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售屋委託房仲很常,但在竹北市卻發生離譜事件,一名年輕女房仲在未獲得屋主同意之下,擅自偽造簽名製造委託出售的假象,屋主接獲客服滿意度電訪時才驚覺房子正在掛賣,最終還被告上法院,對此新竹房仲林品揚認為,房仲偽造文書不僅賣不掉房子,還會賠上個人聲譽,儼然完全沒有必要。 據了解,竹北一名劉姓女子於2020年5月至2023年10月任職房仲,她在未獲得屋主鄭姓男子授權的情況下,擅自在房屋買賣仲介一般委託書、不動產行情資訊表、同意書、不動產說明書、房屋買賣...
前夫還住在登記持有的房子裡,到底該不該即時停損賣掉?有女網友最近為此事困擾,上網詢問建議。由於她購屋剛滿2年後,房子登記在自己名下、房貸也是她在繳,如今離婚了她帶著孩子在外生活,房子倒是前夫在住,覺得房貸揹得很不值得,想賣掉卻又不甘心。專家建議,應取回房屋使用權,再來考慮出售或出租,若捨不得賣出,有權收取租金、與前夫簽署租賃合約。 該名女網友在臉書社團《買房知識家》求助,她買房不久後離婚了,房子登記在自己名下、貸款也是以自己名字貸和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