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透天一樓當網拍倉庫!地價稅優惠少三分之一 房屋稅改課3% 稅務局提醒先算清楚
【M傳媒/房產中心報導】
自家透天厝一樓拿來開店、當工作室,甚至只是堆放網拍商品,房屋稅和地價稅都可能跟著增加!新竹市稅務局提醒,住宅部分改作營業使用,房屋與土地將依實際使用情形分別課稅。即使二、三樓仍是自住房屋,一樓作為營業倉庫,仍須按規定適用較高稅率。
75平方公尺基地 一樓當倉庫後25平方公尺失去優惠
稅務局以一棟三層樓透天厝舉例,基地面積75平方公尺,每層樓45平方公尺,總樓地板面積135平方公尺,原本全棟供自住使用。
後來屋主的女兒經營網拍,將一樓全部改為囤貨倉庫,二、三樓則繼續自住。
由於營業空間占全棟樓地板面積三分之一,地價稅須依使用比例重新計算。
其中50平方公尺土地仍符合自用住宅條件,可適用千分之2優惠稅率;另外25平方公尺則改按一般用地稅率千分之10至55課徵。
光是稅率,營業部分最低就比自用住宅高出5倍,實際增加稅額則須依課稅地價及適用級距計算。
房屋稅一樓改課3% 二、三樓保留自住優惠
房屋稅也會跟著調整。
依稅務局案例,一樓45平方公尺全部作為營業倉庫,適用營業用房屋稅率3%;二、三樓90平方公尺持續自住,符合條件即可維持1.2%或1%的自住住家用稅率。
依《房屋稅條例》,營業用房屋法定稅率為3%至5%,各地方實際課徵稅率依所在地規定辦理。
同一樓層若同時作為住家與營業場所,也可以按實際使用面積分別課稅,但非住家用課稅面積最低不得少於該樓層面積六分之一。
例如一樓30平方公尺,即使只有4平方公尺作為營業空間,房屋稅仍須以至少5平方公尺按非住家用稅率計算。
自住優惠要有戶籍 出租、營業部分分開計算
地價稅自用住宅用地優惠稅率為千分之2,申請土地須符合所有權、戶籍、使用情形及面積等法定條件。
土地所有權人本人、配偶或直系親屬須於該地辦妥戶籍登記,適用優惠的部分也須符合沒有出租或營業使用的規定。
至於房屋稅,自住房屋須實際供本人、配偶或直系親屬居住,並辦妥戶籍登記,且本人、配偶及未成年子女全國合計持有3戶以內,才能適用1.2%稅率。
全國僅持有1戶、符合自住條件且房屋現值在地方政府規定金額以下者,則可適用1%。
倉庫搬走還要重新申請 地價稅每年9月22日截止
稅務局提醒,房屋原本部分供營業使用,後來商號註銷或遷移,營業空間恢復自住後,土地所有權人須重新申請自用住宅用地優惠,經審核符合條件才能恢復適用。
地價稅每年原則上須於9月22日前提出申請,逾期申請則自次年起適用。今年申請期限已過,屋主可提前準備下一年度申請資料。
房屋使用情形發生變更,也應依《房屋稅條例》第7條辦理申報。涉及稅額減少者,原則上須於當期開徵40日前申報,逾期從次期適用;涉及稅額增加者,依規定於變更之次期開徵40日前申報。
自家透天兼作生意,土地與房屋可以依實際用途分別課稅。屋主應確認營業使用範圍、戶籍及原有優惠資格,並在用途變更後依法申報,避免日後補稅與衍生爭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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