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發布:2023年09月2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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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平均地權條例》修法在今年7月1日正式上路,其中規範預售案若解約須在30日內辦理申報,最新實價資訊也揭露,至少有4筆建案被以粉紅色字體加註「解約」,專家表示預受揭露制度更完善全面,讓民眾避免在交易時產生誤判。 新制上路近3個月,規定不論是銷售預售屋者 (如建商)自售或委託代銷,如於今年7月1日後解除買賣契約, 均由銷售預售屋者在解約之日起30日內辦理解約申報,違規可處3~15萬元罰緩。 4筆解約註記 3案一月內即反悔 信義房屋觀察實價資料發現出現解約...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