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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屋買賣糾紛頻傳,內政部101年修訂「成屋買賣定型化契約應記載及不得記載事項」,即將在5/1上路,對凶宅、山坡地住宅等重要資訊,有更嚴格規範。例如,未來賣房子都要說明「持有期間」及「持有前」是否曾發生自殺、橫死等意外,業者售屋也不可用「廣告僅供參考」等字眼,否則最高可被開罰一百五十萬元。內政部表示,「成屋買賣定型化契約應記載及不得記載事項」上路後,將定期抽查。建商表示,新成屋凶宅的問題不大;至於新制修定的部分,因上路前有一段緩衝期,業界在...
房凶宅售價較一般房價便宜20至50%,在房價飆升的今日,有越來越多的投資客、實力不夠雄厚的買家,以及對凶宅沒有避忌的慈善或宗教團體,轉向購買凶宅,最近有房仲業者宣佈,對「凶宅」推出制度化保障機制,在交屋後約定保障1年期間,若民眾買到凶宅,最高可獲原價買回的服務,降低凶宅糾紛發生率。■ 凶宅可議價 最高可殺六折 信義房屋總經理薛健平說,台灣每年約有2000-5000戶房屋,發生自殺或他殺或意外死亡超過7天的案件,這些非自然死亡個案發生地點,就是俗...
不少人認為現在是一個買不如租的市場,因此會選擇租屋解決住的需求,租屋除了環境喜歡,也要特別注意事前溝通的藝術,以免事後產生糾紛。網路地產王指出,很多的租屋糾紛並不一定是惡意破壞,都是事前沒有說清楚,建議想當房東的投資人在租屋前就要先想清楚,並且過濾房客,才能當一個快樂的包租公。 ■ 房租申報與否,糾紛最大來源 住商不動產企劃研究室表示,租屋糾紛除了房客破壞房屋產生的毀損,或是房東調漲租金的不愉快外,最大宗的莫過於房客是否可以申報房...
過去民眾買到問題屋,要不就是自認倒楣,要不就是興訟不休,最後還可能不了了之,不過,現在行政院消保會將修訂購屋買賣契約,未來民眾若是買到問題車或問題屋,可先要求銀行停止撥款,避免辛苦積蓄付諸東流! ■ 定型化契約新修 增訂瑕疵屋止付條款 李先生花了畢生積蓄,買了一棟中古屋,原本以為成家的夢想終於實現,沒想到買了之後,才發現買到的是海砂屋,李先生氣的跳腳,眼看幾百萬就這樣沒了!難道購屋族只能這樣,傻傻自認倒楣嗎?鑒於購屋糾紛層出不窮,為...
眼見為憑的中古屋,對屋況掌握度較高,還可以馬上入住,相較買預售屋的不確定性高,買中古屋雖然好處多多,但不可否認,買中古屋也存在著高風險,這個時候,周遭鄰居的眼睛與耳朵,就是挑選中古屋的好幫手,而慎選鄰居,也是中古屋買賣的重要關鍵,因為如果不小心買到鄰損屋,後續的麻煩,也會讓你欲哭無淚! ■ 鄰近大型建築 小心買到損鄰屋 很多人買房子,都會挑選鄰近大型公共建設的地段,希望未來有更多增值空間,不過要小心!住家隔壁或附近有大型開挖建案,...
房價這麼高,購屋族叫苦連天,但如果真的問到價錢很便宜的房子,你真的可以毫不考慮的下訂嗎?小心,可能有陷阱!建議消費者一定要先問清楚,萬一買到有問題的房子,花了錢卻脫不了手,那就真的叫天不靈叫地不應了。 ■ 低價購買徵收屋 小心得不償失 劉先生透過仲介,花了六百萬元買下法拍屋,但事後才知道房子2年內將被徵收,而補償金可能只有四百萬元,一來一往,劉先生還虧了兩百萬,大呼上當,卻已經來不及! 像這樣的案例,屋主沒先做功課,真的只能自認...
買房子是人生大事,不過,最怕的就是碰上買賣糾紛!根據調查,大台北地區上半年買屋糾紛前3名,分別是「隱瞞重要交易資訊」、「房屋漏水」及「契約審閱權糾紛」,其中,「隱瞞重要交易資訊」最常見就是凶宅隱匿不報! ■ 小心凶宅!定型化契約內容看仔細 所謂「凶宅」的認定標準,是屋內曾經發生非自然的死亡原因,包括自殺、他殺及意外死亡,如瓦斯中毒、火災死亡等。要避免買到這類凶宅,台北縣政府主任消保官楊舜惠建議,民眾購屋時要請房仲業者提供契約審閱期...
發生過重大刑案的房子靈異傳聞不斷,很多人怕觸霉頭躲都來不及,也由於乏人問津,凶宅或鬼屋一般會比市價便宜許多。不過,隨著時間久遠,慘案逐漸為人淡忘,不少發生過凶宅的房子就這樣被不知情的民眾買到。房仲業者建議,如果民眾購屋時擔心買到來路不明的凶宅,一定要找有信譽的房仲業者,因大型的房仲公司多半建有資料完備的凶宅資料庫,可以在初期進行把關動作。 ■ 房仲建置資料庫 兇宅全都露 房仲專家指出,凶宅和輻射屋、海砂屋不同,儘管法律並沒有明文規定...
在屋內自殺沒死,這間房子算不算凶宅?高雄市有一名男子向仲介買屋,但事後因為付不出貸款,急著脫手求現,不過就在賣屋的過程中,才得知有人曾在這間房子裡燒炭自殺獲救,但這個插曲卻讓這間房子最後以702萬售出,比原先的買價少了一百七十萬,男子向法官請求損害並賠償八十七萬,但法官最後卻判不是凶宅,前一手的屋主不必賠。 ■ 誤買自殺宅 賠錢脫手心不甘 住高雄的男子在民國九十四年買下高雄市復興二路一戶大樓店面,但買下大樓後始終傳聞房子有人曾燒炭自...
一般人認定的凶宅,大多是指房屋內發生凶殺案或是自殺案,但如果跳樓,人死在屋外,這種房子未來也有可能被列為兇宅。高雄市最近就出現這種罕見判例,一名男子去年買房後,住進去才聽說十多年前,有前屋主在此跳樓自殺,新屋主自覺被騙,一狀告向法院獲得勝訴。 ■ 前屋主親人跳樓 買方解約拒凶宅 呂姓男子提告指出,去年三月,他以220萬向張姓仲介,買下位在左營區重立路一棟大樓十三樓,但他搬進去之後,才聽鄰居說,民國八十五年間,原屋主的岳父曾在這裡跳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