任你搜索,樂屋世界
【住展房屋網/台北報導】捷運海山站「大同莊園」公開至今強勢熱銷八成,以3+1至4+1房兼備的大尺度全能宅,加上幸福價格與超高檔建材,以及難以複製的超大綠地面積,造就雙北最強銷售奇蹟! 「大同莊園」兼備全能宅 優勢1 近萬坪綠意 超高綠覆率 廣達1萬6千坪的基地,大手筆規劃9300坪的綠地、2330坪的中庭花園,廣植多種喬灌木塑造出多樣化生態,放眼雙北絕無僅有。 優勢2 空間大尺度 雨遮不計坪 雨遮不計坪、不計價,72坪產品擁有六米多寬的超大客廳,還可多隔一房...
【住展房屋網/台北報導】雙捷交會,三重最美的日式御苑-三千家二期榮耀登場。步行3分鐘新蘆線三重站,一線直達忠孝新生轉乘樞紐,串連板南線忠孝復興站、市政府站核心商圈。5分鐘機場捷運線A2三重站,一站直抵台北站前,35分鐘直達桃園機場。 將來此區還有捷運環狀線隨伺在側,雙捷生活全面啟動。緊鄰潤泰三重CITYLINK近2000坪捷運共構商場,未來將包含購物中心、主題餐廳複合式百貨商城,預計2016年完工營運,32米捷運路嶄新棋盤式道路,7.7公里大台北都會公園水岸綠...
農地買賣政策的不確定性,造成屏東地區的農地交易幾乎停擺。陳建宇攝為遏止農地炒作歪風,行政院會上周通過農業發展條例第18條之1修正草案,並將送立法院審議,此修正草案針對附有農舍的農地買賣做出更嚴格的規範,包括買家必須具備農保身份、或為第三類健保者(即農會及水利會會員,或年滿15歲以上實際從事農業工作者),須附上1年以上的耕作證明,大幅提高交易難度。 此修正案仍導致屏東如內埔等地的農地交易完全停滯,欲出售附帶農舍的農地以維持生計的農民也受到影響。...
【住展房屋網/台北報導】看準海外投資商機,近來房仲業者紛紛推出海外不動產銷售廣告及投資說明會,以各種誘因向民眾行銷。內政部呼籲,房仲業從事國外不動產仲介,應確遵國內相關法令規定,提供充分消費資訊,將請地方政府加強辦理業務查核,違者最高可開罰2500萬,以保障消費者權益。 內政部指出,房仲業者從事海外仲介業務時應遵守『不動產經紀業管理條例』、『消費者保護法』及『公平交易法』等相關規定,且因國人購買海外不動產多屬投資性質,金額龐大,加上各國...
一、常見不動產說明書違章之態樣(一)不動產說明書針對重要資訊任令空白未填寫 「不動產標的現況說明書」依據不動產經紀業管理條例第24條及內政部所頒布之「不動產委託銷售定型化契約應記載及不得記載事項」內容,係屬不動產買賣契約書之一部,出賣人就不動產標的現況說明書內所列之內容負有據實填寫告知義務,如出賣人未就其內容加以填寫者,仲介業即應要求出賣人填寫,以便能調查系爭不動產現況,對買受人盡據實告知義務。例如仲介契約,僅憑系爭不動產現況說明書中就...
跟其他服務業或製造業比較,明顯的可以看出,房仲業在很多面向上跟別的產業有些不一樣的地方,這也就是房仲業本身產業的特性。一、 商品及服務標準化程度低 很多人可能都會直接的認為房仲業者的產品是房屋、土地等等不動產,從廣義來講當然也不為過,但嚴格來說房仲業者的產品是「服務」,「服務」這樣商品要如何將它標準化、規格化,確實是有其困難度,不像汽車產業、電子產業等都有統一的...
雖然台灣房仲業發展已經三、四十年了,但是嚴格說來並不是一個非常成熟的產業,不論是在制度面、在法規面、在實務面等都還有很多改善進步的空間,未來市場會如何發展呢?當然業者及從業人員都會非常關心,根據先進國家房仲業的發展以及台灣本土的產業走勢來看,未來台灣房仲業應該會有以下六個面向的發展大趨勢,值得大家及早因應及關注。一、房仲使用比率持續向上攀升 所謂房仲使用比率,是指民眾買賣透過房屋仲介業者的比例。隨著台灣都市化程度越來越高,家庭成員...
房地產名師、智庫雲端(房市出版)發行人,同時也是專欄名家,范世華。近日再次發行他的房市新版著作《房市房事-搞懂人生財富最大條的事》, 這次他重新集結房地產的專業內容,增修長銷實用的房市著作,由房地產的基礎知識到進階智慧,整理出逾十萬字更完整的內容,讓讀者真正可以一本就能徹底通曉房市的全貌。節錄書中其中個小章節【房地產市場的組成要素】,讀者從簡單圖示即可清楚了解買賣房屋的市場要件和相互的關聯了~(同時也可看出本書所概括的完整性相當豐富)&...
「這裡,是房仲業的一級戰區!」 位於台北近郊的林口,光是在信義房屋林口站前店同一條街上,就有7家房仲業者並排群聚,以每家房仲店面至少配置5~7名業務員計算(有些店甚至會配置20名業務),在不到10步距離的範圍內,就有超過50名房仲業務搶食同一個客戶,競爭的激烈可見一斑。 身處高度競爭的環境中,信義房屋林口站前店專案經理張志明卻在一年內連跳6級,從基層助理、二級專員、一級專員、主任、專案經理,一路晉升至儲備店長,快速升遷。 怎麼做到的?張志明笑...
日前有民眾因未經申請許可經營不動產經紀業務,於Facebook社群網站刊載介紹多筆特定不動產物件,並留有其個人資料作為聯絡窗口,遭台北市地政局以違反不動產經紀業管理條例裁處新台幣10萬元罰鍰。該民眾不服,提起訴願,台北市政府訴願審議委員會審議後認為地政局處分並無違法不當,駁回訴願。 台北市法務局表示,依不動產經紀業管理條例規定,經營不動產經紀業者,應依法先向主管機關申請許可,未經主管機關許可而經營仲介或代銷業務者,主管機關應禁止其營業,並處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