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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rray 文/梁博超 台北市政府為了讓大家住得更舒適、更安心,推出「台北市公寓大樓共用部分維護修繕費用補助申請」計畫,旨在鼓勵老舊公寓成立管理委員會,共創優質居住環境,第一波申請時間將於6月1日開始。 居住品質大升級!北市公寓大廈維護修繕2023首波補助6月開辦(圖/資料照片) 建管處表示,本次補助對象是針對1995年6月27日前領取使用執照,並在2022年及2023年首次成立管理組織報備的7樓以上公寓大樓。補助內容包羅萬象,涵蓋:共用門廳、樓梯間、退縮無...
買房是人生大事,其中「驗屋」是交屋前的關鍵之一,不少人也會另外請專業驗屋公司協助,幫忙留意隱藏暗處的瑕疵,沒想到卻有建商以「價格很優惠」為由,限制買方不准找驗屋公司來驗屋,讓網友全看傻眼。 建商喊「價格優惠」 限制買方驗屋 預售屋糾紛時有所聞,不少人想自行驗屋,卻不知該先從何驗起,因此會請專業人士協助,但一名女網友在臉書「買房知識家 A你的Q」抱怨,自己向建商要求驗屋,對方卻表示房屋售價已經太優惠,所以不能讓他們找第三方人士來驗屋,只...
一名41歲的男網友好不容易存到錢,終於可以完成買房夢想,沒想到他卻發現剛入手的中古屋,地下室天花板竟大片剝落痕跡,甚至直接露出鋼筋,讓他看了渾身發毛,擔心自己誤買到了海砂屋。 該名網友在臉書「買房知識家 A你的Q」表示,剛入手了一戶民國80年蓋的社區,物件本身屋況不錯,目前已經繳交第一期款,但他卻發現地下室的天花板不僅有多處修補痕跡,還有鋼筋外露和水泥剝落的問題,讓他擔心自己買到海砂屋。 他也透露,因為地下室為公設,管委會不接受鑽洞取樣作...
84年以前的頂樓加蓋,很安全不會被拆?不少老公寓的頂樓住戶,會主張自己有頂樓加蓋的使用權,甚至在轉手房屋時,會把頂加的部份,灌到房價裡面,並主張「頂加是既存違建,合法不會拆」,要買家安心,不過事實上並非這麼一回事。 一名網友在臉書「買房知識家 A你的Q」透露,日前和家人討論違建話題時,曾好心提醒,違建若被舉報,就有被拆除的風險,但哥哥並不當一回事,還自信滿滿的說「放心,84年以前的違建不會被拆啦!」 他感嘆,經常可以聽到類似說法,因此很多...
台灣近年不僅面臨人口逐漸高齡化,就連房屋老化的問題,也越加嚴重,根據《內政部不動產》統計發現,全台住宅平均屋齡竟高達32年,加上台灣位處於地震帶,讓全台不少居住在高齡房屋的民眾,生命財產遭受極大安危。 日前,住宅消保會理事長吳翃毅博士在《臉書》分享表示,近年來住宅消保會(簡稱:住保會)常接到全台各地,因房屋老舊造成的漏水問題,並指出在諮詢滲漏水爭議等問題,多半當事人與鄰居,雙方皆鬧的彼此不開心。他也透露,俗諺說「醫生驚治嗽,土水驚抓...
Array 文/梁博超 一年一度的台中市公寓大廈維護修繕補助,自今年5月2日起至5月31日開放申請!補助項目包含公共通道溝渠及簡易既有共用及相關設施修繕、公共消防滅火器材維護及環境清潔衛生維持。台中市政府住宅發展工程處表示,為維護社區居住品質及公共安全,如社區有修繕排風、防墜設施、車道內增設反射鏡、汰換滅火或避難逃生設備等社區共用設施的需求,皆可申請補助。 台中公寓大廈維護修繕補助 5/2起開放申請(圖/台中市政府住發處) 住宅處指出,今年度除...
Array 文/梁博超 為協助社區對老舊公共設施的維護及修繕並增進大樓設備安全,高雄市工務局已公告提供社區大樓共用部分補助申請,每棟大樓補助金額最高為新臺幣5,000元,只要是屬於大樓共用部分,如電梯、外牆、水塔、溝渠等,均可申請修繕補助,受理期限至11月30日截止,觀迎大樓踴躍提出申請。 改善大樓社區居住品質 高雄補助修繕開始受理(資料照片) 工務局表示,為避免大樓老舊設備不堪使用造成公共安全疑慮,該局提供大樓共用部分補助已執行多年,除維護公...
新竹遠東百貨竹北店,在商場裡設計了一間客家古厝,但桃園市市定古蹟新屋「葉芳題老屋」的所有權人指控,遠東集團在未經家族同意就模仿房屋設計藉此營利,相似度高達八成,認為不被尊重,但設計總監否認抄襲,表示沒有參考特定樣本。 一個個天燈高高掛相當唯美,吸引民眾欣賞拍照,這裡其實是新竹遠東百貨竹北店,特地在商場中打造客家古厝,但這傳統建築卻意外引起抄襲爭議。 桃園市新屋區海螺文化協會理事長葉曾孟:「最上面那個叫水車堵,他是百分之百照抄,那邊...
撰文 楊涵硯|圖片提供 摩登雅舍室內設計本篇將以新屋小宅與老屋大宅 2 個光譜 2 端的案例,讓各種屋型的需求者能建立不出錯的好觀念!新舊屋、大小坪 風格設計、基礎工程的不敗配置!造就成功的新古典風格,以新古典風格著稱的摩登雅舍室內設計擁有數十年的豐富經驗,透過長年分析與觀察,2位主持設計師王思文(Vivian)與汪忠錠(汪哥)歸納出以下 4 個重點: 1. 善用淺色與金屬元素塑造高級優雅 2. 以對襯概念打造大量美型收納 3. 小宅重視覺放大與局部亮點 4. 老屋需...
Array 文/梁博超 《租賃住宅市場發展及管理條例》已於今(2023)年2月8日修正公布,明定租賃契約出租人及承租人間具消費關係,適用《消費者保護法》相關規定,所以無論是個人房東或租賃業者所簽訂之租賃契約,皆應符合內政部頒定的「住宅租賃定型化契約應記載及不得記載事項」,如有違反且經限期而不改正者,將處新臺幣3~30萬元罰鍰,並得按次處罰。 防惡房東亂漲房租 新北地政局:租賃契約全面納管 不得任意漲價(資料照片) 新北市地政局表示,租賃契約已進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