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發布:2020年04月0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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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住展房屋網/綜合報導】屏東縣政府財稅局表示,按照土地稅法第17條規定,原則上土地所有權人與其配偶及未成年之受扶養親屬,申請適用自用住宅用地稅率課徵地價稅者以一處為限;但若該土地所有權人或其配偶,另有土地供其已成年之直系親屬設籍居住,且無出租或供營業用,並提出申請適用自用住宅用地稅率課徵地價稅者,則無受一處之限制。 意即,每一位所有權人的土地,在不超過土地稅法第17條的面積限制之下,只要符合自用住宅相關規定,均得申請適用自用住宅用地稅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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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住展房屋網/綜合報導】屏東縣政府財稅局表示,按照土地稅法第17條規定,原則上土地所有權人與其配偶及未成年之受扶養親屬,申請適用自用住宅用地稅率課徵地價稅者以一處為限;但若該土地所有權人或其配偶,另有土地供其已成年之直系親屬設籍居住,且無出租或供營業用,並提出申請適用自用住宅用地稅率課徵地價稅者,則無受一處之限制。 意即,每一位所有權人的土地,在不超過土地稅法第17條的面積限制之下,只要符合自用住宅相關規定,均得申請適用自用住宅用地稅率。...
【住展房屋網/綜合報導】近日有納稅義務人詢問,為何在高雄有2筆土地,卻只收到1張地價稅繳款書,稅捐單位是否有遺漏?對此,高雄市稅捐稽徵處表示,地價稅核課,採全縣(市)總歸戶制及累進稅率計算。 所謂「總歸戶制」就是指將每一土地所有權人,在每一直轄市或縣(市)轄區內之土地合併計算總地價,再按其所適用稅率核課地價稅,因此,土地所有權人在同一縣(市)內所擁有的土地不論筆數多少,都只會收到1張地價稅繳款書。 該處進一步說明,地價稅開徵期間,有不少民眾誤...
【住展房屋網/綜合報導】繼大智路用地取得完成後,台中市政府持續推動重要道路開闢,今年3月初再次召開「市政路延伸開闢工程」第二次公聽會,建設局長陳大田表示,市政路(環中路至工業區一路)開闢工程分為兩標,第二標用地取得作業預計下半年啟動,未來完工後將可健全周邊交通路網,改善東西向交通,促進區域發展。 陳大田指出,為有效強化工業區一路及安和路聯繫功能,紓解台灣大道、朝馬路交通負荷,提升安和國中及協和國小學童通學安全,建設局加速辦理市政路延伸開...
【住展房屋網/綜合報導】高雄市稅捐稽徵處表示,日前有民眾詢問若贈與土地給子女,是否可以適用自用住宅用地稅率課徵土地增值稅。該處說明,根據土地稅法第34條規定,土地所有權人「出售」自用住宅用地,可按自用住宅用地稅率10%核課土地增值稅;但若是以「贈與」方式移轉,即使土地符合自用住宅用地規定,仍不得按10%稅率課徵土地增值稅。 該處進一步解釋,「贈與」移轉並非「出售」,所以配偶及親屬間的土地「贈與」,不能適用土地稅法第34條按自用住宅用地特別稅率課...
【住展房屋網/綜合報導】高雄市稅捐稽徵處表示,常有民眾來電詢問,夫妻兩人婚前各自擁有1間房子按自用住宅用地優惠稅率課徵地價稅,結婚後,也一直由兩人分別在這2間房子設籍,地價稅是否可繼續適用優惠稅率? 該處說明,地價稅一般用地稅率按10‰累進課徵至55‰,自用住宅用地優惠稅率按2‰課徵且不累進,自用住宅用地與一般用地,稅金至少差4倍。而由於地價稅自用住宅用地稅率是優惠性質,因此土地稅法第17條第3項規定土地所有權人與其配偶及未成年之受扶養親屬,適用自...
【住展房屋網/綜合報導】基隆市稅務局表示,課徵地價稅之土地,依平均地權條例規定,每2年應重新規定地價一次。今年又適逢重新規定地價年度,基隆市地政機關已完成2020年公告及申報地價之作業,經計算結果,累進起點地價為3,299,000元。 根據結果,今年土地所有權人的地價總額未超過累進起點地價3,299,000元者,其地價稅按第1級之級距,即千分之十稅率徵收,超過累進起點地價者,則適用第2至第6級稅率。 稅務局指出,地價稅採累進稅率,按「個人在同一縣市內應稅土地總...
【住展房屋網/綜合報導】基隆市稅務局表示,為落實政府推動都市更新政策,對於原土地所有權人依「都市更新條例權利變換規定」取得之應分配土地,經配偶相互贈與依「土地稅法第28條之2第1項規定」不課徵土地增值稅者,於再移轉計課土地增值稅時,參據同法市地重劃後第1次移轉時減徵40%之規定,准比照「都市更新條例第46條第3款規定」減徵土地增值稅40%。 基隆市稅務局說明,市地重劃土地若是經配偶相互贈與,再移轉時既准予減徵土地增值稅40%,權利變換之租稅優惠又是參...
【住展房屋網/綜合報導】新竹縣政府稅捐稽徵局表示,日前有民眾向該局詢問,其自身擁有一棟 4層樓的房屋,每層樓面積均為60平方公尺,土地面積則有100平方公尺。將 1 樓出租他人作服飾生意,2樓以上供自用住宅使用,是否得申請部分面積按千分之2自用住宅用地稅率課徵地價稅? 該局表示,房屋部分供營業用或出租使用,僅部分供住家使用,如經查明符合地價稅自用住宅用地要件,亦即已辦理戶籍登記,且土地所有權人與其配偶及未成年之受扶養親屬適用自用住宅用地未超過一...
【住展房屋網/綜合報導】高雄市稅捐稽徵處表示,日前有民眾詢問,表示收到改課一筆自用住宅用地並補徵5年該自用住宅用地稅率與一般用地稅率差額之地價稅,該民眾指出,設籍人為其女兒,雖出國許久,但戶籍並未辦理遷出,且期間仍有入境紀錄,不解為何會遭改課補徵。 該處說明,依照現行稅法規定,自用住宅用地是指土地所有權人或其配偶、直系親屬於該地辦理戶籍登記,且無出租或供營業用之住宅用地。該次案例自用住宅用地之設籍人由於出境達2年,雖未辦理戶籍遷出登記,...
【住展房屋網/綜合報導】原適用自用住宅用地稅率課徵地價稅之土地,因辦理自益信託將土地移轉登記於受託人名下,如果仍符合自用住宅用地要件,移轉當年仍需重新提出申請,才可繼續適用優惠稅率。 新竹縣政府稅捐稽徵局表示,土地信託移轉登記予受託人後,信託契約書所載委託人與受益人同屬一人(自益信託),且該地上房屋仍繼續供委託人本人、配偶、或其直系親屬做住宅使用,與該土地信託目的相同者,如果符合自用住宅用地之要件,在受託人持有土地期間,可申請按自用住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