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購買的房屋在交屋前,如果房子突然遭屋主的債權人向法院聲請假扣押,導致房屋產權不能移轉,屋主無法履約,這時候,買家該怎麼辦?張姓男子在前年購買于姓男子所有的台北市一棟房子,總價二千六百多萬元,張已經支付部分的屋款五百二十六萬元,尾款於交屋時再付清,房子原定前年六月十七日交屋,但房子在六月三日遭屋主的債權人假扣押,致屋主無法履約。可解約求償違約金張男催告于姓屋主於七日內履約,屆期問題還是無法解決,張於是通知對方解除買賣契約,先前繳交的屋...
某婦人幫丈夫作保租房子,後來丈夫在屋內上吊自殺,房子成了凶宅,房東以房子價值減損,向該婦求償,法院認定價值減損18%,判該婦賠償61萬餘元。自殺雖然傷害的是自己的生命,但卻足以使房屋變成凶宅,造成房屋價值的貶損,不僅自殺者對房東會構成違約或侵權損害賠償責任,其保證人及繼承人也會因此而連帶賠償。
一、常見不動產說明書違章之態樣(一)不動產說明書針對重要資訊任令空白未填寫 「不動產標的現況說明書」依據不動產經紀業管理條例第24條及內政部所頒布之「不動產委託銷售定型化契約應記載及不得記載事項」內容,係屬不動產買賣契約書之一部,出賣人就不動產標的現況說明書內所列之內容負有據實填寫告知義務,如出賣人未就其內容加以填寫者,仲介業即應要求出賣人填寫,以便能調查系爭不動產現況,對買受人盡據實告知義務。例如仲介契約,僅憑系爭不動產現況說明書中就...
台灣房價居高不下,有越來越多人選擇當租屋族,輕鬆解決「房事」問題。不過,租屋時難免會遇到一些鳥事,最近爆出的張姓女房東涉嫌設局敲詐房客事件,讓租屋市場的亂象再度受到關注。如何避開惡房東,也因此成為重要的課題。台灣租屋的相關法令不夠完善,依現行法令規定,租屋並不適用消費者保護法(按:消費者保護法是規範企業與消費者之間糾紛,而房東只是個人,並不是企業,因此租屋糾紛不適用消保法),租屋契約中也沒有應記載和不得記載事項,官方現有的租賃契約範本...
有夢最美,但對於想藉桃園航空城題材炒作航空城區域農地的徐姓男子而言,炒作航空城土地等於是一場惡夢,讓他在半年內損失二百四十八萬多元。桃園航空城開發案涉及二千多公頃農田受影響,目前桃園航空城已審定都市計畫,但是尚未核定,還要再經過聽證會程序後,進入區段徵收審議小組審查核定,才會啟動土地徵收作業。但投資客已經大舉介入,桃園市大園區的農地已炒翻天。有意炒作航空城地林姓男子在前年委託房仲出售他所有坐落桃園縣大園鄉的土地,徐姓男子有意投資炒作...
賣方委託仲介公司賣房子 卻私下委託其他仲介將房地出售 北院:賣方應給付服務報酬給原來的仲介公司本件案例事實是賣方委託某仲介公司銷售其房地,卻在銷售期間內私下委託其他仲介業將房地出售,原先的仲介公司遂依據委託銷售契約之規定向法院請求賣方應給付服務報酬(違約賠償)。賣方在訴訟中則答辯:1.委託銷售契約內所定「須仲介公司書面同意始得終止」之約定,顯係限制賣方依法享有終止契約之權利,對於賣方有重大不利益、顯失公平,該約定應為無效...
買賣成交後,賣方覺得價格賣太低反悔不想賣,賣方的主張是當初仲介人員不斷向其遊說房市不好,需降價才有可能順利出售系爭房地,因此才不得已降價售出,但事後想想不對勁,認為是仲介故意誤導,所以不想賣了。但對買方而言,那是賣方跟仲介的事情,所以買方認為這是賣方違約,故起訴主張賣方應該賠償違約金。訴訟中賣方以「誤認不動產市場交易行情」為理由,依民法第88 條第1項有關錯誤之規定,主張撤銷買賣契約,既然買賣契約被撤銷,自無違約問題。本案台北地方法院認...
高雄市旗津中興市場2樓委外場域,經發局102年與南洋之星公司簽約,103年經發局修繕完成現場點交超過10個月期間,南洋之星公司未依契約規定繳交任何租金,也未進行內部整修或進駐營運,嚴重違反契約規定,經發局已終止委外契約,且將積極追討該公司積欠市府33萬3965元租金、違約金,及8069元積欠電費。 經發局表示,為活絡旗津當地商機,活化旗津中興市場2樓場域,年租金採6折優惠標租中興市場2樓及地下室場域,994坪建築物每月租金僅收取4萬7000元。102年斥資510萬3063...
房仲代理屋主銷售房子,雙方的權利義務關係都是依據「委託銷售契約書」的約定,如果房仲踰越代理權限,將房子以低於屋主願意出售的賣價出售,這種踰越權限之代理行為,構成無權代理,對屋主不生效力。 蘇姓屋主於去年四月與「好厝多不動產經紀公司」簽立一般委託銷售契約,委託好厝多公司銷售他所有的台北市一棟房子,並授權房仲代為收受買方交付之定金,以利買賣契約之成立。 蘇姓屋主欲避免繳納奢侈稅,而跟好厝多公司約定,若找到買家,在去年十二月十六日前簽定不動...
消費者購買預售屋時,常會碰到預售屋不能如期完工的情形,如果是建商不依照契約約定的期限開工、完工,消費者可依約向建商請求遲延利息及違約金。倘若逾期完工的原因不可歸責於建商,那麼建商可不負遲延竣工的賠償責任。 戎億建設公司在新北市推出「碧潭有約─碧潭樓」預售屋,陳姓消費者十多人簽約購屋,依契約,建商應於開工日後三年三個月(日曆天)內完成領取使用執照。建商於民國九十四年一月二十七日開工,應於九十七年四月二十七日完成領取使用執照,但建商竟遲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