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父母愛兒女,常將房子留給孩子。一名網友就表示,自己年近50,想節省遺產稅,問買房後是否該直接登記在兒子名下?但眾人卻齊勸不可,建議還是登記在自己名下較保險。 一名網友在臉書社團「買房知識家 A你的Q」發文,提到自己明年即將年滿50,但目前名下還沒有房子,有意買房,但考量到自己年紀大了,考慮是否該直接登記在兒子名下,將來就能省掉一筆遺產稅:「若是買房,登記我兒子名字,然後我是貸款人,這樣子以後我不在了,是不是就沒有遺產稅問題?這樣可以用青年...
文/正業地政士聯合事務所所長 鄭文在 晚婚、不婚或是離婚,是目前台灣社會普遍的情形,所以衍生出許多單身貴族,但是隨著年齡的增長,生老病死的來臨,當發生繼承時,很多意想不到的情形,就在我們的生活週遭發生,形成我們參考的個案分享給大家。 個案中姐姐年近50歲未婚,擁有一間房屋,與母親及弟弟同住,近幾年臥病在床,生活點滴都靠母親打理,最近健康情況惡化,母親開始擔心後續繼承的問題,經過介紹,母親出面請問我們,如何將房屋順利過戶給弟弟,當...
一個失誤,錯失千萬!一名太太在丈夫過世後,處理遺產稅申報時,主張有7000萬夫妻剩餘財產,沒想到雖然國稅局同意抵扣,但竟然因為繼子的一個主張,讓她拿不到錢。 恩典法律事務所創辦人蘇家宏律師分享,一位企業主過世後,留下不動產、企業、債券、海外資產…等遺產,繼承人包含前妻所生的子女,還有第2任妻子(下稱:後媽)與子女。 ▼律師提醒,申報遺產稅時「稅歸稅,權歸權」。(示意圖/pixabay) 因為企業主的財產狀況很複雜,後媽在滿6個月遺產稅申...
不動產贈與、遺產登記注意!為落實政府數位化服務轉型,以及簡化申辦地政業務需檢附的文件,即日起,民眾申報遺產稅或贈與稅後,向地政事務所申辦不動產繼承或贈與登記時,不用再檢附紙本遺產稅或贈與稅相關證明書,地政事務所可直接線上查驗,提供民眾更便利的服務。 內政部長林右昌1日說明,依遺產及贈與稅法規定,民眾必須先申報遺產稅或贈與稅,並經國稅局核發繳清、免稅或不計入總額等證明書後,才能向地政事務所申請不動產繼承或贈與登記。 ▼不動產贈與及遺產...
疫情解禁加上連假,不少民眾選擇出遊,但PTT論壇有網友發文,指稱連假期間很多人都飛往海外,反觀國旅表現慘淡、訂房率不佳,對此粉絲專頁「迷妹有話對你說」表示認同,還以西門町的飯店為例,指稱價格高但性價比低,由於國旅花費較貴,才導致國人優先選擇出國觀光。 針對住宿業者分享的中秋連假訂房狀況,自曝「有預期會不好,沒想過這麼差」,但粉絲專頁「迷妹有話對你說」認為,台灣某些業者難辭其咎,還提到台灣雖然有一晚一千兩千的住宿,但爛到髒到讓人不想入住...
祖先農地分給手足繼承,原本令人開心,但有民眾自稱姊姊入住既存違建,想協助改善生活並將持分贈與對方,好奇如何讓違建變成合法農舍?對此地政士事務所代書提醒,妥善運用合法繼承農地的10%建築面積,或許就能解決問題。 民眾在PTT發文,自稱朋友從祖先手中繼承農地,位置在都市計畫區,姊弟各自持有面積1300平方公尺,上面還種果樹,姊姊的農地還有250平方公尺的既存違建,大約是民國80年左右興建,入住多年平常務農,但生活品質令人憂心。 原PO提到,姊姊因為經濟...
文/正業地政士聯合事務所所長 鄭文在 有關於每年地價稅的繳納,9月22日是重要的分水嶺,如果9月22日前遷入本人、配偶或是直系親屬戶籍,(本人、配偶及未成年子女,以一處為限)且沒有出租營業等情事,今年的地價稅就可以採自用住宅優惠稅率核課;如果逾9月22日申請自用地價稅,核准後則從次年才能適用優惠稅率,所以每年的9月22日前是重要的申請日期。 為了避免客戶的權益受損,我們每年的9月份都會再以手機簡訊提醒今年購屋的客戶,請他們記得申請自用地價稅...
房產如何分配給家人是一門學問。有網友稱,和先生已分居,但因某些因素不會離婚。希望自己婚後買的房子將來只給孩子繼承,完全不想給先生,問該如何處理?引發眾人熱議。近日,一名已婚女網友在臉書社團「買房知識家 A你的Q」發文詢問,表示自己目前和先生分居中,雖然分居,但因為某些因素,未來並不會離婚。之前用自己的名字買了一間預售屋,預計明年底交屋。她知道未離婚前的財產屬於夫妻共有,但她不希望自己將來萬一未來意外事故或死亡後,先生還能繼承到這筆房產,...
財政部南區國稅局表示,申請免徵遺產稅或贈與稅的農業用地,會列管五年,若被查獲農地未繼續作農業使用,國稅局將依法追回稅款。 根據南區國稅局說法,依法申請免徵遺產稅或贈與稅之農業用地,繼承人或受贈人自承受或受贈之日起5年內,未將該土地繼續作農業使用且未在有關機關所令期限內恢復作農業使用,或雖在有關機關所令期限內已恢復作農業使用而再有未作農業使用情事者,應追繳應納稅賦。 但如因該土地之承受人或受贈人死亡、土地被徵收...
養兒最怕遇到不肖子!高雄一名陳姓男子,因欠下鉅額賭債,私下變賣母親名下的不動產.獲利上億元後沒報稅,還轉移財產至太太名下並離婚,遭到國稅局盯上,被追討並加罰7256萬元,還被法院聲押獲准,可謂得不償失。 法務部行政執行署高雄分署表示,陳男做法屬於遺產與贈與稅法規範之贈與行為,規定贈與人於超過免稅額之贈與行為發生後30日內,應自行向國稅局申報贈與稅,如未自行申報贈與稅,因陳男並未申報,補徵贈與稅與課處罰鍰共7256萬餘元,並移送高雄分署強制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