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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韓流」效應發燒。高雄市長韓國瑜提議政府鬆綁陸資投資高雄房市,引發市場熱議。房仲業11日公布最新網路民調指出,仍有62%的受訪者表達「反對」,但反對比率較2017年的72%大降10個百分點,顯示對於陸資來台買房的抵抗性大減。且「有條件贊成」鬆綁的比例,則從2017年調查的18%,攀升到32%,足足提升14個百分點。 此外,民調顯示,「贊成」(含有條件贊成)」的理由,受訪者選擇「正視檯面下陸資透過管道來台購屋卻無法管理的現實,開放才能更有效控管」,占比55%...
【住展房屋網/台北報導】位於北市精華地段松江路的救國團總部原登記為國有,但因長期遭救國團占用,6年前遭國產署打官司索討,而一審雖認為救國團當初為自費興建,只是借名登記為國有,因此判國產署敗訴;但在高院確獲逆轉改判勝訴,結果救國團除了要還屋外,還須支付4年多租金的4065多萬,全案可上訴。 由於救國團總部位處捷運站旁,附近各大金融機構、證券商、五星級餐旅和各級學校林立,大樓每坪租金約近3000元,屬北市的黃金地段。而救國團從政府機關轉為社團法人...
買房子借用親友名義登記的情形非常普遍,雙方成立「借名登記」關係,登記名義人只是個「人頭」,房子仍由真正的所有權人自己管理、使用、處分。借名登記不論是口頭約定或有書面契約都可成立,但是若雙方事先沒有簽立借名登記契約,借名登記就容易引發糾紛。葉姓女子在八年前購買台南市的一棟房子,因其信用不佳,當時資力未符合銀行申請房屋貸款的要件,她於是跟自己的叔父約定以借名登記之方式,由叔父出名購買房子,並用叔父名義申請房貸,但不動產買賣簽訂及相關規費...
高雄1名35歲陳姓男子與諸姓女友論及婚嫁,準丈母娘拿錢出來買了一棟透天厝當新房,並借名登記在陳男名下。沒想到後來婚事告吹,陳男竟然偷偷去申請了一份房地所有權狀,賣了這房子。諸女發現後提告,高雄地檢署偵查後依偽造文書及背信罪起訴陳男。 起訴指出,陳男與諸女4年前開始交往,前年4月論及婚嫁,小倆口在高雄鼓山區看了一棟透天厝,諸女便向母親借了房屋頭期款108萬買房子,並借名登記在男友名下。 不料到了前年9月2人因故鬧翻分手,婚事告吹,但諸女一直未更改...
土地稅法第28條前段規定:「已規定地價之土地,於土地所有權移轉時,應按其土地漲價總數額徵收土地增值稅。」可知,土地增值稅是以已規定地價之土地所有權的移轉為其稅捐客體。所謂移轉,除設典的情形外,指所有權之移轉而言。土地所有權之移轉行為,無論有償或無償,均應課徵土地增值稅;再者,土地增值稅是依漲歸公之原則,對因土地自然漲價所得利益所課徵之稅款,因此只要有自然漲價所得及土地所有權移轉之事實,依土地稅法第28條規定,除有不課徵的法定理由外,均應...
財政部於今年2月5日發布「確屬非短期投機」排除課奢侈稅之11種案件類型,並自1月9日生效,類型如下:一、所有權人銷售自2親等以內親屬受贈取得之不動產,且該贈與人贈與前持有該不動產之期間逾2年者。二、繼承人售出因繼承區段徵收,所領回抵價地之請求權而取得之不動產。三、繼承人售出其以繼承之遺產交換取得同一被繼承人遺產範圍內之不動產。四、依遺囑以遺產中之不動產成立之公益信託,受託人本於信託意旨銷售該信託財產。五、夫妻銷售婚前各自取得且符合同條項第1款...
財政部配合今年1月7日修正公布的特銷稅(俗稱奢侈稅)條例第5條第1項第12款「確屬非短期投機」免徵規定,發布適用該款之案件類型解釋令。財政部依各地區國稅局所提實際個案進行審認,核定發布適用「確屬非短期投機」免徴奢侈稅之案件計11種類型如下: 一、所有權人銷售自2親等以內親屬受贈取得之不動產,且該贈與人贈與前持有該不動產之期間逾2年者。 二、繼承人銷售因繼承區段徵收領回抵價地之請求權而取得之不動產。 三、繼承人銷售其以繼承之遺產交換取得同一被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