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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前言104年很多台北市民收到房屋稅稅單時「會很有感」。因為新版房屋稅結合了豪宅稅、囤房稅及房屋構造單價成本提高等3因素,估算北市府104年房屋稅收將增加18億元,其中10.2億元屬於提高非自住房屋稅率的效益,平均每戶增加金額約為1萬元,預估將會有為數不少的人成為「繳稅大戶」,也就是說,104年5月開徵的房屋稅,納稅人在台北市持有2戶以下,每戶按2.4%稅率課徵房屋稅,持有3戶以上每戶房屋稅率3.6%。台北市原本就有課徵高級住宅稅(即豪宅稅),符合高級住宅...
住宅法到位! 社宅明訂4重點!【住展房屋網/台北報導】為達成8年20萬戶社宅目標,內政部日前通過「住宅法」修正草案,並於近期報送行政院審查,盼能在下會期送立法院審議,儘速完成修法,以協助地方政府解決社宅土地取得、經費來源及人力組織等問題,落實居住正義,照顧弱勢及青年族群的居住需求。內政部指出,本次「住宅法」修法涉及社宅部分有4項重點。包括明定主管機關得設立、指定或委託專責法人或機構辦理社宅;地方政府需要的社宅用地如屬於應有償撥用的公有非公...
【住展房屋網/台北報導】為最強首颱尼伯特甫肆虐台灣,不少民眾正重建家園。台中市稅務局提醒民眾,房屋如遭受水災、汽機車受颱風損害、土地山崩等,皆可辦理地方稅減免;市府稅務局也將主動輔導受災納稅義務人辦理地方稅減免。 該局進一步說明,台中市房屋若淹水達50公分以上,每30日可停徵1個月房屋稅,不足30日者以30日計;如房屋遭風災毀損面積占整棟5成以上,且需修復才能使用,則免徵房屋稅;毀損面積占3成至5成者,可減半徵收,並需於災害發生日起的30日內申請...
【住展房屋網/台北報導】日前有桃園民眾詢問,自家的小檜溪土地因已劃定為重劃區,不知是否可因此享有地價稅減免?對此,桃園市政府稅務局釋疑,依土地稅減免規則第17條規定,區段徵收或重劃地區內的土地;若於辦理期間導致無法耕作,或不能為原來使用用途而無收益者,其地價稅全免。辦理完成後,自完成日起,地價稅減半徵收2年。 該局進一步說明,如民眾擁有本市重劃地區內的土地,應符合土地稅減免規則第17條規定,才可免徵地價稅;但如果土地在重劃期間內,仍提供...
【住展房屋網/台北報導】屏東縣政府稅務局日前指出,對房屋騎樓可減免房屋稅,常有人誤解,只要是騎樓,應該就可免徵房屋稅;甚至有納稅人主張騎樓僅部分時間供營業(如早餐店、飲料店),因而要求減免稅賦。 該局表示,民眾為增加房屋使用空間,而將自家的騎樓裝設鐵門、隔屏等封閉圍用,但這些其實都不符合供公共通行的免稅條件,因此不得免徵房屋稅,應按其適用的稅率課稅。 稅務局提醒,民眾房屋騎樓徵免,主要以提供公共通行使用為要件,即便只有部分時間封閉供營業...
【住展房屋網/台北報導】日前有民眾表示自己是國軍志願役現役軍官,在購買眷改餘戶房屋後,卻經核定應課徵契稅,質疑為何不能適用眷改條例規定,免徵契稅。高雄市稅捐處釋疑,國軍老舊眷村改建條例第25條規定,由國防部配售住宅可免徵不動產契稅;但由於該民眾是以「價售」方式取得眷改餘戶,因此無法適用該條例。 該處進一步指出,因憲法第19條規定人民有依法納稅的義務,也就是國家給予人民減免稅捐優惠時,應就各項租稅構成要件,以具體明確授權的法規命令規定之;...
【住展房屋網/台北報導】日前民眾詢問:自家土地遭政府以協議徵收方式取得使用權,其取得的補償費是否需開立統一發票?國稅局回應,因營業人取得之補償費收入,非屬營業人的銷售收入,因此可免開發票及徵收營業稅。 中區國稅局解釋,政府如依土地徵收條例規定,以協議或徵用方式取得營業人所有土地的使用權,且使營業人因而取得補償費收入。則可因非屬營業人的銷售額,免開立統一發票及徵收營業稅。 該局進一步說明,營業人在取得補償費收入時,雖免開立統一發票;但仍...
【住展房屋網/台北報導】有民眾向屏東市稅務局詢問,如已辦理自益信託登記的土地,其受託人是否可將該土地贈與他人?稅務局表示,受託人以自身名義訂定贈與契約,應先向地政機關洽詢,以避免事後糾紛。 該局指出,依信託法第1條規定,受託人須為受益人利益或特定目的管理、處分信託財產;經由管理、處分信託財產取得的財產權,仍屬信託財產。因此單純的拋棄或捐贈,由於仍未能取得任何對價,所以難以認定為受益人的利益所為行為。 該局強調,受託人欲以「受託人名義」...
【住展房屋網/台北報導】日前有民眾詢問,他在103年受贈取得分別共有的學校用地,也向稅捐處以應徵收而未徵收的公設保留地申請免徵地價稅,經稅捐處實地勘查後,確未作任何使用並與使用中的土地隔離,因此符合免徵地價稅規定,但在隔年拍賣取得其他共有人的持分土地,卻收到當年度的地價稅稅單。 對此,高雄市稅捐處釋疑,依土地稅法第19條及減免規則第11條,都計公設保留地在保留期間未作任何使用,並與使用中的土地隔離,可免徵地價稅。但申請減免地價稅者,應由所...
【住展房屋網/台北報導】不少民眾都知道,自家騎樓如供公共通行且未作營業用途,依法可免徵地價稅。不過如果騎樓地上有建築改良物呢?對此台中市政府稅務局解釋,騎樓走廊用地如供公共通行,將依其地上有無建築改良物及層數,決定減免稅賦的比例。 稅務局指出,建築改良物定義是指附著在土地的建物或工事。而騎樓走廊用地如供公共通行,且地上無建築改良物者,即可免徵地價稅;而有建築改良物者,則依地上建物的層數按比例減免,一層減徵二分之一;二層減徵三分之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