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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住展房屋網/台北報導】高雄市稅捐處日前表示,營業用房屋應按營業用稅率課徵房屋稅。不過對於民眾較不清楚的營業用地點,除了門市交易處所外,其實供營利事業內部工作用的職員辦公處所、會議室、董監事辦公室,甚至是為營業用陳列商品的展示中心,均屬供營業使用。 稅捐處指出,政府會定期將房屋稅稅籍資料與國稅局營業登記資料核對,並派員實地清查。如查有使用情形變更,就會據以改正房屋課稅資料,並發函通知改課內容。如納稅義務人對改課事項有疑義或意見,應儘...
【住展房屋網/台北報導】房屋稅為附著於土地的各種房屋,及增加該房屋價值的建物為課徵對象。因此騎樓如供公共通行使用,則可免徵房屋稅;但是若於白天封閉供營業用,營業外時間才供公共通行,則未符合供公共通行使用的要件,故無法免徵房屋稅。 稅捐處表示,騎樓封閉而供住家或營業用,應依使用情形區分,以課徵住家或營業用房屋稅率,如查獲有改建,或占用騎樓等房屋使用情形變更,稅務局將據以釐正房屋稅籍資料,並發函通知改課內容。 稅捐處提醒,收到房屋稅通知...
【住展房屋網/台北報導】一般民眾常誤解,認為老舊房屋只要蓋好經過一定年限,就可免徵房屋稅。實則不然,免徵房屋稅的考量點是在於住家用的房屋現值,而非房屋年限。故無論新舊房屋,得以免徵房屋稅的要件都是房屋現值在新台幣10萬元以下,且供住家使用。 依據房屋稅條例規定,除房屋總評定現值在10萬元以下,且為住家使用者免徵房屋稅外,其餘非住家用(如營業用或非住家非營業用)的房屋,縱使房屋現值在10萬元以下,仍須依現況使用情形,按適用稅率課徵房屋稅。 ...
新北市稅捐稽徵處表示,自 104 年 1 月 1 日起至 9 月 30 日 止,展開 104 年度地價稅稅籍及使用情形清查作業,主要清查項目包括自用住宅用地、工業用地、農業用地及減免稅地等土地有無變更用途進行查核。 提醒民眾,申請核准適用特別稅率或減免地價稅的土地,如有使用情形變更不符規定時,應於 30 日內向稅捐稽徵機關申報按一般用地稅率課徵或改課地價稅,若未申報而被查獲,除追補應納稅額外,並處短匿稅額 3 倍以下之罰鍰。 舉例來說,民眾所有自用住宅用地...
為維護課稅公平並健全房屋稅稅籍,台中市地方稅務局將自2月至11月,執行例行性房屋稅稅籍及使用情形清查,以落實房屋稅稽徵。 稅務局指出,民眾常基於需要變更房屋用途,例如在頂樓、一樓前後、陽台等處進行增建或改建,或在屋內增設電梯,卻疏於申報,導致房屋稅籍資料與實際情形不符。 稅務局表示,《房屋稅條例》第5條去年6月4日修正後規定,住家用房屋供自住及非自住適用稅率不同,這次清查重點包括自住、非自住、其他房屋使用情形及其適用稅率、減免稅房屋、新建...
台北市房屋稅稅籍清查作業已開跑了,辦理期間自104年1月1日起至11月30日止。稅捐處表示,今年清查重點包括非自住房屋持有戶數、房屋使用情形、房屋評定現值、減免稅房屋及新、增、改建房屋等項目。 稅捐處說明,台北市自103年7月1日起提高非自住的住家用房屋稅稅率,即除符合自住及公益出租人出租使用認定要件的房屋,可按最低1.2%稅率課徵房屋稅外,其他非自住的住家用房屋,則依納稅人持有房屋戶數多寡按2.4%及3.6%的差別稅率課徵房屋稅。 又一般常見的頂樓違建、陽...
持有台北市房屋的納稅人要注意了,台北市已修正公布房屋稅徵收自治條例,提高非自住的住家用房屋稅率,依納稅人持有非自住房屋戶數多寡,採差別稅率,最低2.4%,最高3.6%,並適用於今年5月開徵的房屋稅。 為維護納稅人權益,台北市稅捐處已於103年8月8日針對持有北市多戶住家用房屋的納稅人寄發自住房屋擇定通知函,多數納稅人均已如期勾選回覆,至於未回覆或未勾選者,稅捐處已於103年12月26日發函通知納稅人其房屋將按非自住的住家用稅率課徵房屋稅。 近日來陸續接到...
因應房屋稅條例第5條修正提高非自住房屋稅率,台北市已修正公布該市房屋稅徵收自治條例,並按納稅人持有非自住房屋戶數多寡採2.4%及3.6%差別稅率課徵房屋稅。 為維護納稅人權益,台北市稅捐處前已就持有該市多戶住家用房屋的納稅人寄發自住房屋擇定通知函,並於103年12月26日起對回覆擇定該市自住房屋者寄發核准函,另對未回覆或未勾選自住房屋者,則寄發已按非自住的住家用稅率課徵房屋稅通知函,同時對自益信託房屋的委託人及受託人寄發輔導申請自住房屋通知函,透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