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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住展房屋網/綜合報導】內政部自2016年起推出可免費申請的「地籍異動即時通」服務,不動產所有權人只要臨櫃或是在網路上申請,就能隨時掌握名下不動產權利異動的第一手資訊。自即日起,內政部更推出「併土地登記案件申請」,民眾在申請土地登記時,即可一併申請即時通服務,無需再另外申請,希望能幫民眾把關財產安全。 為使民眾能隨時掌握不動產登記異動資訊,防範偽冒不動產移轉或抵押貸款情形發生,內政部從2016年10月起開辦「地籍異動即時通」便民服務。民眾在申請...
【住展房屋網/綜合報導】房地合一課徵所得稅新制實施以來,仍有民眾對於房地合一課徵所得稅及土地增值稅是否有重複課稅的問題感到困惑,台中市政府地方稅務局強調,因計算房地交易所得額時已扣除土地漲價總數額,即課徵土地增值稅的稅基,所以不會有重複課稅的情形。 地方稅務局進一步表示,因應房地合一課徵所得稅制度實施,財政部已於稅務入口網網站設置「房地移轉稅務試算專區」,針對不動產移轉,包括買賣、贈與、繼承等案件,提供買賣房地可能涉及的稅目線上試算...
為避免不動產買賣交易淪為洗錢工具,內政部於106年6月28日發布「地政士及不動產經紀業防制洗錢辦法」及「地政士及不動產經紀業防制洗錢及打擊資恐注意事項」,並配合洗錢防制法之施行日期,於6月28日同步施行。明定地政士及不動產經紀業,應確認及留存客戶身分資料、加強客戶審查、留存交易紀錄、主動申報疑似洗錢交易事件等事項。由於不動產經紀業(及地政士),多屬於中小企業組織,對於法令遵循層面因應能力不足也不夠即時,本文擬以專磚引玉探討該次洗錢防制法修法重點...
【住展房屋網/綜合報導】為避免不動產買賣交易淪為洗錢工具,內政部日發布「地政士及不動產經紀業防制洗錢辦法」及「地政士及不動產經紀業防制洗錢及打擊資恐注意事項」,並配合洗錢防制法的施行日期,於6月28日同步施行。 內政部表示,地政士及不動產經紀業(房仲)應確認及留存客戶身分資料,若屬重要政治性職務人士,應加強其身分審查及瞭解資金來源。另外,在辦理不動產買賣交易過程中,也應該留存相關交易紀錄,例如契約書、斡旋金或價金之收支證明文件,以及受託...
【住展房屋網/綜合報導】繼全國六都公布106年公告土地現值後,內政部日前統整全國106年公告土地現值,結果較105年小漲0.34%,漲幅為94年以來最低。全國漲幅最高縣市是澎湖縣,較105年調升15.56%,地王則毫不意外地由台北101笑納,每坪公告土地現值達582萬。 據內政部統計,各地方政府106年公告土地現值,普遍隨當地不動產市價變動調整,如雙北市及桃園市略為調降,調幅分別為-0.37%、-2.43、-1.10%;而台中、台南及高雄市則略為調漲,調幅分別為1.75%、1.30、0.68%;...
【住展房屋網/台北報導】桃園市長鄭文燦日前出席「龜山地政事務所」揭牌儀式時表示,龜山區產業發達,人口持續增加,但過去龜山地政業務為桃園地政事務所管轄,民眾需至桃園區洽公,不甚方便,如今新事務所啟用,相信能提供當地更便捷的地政服務。 鄭市長提及,機捷A7站合宜宅已經完工,待機捷通車後就可持續入住,將可使龜山人口增加約1萬名。此外,龜山捷運棕線目前也正進行可行性報告審查,明年市府將編列綜合規劃預算,讓捷運棕線早日定案、開工。他強調,龜山區...
【住展房屋網/台北報導】台北市政府日前公布今年上半年稅收,實徵淨額323.75億元,較分配預算300.68億超徵23.07億,與去年同期的328.02億相比,則減少4.27億。其中除土增稅與契稅較分配預算短徵外,其餘稅款均超徵。 北市稅捐稽徵處指出,今年上半年房屋稅因執行稅籍清查、清理欠稅績效顯著,目前實徵淨額已達149.57億。不但已達到年度預算134億的目標,更已超徵15億餘;印花稅、地價稅及娛樂稅超徵金額分別為1.39億、1.25億及0.14億。 該處強調,受整體經濟緩慢復...
【住展房屋網/台北報導】印花稅怎麼課?南投縣稅務局表示,有民眾持法院判決及判決確定證明書辦理不動產移轉登記,但因該憑證不屬雙方當事人同意而樹立,不具契約性質,因此非屬印花稅法規定的課徵範圍,可免貼用印花稅票。 稅務局說明,據印花稅法規定,典賣、讓受及分割不動產必須向主管機關申請物權登記契據,且每件將按金額的千分之一,由立約或立據人貼上印花稅票。但前提須為該憑證是雙方意思表示一致而書立,否則即不具備契約性質,即免貼繳印花稅。 稅務局...
奢侈稅預定6月1日上路,迄100年2月止之統計,目前初估全台有121,411戶(持有未滿2年),51,182戶(持有未滿1年)之屋主,若其中屬非自用,6月1日後要移轉,就會被課奢侈稅 立法院院會於4月15日三讀通過「特種貨物及勞務稅條例」草案,也是俗稱的「奢侈稅」草案,預定6月1日起實施 ,依草案內容可知,即擬對持有二年內移轉非自用住宅,按實際交易價課稅,即買進後1年內賣出,將課徵15%的稅,買進後2年內賣出,將課徵10%的稅,並排除屬合理、常態及非自願性之不動產移轉。因此...
買方及賣方因應之道 行政院院會於3月10日通過「特種貨物及勞務稅條例」草案,也是俗稱的「奢侈稅」草案,預計7月1日起實施,持有期間在二年以內之房屋及其坐落基地或依法得核發建造執照之都市土地;而持有期間之計算係自本條例施行前或施行後完成移轉登記之日起算至本條例施行後訂定銷售契約之日止。按銷售價格加徵10%或15%稅額(即擬對持有二年內移轉非自用住宅,按實際交易價課稅,即買進後1年內賣出,將課徵15%的稅,買進後2年內賣出,將課徵10%的稅 ),並排除屬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