全?」 直接說結論: 銀行在意的,不只是這筆錢會不會變成你的「債務」,更在懷疑你會不會只是購屋的「人頭」。這正是朋友贊助比家人...
共有土地分割新解釋 「價值不等」者需課土地增值稅 【M傳媒房產中心/報導】 雲林縣稅務局指出,近期民眾對共有土地分割後是否需課徵土地增值稅仍有疑問。稅務局說明,土地分割方式不論是法院判決、和解,或當事人自行協議,只要按照原有持分比例計算所得價值分割者,依法免徵土地增值稅,也無需申報。 稅務局補充,為節省行政稽徵成本,若分割後各所有權人個別取得的土地增減價值均在1平方公尺公告現值以下(以參與分割土地中公告現值最低者為準),亦可免申...
房子買了沒登記?小細節恐變大麻煩,契稅申報不能忘! 【本報訊】買房子,看似完成交易,其實還有一個重要關卡不能忽視:契稅申報。近期就有民眾向地稅局求助,表示自己新買的房屋,卻發現申請的財產清單裡「根本沒有這棟建物」,讓他相當傻眼。 經了解,這位民眾購買的是未辦保存登記房屋(也就是沒有建物所有權狀的房子),因為沒有辦理登記,也就沒有向地政機關申報契稅,導致房屋的納稅義務人仍然是原房東。換句話說,房子雖然買了,但「稅務上還不是你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