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欠稅不辦繼承分割也沒用!稅務機關可「代位」聲請分割 照樣拍賣抵稅
【M傳媒/花蓮報導】
民眾若有欠稅未繳,又繼承公同共有不動產(如家族土地、房屋),卻故意拖延不辦理遺產分割,藉此規避強制執行,稅務機關仍可針對欠稅人繼承之應有部分,依法聲請分割遺產,並拍賣抵繳欠稅。花蓮縣地方稅務局近日發布此項提醒,呼籲欠稅人切勿心存僥倖。
稅捐稽徵法第24條第5項、民法第1164條
該局進一步說明,依據《稅捐稽徵法》第24條第5項及《民法》第1164條規定,稅務機關得「代位」欠稅人向法院聲請分割遺產。待法院判決確定並完成分割登記後,欠稅人持有之應有部分即成為獨立標的,執行機關得依法單獨拍賣,並以拍賣所得清償欠稅。
案例:代位聲請分割 成功拍賣抵稅
該局舉例指出,甲君積欠稅款,經多次通知辦理遺產分割仍拖延不辦,導致無法執行拍賣。為維護國家稅收,該局依法代位甲君向法院聲請分割遺產。法院判決確定後,該筆土地由「公同共有」變為「分別共有」,甲君持有之應有部分成為獨立標的,行政執行分署隨即順利進行拍賣,並以拍賣所得抵繳欠稅。
稅務局提醒:收到稅單盡快繳納
該局提醒,民眾收到稅單,應盡快繳納或主動與稅務局聯繫協商繳納方式,以免因逾期加徵滯納金,甚至遭移送強制執行。除增加額外負擔外,財產遭拍賣亦可能影響自身及其他繼承人之權益。
如有任何稅務問題,可撥打免付費服務專線電話0800386969或總機(03)8226121洽詢,將有專人竭誠為您服務。
M編觀察:
過去不少欠稅人以為,只要繼承的是「公同共有」的不動產,因為產權沒有分割、持分不明確,稅務機關就難以拍賣抵稅,藉此拖延時間、規避執行。這則案例徹底打破了這個迷思。
《稅捐稽徵法》第24條第5項賦予稅務機關「代位聲請分割」的權力,等於是把欠稅人「不作為」的漏洞補起來。一旦法院判決分割確定,欠稅人的應有部分就從「隱形的持分」變成「獨立的拍賣標的」,行政執行分署即可單獨處分,不須等待其他繼承人同意。
這對其他共同繼承人而言,也是一種保障。過去若有人欠稅又拖延不辦分割,可能導致整筆家族土地被查封,影響其他繼承人的權益。現在稅務機關可針對欠稅人的應有部分單獨處理,反而讓其他繼承人得以解套。
M編提醒: 收到稅單就乖乖繳,不要想用「不辦分割」來拖。稅務機關的代位權,不是擺著好看的。
欠稅、遺產分割、公同共有、分別共有、稅捐稽徵法第24條、民法第1164條、代位聲請分割、強制執行、拍賣抵稅、花蓮縣地方稅務局
【M傳媒/花蓮報導】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