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苗栗國土計畫審議過關 大矽谷產業用地提案遭駁回 內政部國土署於8月19日審議通過「苗栗縣國土功能分區圖(草案)」,使全國完成審議的縣市達到15個。然而,會議中備受關注的「桃竹苗大矽谷」產業用地提案卻遭駁回。苗栗縣政府原欲將後龍、竹南約960公頃農地變更為城鄉發展地區第2-3類(產業園區及科學園區),但因未能提出具體規劃內容及中央核定依據,遭國土計畫審議會否決。此決議反映中央對國土計畫嚴謹把關的立場,避免過度擴張開發導致農地流失與炒作疑慮...
都市農地稅賦調整 財稅局:公共設施完竣即改課地價稅 嘉義縣財政稅務局近期接獲民眾詢問,表示其位於住宅區的土地長期種植蔬菜,卻突然被改課地價稅,質疑「農用為何仍需繳稅?」該局說明,依《土地稅法》第22條規定,都市土地若屬住宅區、商業區或工業區,僅在「公共設施尚未完竣」且仍作農業使用時,才可課徵田賦(目前停徵)。一旦公共設施(如道路、自來水、排水系統、電力)建設完成,即使維持農用,仍須改課地價稅,以符合土地使用分區的稅賦原則。 ...
國道7號帶動轉型 高雄大寮啟動10年最大都市計畫檢討隨著國道7號預計2026年動工,高雄市政府同步啟動大寮區暌違10年的都市計畫通盤檢討,這項被視為「大寮轉型關鍵」的規劃已於8月11日展開公開展覽,並將在9月5日於大寮區公所舉辦兩場說明會。此次檢討不僅關係到國7沿線發展,更將重塑這個正從農業聚落蛻變為新興都會區的整體風貌。 大寮區的轉型動能來自多項重大建設匯聚,除國道7號外,還包含捷運大寮機廠開發、第81期市地重劃及和發產業園區等計畫。都發局指...
文/住展雜誌 農業部農村發展及水土保持署攜手抽藤坑休閒農業觀光文化發展協會,共同推動新社「蛙境公園」升級改造,融合生態保育、全齡友善設計及在地產業體驗等理念,將原本的社區空間轉型為一座無圍牆的永續生態戶外教室。這項計畫不僅豐富了當地旅遊資源,也獲得2025年建築園冶獎的肯定,成為推動農村再生與生態共好發展的亮眼示範。 蛙境公園早在2016年由「淘氣小農」創辦人無償捐出土地提供社區使用,並陸續透過農村再生資源投入環境營造工程。協會理事長...
颱風損毀老屋別急拆!專家揭「更正編定」關鍵 農地變建地價值翻倍 2025年7月,丹娜絲颱風重創中南部,數萬戶老舊房屋屋頂遭強風掀翻,許多長者被迫在漏水的屋內苦撐。然而,地政專家提醒,這些受損的老宅若符合特定條件,反而可能是土地價值翻倍的關鍵。根據現行法規,早期建於農地上的老屋,若能證明在地方政府實施「非都市土地編定公告」前就已存在,可申請「更正編定」,將農地部分變更為建地,價差最高可達5倍。 法規解析與申請條件 正業地政士...
文/住展雜誌 針對學甲地區爐碴再利用與去化作業引發外界關注,台南市政府環保局昨(11)日說明,目前所有相關作業皆依中央核准計畫及《廢棄物清理法》辦理,並採行多項監管機制,確保作業合法透明,避免對環境與居民健康造成影響。 環保局指出,爐碴去化作業自2020年起由市府持續監督執行,限定使用範圍僅限於特定公共工程,例如道路路基、坑洞回填等。統計顯示,自2016年至今,約24.6萬噸爐碴已被合法再利用,其中約12.3萬噸用於控制性低強度回填材料(CLSM)...
房地合一稅申報常見錯誤 國稅局提醒民眾留意成本費用認列 財政部高雄國稅局近期發現多起房地合一稅申報錯誤案件,主要涉及納稅人誤將前手負擔費用或非持有期間土地漲價數額列入成本扣除,導致短報稅額遭補稅。國稅局特別提醒民眾,申報時應仔細核對相關憑證,僅能列報本人實際負擔且符合規定的費用。 高雄國稅局舉出兩起典型案例說明常見申報錯誤。第一例是納稅人甲君繼承父親房地後出售,誤將父親當初購屋時支付的契稅、印花稅等費用列為自己的成本費用。國...
地價稅課徵新規 公共設施完竣土地將改課地價稅 屏東縣政府財稅局近日針對土地稅賦徵收標準做出明確說明,引發在地農民與土地所有權人關注。根據現行規定,已規定地價的土地原則上應課徵地價稅,僅有特定農業用地在符合條件下可維持課徵田賦(目前停徵)。這項政策調整將直接影響都市計畫區內農地的稅賦負擔。 財稅局解釋,所謂「可課徵田賦」的土地必須同時滿足兩個關鍵條件:一是土地性質須為非都市土地的農業用地,或都市土地的農業區、保護區且實際作農業...
彰化露營場大鬆綁!3家業者搶頭香過關 農地變身露營區 露營熱潮持續延燒,彰化縣政府積極推動露營場合法化,在中央放寬法令後,已有3家業者通過第一階段申請,可望為縣內僅有的4處合法露營場增添生力軍。隨著縣府開辦輔導說明會,吸引眾多農場及果園業者搶進,彰化露營產業即將迎來新一波發展。 近年露營成為國人熱門休閒活動,為因應市場需求,中央陸續鬆綁相關法規。內政部2022年修訂「非都市土地使用管制規則」,交通部去年也修正「露營場管理要點」,...
農地光電稅務指南:合法設置可維持免稅優惠 屏東縣財稅局近日針對農地設置太陽能光電設施的稅務疑慮提出明確說明,為有意發展綠能的農民釐清關鍵稅務問題。根據現行規定,農民在維持農業經營的前提下,依法設置太陽能發電設備,仍可適用田賦停徵的優惠,不必擔心因此增加地價稅負擔。這項解釋為農地複合利用提供了明確的稅務指引,也呼應政府推動綠能發展的政策方向。 屏東縣財稅局強調,農地設置太陽能設施的稅務認定關鍵在於是否持續進行農業經營。農民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