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頭期款家族資助金流,這樣操作會被查嗎?專家解析合法規範 【M傳媒房產中心/專題報導】 在台灣高房價的現實下,許多年輕購屋族常依靠父母或兄弟姊妹的資助完成頭期款。不過,資金來源是否合法、金流操作是否會被稅務單位關注,始終是許多家庭心中最大的疑慮。近日就有網友在臉書《賣房知識家》提問:「如果爸爸今年給我 244 萬,媽媽也給 244 萬,明年爸爸再給 244 萬,之後哥哥再匯給媽媽那筆 244 萬,這樣哥哥的金流會被查嗎?」 專家指出,首先要釐清的...
頭期款400萬引意氣之爭!雙薪家庭陷「姑姑助買 vs 公婆堅持靠自己」困局M傳媒 【M傳媒房產中心/綜合報導】 一筆帶著親情的400萬頭期款,意外掀起兩個家庭價值觀的激烈碰撞,也映照出台灣高房價下,年輕世代的無奈與掙扎。 「姑姑出400萬頭期款幫我們買房,公婆卻堅持要先生靠自己...」 這句充滿無奈的開場白,來自一位三歲孩子的母親。在她身後,是一場親情與現實的拉鋸戰,更是台灣無數年輕家庭購屋路上,價值觀衝突的縮影。 故事的主角是典型的台灣雙薪...
都更後新家要課徵豪宅稅?賣厝阿明 : 這樣選才聰明 【M傳媒房產中心/綜合報導】 期盼多年的都更美夢,竟在最後關頭出現稅務危機,一紙豪宅稅通知,讓住戶在換新家與沉重稅負間進退兩難。「都更後的新家竟然要被課徵豪宅稅?」 這句充滿無奈的疑問,正困擾著雙北地區許多參與都更的住戶。當好不容易盼來的都市更新計畫進入實質階段,卻發現因為房屋評定現值超過標準,必須每年負擔數十萬元的稅負,這樣的美麗意外讓不少家庭陷入天人交戰。 走進雙北地區的老...
贈與稅免稅額別誤會!不是看「受贈人」 國稅局:同一年超過244萬就得申報 【M傳媒房產中心/綜合報導】 許多民眾在家庭資產規劃時,常聽到「每人每年 244 萬免稅」這句話,卻忽略了最關鍵的前提:免稅額是以「贈與人」為計算單位,而不是以子女或受贈者來區分。財政部南區國稅局近日就特別提醒,贈與稅免稅額從 2022 年起調整為 244 萬元,只要同一年內,贈與人贈與出去的總額超過這個數字,就必須申報贈與稅。若搞錯方向,輕則補申報,重則恐怕面臨加計利息...
家人借貸500萬還房貸行不行? 專家教你寫借據、算利率的關鍵眉角 【M傳媒房產中心/專題報導】 「跟家人借500萬還房貸,該怎麼寫借據才不會傷感情又保障雙方?」網友打算向家人借款清償房貸,計劃用郵局定存利率計算利息,並每月線上轉帳還款,卻不確定這樣的做法是否妥當。親友間的金錢往來向來敏感,如何兼顧法律保障與親情維繫,成為許多人的困擾。 向家人借貸在大額資金周轉時確實是常見選擇,特別是面對現行房貸利率與民間借貸的落差,親友借款往往能...
人心有漏洞,制度要補位 從里長詐騙案看高齡財產防線的警示【M傳媒社會中心/專題報導】 一位擁有 64 張證照、6 連霸特優里長 光環的公眾人物,近日被控利用最貼近民眾的公職身分,詐騙里民名下價值高達兩千萬元的房產。這起事件最駭人之處,不在詐騙金額,而在於它摧毀了社會中最脆弱的那層,熟人信任。 受害者多為對文件不熟悉的年長里民。該里長疑似在發放物資或協助辦理業務時「夾帶」複雜文件,讓長輩在毫無戒心下簽署房產買賣契約。這不僅揭露人性的貪婪...
賣農地免稅別搞錯!國稅局提醒:沒這張證明恐被補稅又挨罰 【M傳媒房產中心/專題報導】 不少農民以為,只要手上農地真正在耕作,賣掉時就能「免稅」,但事實上可沒這麼簡單。財政部中區國稅局提醒,若農地出售給其他自然人,雖然可免徵土地增值稅與房地合一稅,但要同時具備兩張證明文件,一張是「農業用地作農業使用證明書」,另一張則是由地方稅稽徵機關核發的「不課徵土地增值稅證明書」。缺一不可,否則仍可能被認定要課稅。 這兩張證明有何不同?「...
賣房怎麼過戶最省稅?土地增值稅(土增稅)往往是交易成本中金額最高的大魔王。本文深度拆解一生一次、一生一屋的 10% 自住優惠稅率適用條件,詳解無次數限制的「重購退稅」財務模型。從計算公式、長期持有減徵級距到免稅條款,手把手教你如何避開一般用地 40% 的累進重稅,合法省下一套房的頭期款!※由於相關法規皆會隨時調整異動,本文所提及之稅務、法律細節僅供參考,實務操作時務必以政府官方及銀行公告為準。一、 前言:看穿土地增值稅的底層邏輯,別把獲利全繳庫...
房子賣了但還沒過戶,賣家突然過世怎麼辦?國稅局揭「遺產稅陷阱」關鍵點! 【M傳媒房產中心/專題報導】 買賣不動產最怕「一半卡關」房子賣了、錢也收了,但過戶還沒完成,賣方卻不幸過世,這時到底該算誰的?近期財政部台北國稅局特別提醒,若被繼承人生前出售自有不動產,但死亡時尚未辦妥所有權移轉登記,這筆不動產仍屬於被繼承人的名下資產,必須列入遺產總額計算。 國稅局說明,依《遺產及贈與稅法》規定,遺產稅課徵範圍是以「死亡時名下財產」為準...
房地陷阱別輕忽!土地過戶後反悔解約 稅務局:土增稅一毛也退不了| M傳媒 【M傳媒房產中心/主題報導】 「以為解約就能退稅,結果還得再繳一次!」這句話最近在房產社群中被不少民眾轉發。台中市稅務局日前提醒,若土地買賣雙方已完成所有權移轉登記(即過戶),日後再因故解除契約、將土地返還原地主,這在法律上屬於「新的所有權移轉」,不僅原本繳納的土地增值稅(簡稱土增稅)不能退,還必須再繳一次稅。 這項規定令不少人錯愕。許多屋主與買方誤以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