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偏心遺囑惹禍!次子變賣房產脫產 律師:速提「限制登記」保權益 【M 傳媒/綜合報導】 高雄市一桩已故呂姓夫婦的遺產糾紛案,引發社會關注。呂姓夫婦的子女因遺產分配問題訴訟不斷,期間次子將繼承的房產出售,引起其他兄弟姊妹強烈不滿。針對此類「偏心遺囑」導致的遺產爭議,律師黃英彥提醒,指定繼承人可能變賣房產脫產,其他繼承人若認為權益受損,應立即提起民事訴訟並向地政事務所聲請「限制登記」,才能有效保護自身權益。 偏心遺囑屢見不鮮 手足收到公...
https://grinews.com/news/wp-content/uploads/2026/06/父母能不能動支小孩的壓歲錢.mp3 草根影響力新視野 林律師小教室 中國一對夫妻在2020年生了小孩,並幫小孩開了一個專用銀行帳戶。幾年來,他們把小孩收到的出生紅包、壓歲錢和生日禮金都存進去,總共存了(約新台幣102萬元,提款卡由媽媽保管。結果2025年夫妻離婚,小孩由爸爸照顧,卻發現該戶頭只剩下十塊錢人民幣,原來是前妻在離婚前大筆轉出帳戶內的錢。 即便母親辯稱錢都花在小孩身上,但中國法院最後判決母親...
https://grinews.com/news/wp-content/uploads/2026/06/黃大煒女友Vicky最該後悔的事.mp3 草根影響力新視野 林律師小教室 知名61歲資深歌手黃大煒甫移居夏威夷,幾個月後卻驚傳已於6月初驟逝,他的兩位姊姊以繼承人身分透過律師對外證實此事。居住在台灣的多年女友Vicky痛批繼承不合法,表示自己並不想爭遺產,只想知道真相。 Vicky表示與黃大煒已交往30多年來,攜手走過高山低谷,即便兩人未結婚,但都是彼此最深愛的人,死亡證明、最後一面、遺囑,什麼都沒看到,她只...
持分房地產懶人包|兄弟姊妹一起繼承,想賣、想貸、想分開怎麼辦? 文/嚴意情(情情來了)明深地政士事務所主辦代書 「情情,我跟兄弟姊妹一起繼承一間房子,有人想賣、有人不想賣,卡了好幾年,怎麼辦?」 這種情況在台灣很常見。持分房地產不是不能處理,而是一定要先弄清楚:你是哪一種共有、能不能自己賣、其他人有沒有優先購買權。 什麼是持分? 簡單說,就是一間房子或一塊土地,由好幾個人一起擁有。 例如你有三分之一持分,不代表某個房間、某一...
40+單身女「200萬頭期款」該買房還是繼續滾股市?專家:別被「這個」綁架 M傳媒房產中心/M編 「一直租房,未來大概也是單身到老。父母有房,但因為重男輕女從沒冀望過,自己一直想買兩房加車位。只是想到沒有下一代,死了房子也變成政府的,現在大部分資金都放在股市,想問200萬頭期款到底該買房,還是繼續在股市裡滾?」 這是一名40多歲單身女性在網路上的提問。短短幾句話,卻戳中許多單身族、不婚族與中年租屋族的共同焦慮:人生已經走到40歲以後,手上好...
兄弟姊妹特留分要刪了?情情代書:先別急著開心,配套還沒談攏! 文/嚴意情(情情來了) 明深地政士事務所主辦代書 最近很多朋友跑來問情情:「兄弟姊妹特留分是不是已經刪掉了?以後遺產是不是就完全不用分給手足了?」 情情先幫大家踩煞車。 目前比較精準的說法是:朝野對刪除兄弟姊妹特留分有高度共識,但整包修法還不是全部都沒爭議。尤其法務部提出的「遺產酌給」和「特別貢獻制度」,目前還有不同意見,後續仍要進入院會程序處理。媒體報導也指出,立...
自益信託變更受益人恐課贈與稅!國稅局:30日內未申報小心補稅挨罰 M傳媒/綜合報導 許多人透過信託管理資產或安排財產傳承,但財政部台北國稅局提醒,若原本設立的是「自益信託」,之後將受益人改為子女或其他人,因屬於信託利益權利移轉,依法視同贈與,必須在期限內申報並繳納贈與稅,否則恐遭補稅處罰。 台北國稅局說明,信託契約明定信託利益的全部或一部受益人為非委託人者,視為委託人將享有信託利益的權利贈與受益人。因此,無論是信託契約成立時就約...
子女結婚別急著一次給!情情教你善用「跨年度+婚嫁」兩大法寶,最高2,352萬免稅贈與 文/嚴意情(情情來了)明深地政士事務所主辦代書 最近好多朋友問情情:「子女要結婚了,想幫忙買房或給一筆成家基金,但一次給又要被課贈與稅,怎麼辦?」 情情跟大家分享一個合法節稅的好方法,只要善用 「跨年度贈與」 和 「婚嫁贈與」 兩大法寶,父母兩人最高可以免稅贈與子女1,176萬元;如果新人雙方父母都這樣做,合計最高可達2,352萬元,統統不用繳贈與稅! 一、兩...
遺產不想留給手足?情情代書:刪除特留分不等於刪除繼承權,這兩件事一定要分清楚! 文/嚴意情(情情來了)明深地政士事務所主辦代書 最近很多朋友來問情情:「新聞說兄弟姊妹的特留分要刪掉了,是不是以後遺產就可以完全不用分給手足了?」 這個問題,情情被問到快翻白眼。大家真的要把「特留分」跟「繼承權」分清楚,這是兩件完全不一樣的事情。 一、現行制度:即使立遺囑,手足仍可「特留」1/3 先講現行規定。 依《民法》第1223條,兄弟姊妹的特留分,...
文/謝曉菁 攝影/黃威彬 不少民眾會透過信託管理房產、現金等資產,作為財產傳承或退休規劃工具。不過,台北國稅局提醒,若原本設立的是「自益信託」,事後再將受益人改為子女或其他家人,即使信託財產沒有移轉,也可能遭認定為贈與行為,須依法申報並繳納贈與稅。 台北國稅局表示,近年信託已成為常見的資產管理方式,不少民眾會將房產、存款等財產交付信託,由自己擔任受益人,也就是所謂的「自益信託」。然而,若後續因財產傳承或財務規劃需要,將受益人改為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