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國民住宅條例規定,國宅不得出租,且國宅土地屬於政府所有,購屋者無法取得土地所有權,僅擁有地上權,國宅地上權期滿後,房屋產權應無償移轉登記為政府所有;上述這些規定均屬任何人得以查閱之政府公開「法規資訊」,房仲沒有主動提供法規資訊予消費者的責任,消費者必須自行注意。黃姓買家透過房仲公司,在四年前以一千二百萬元向葉姓屋主購買台北市內湖區一棟國宅社區的一間房子,黃說他購買國宅的目的係為出租投資理財之用,但房仲卻隱匿國民住宅依據法令不得出租之...
【住展房屋網/台北報導】因應司法院釋字第739號解釋,宣告「獎勵土地所有權人辦理市地重劃辦法」部分規定違憲,內政部表示將就自辦市地重劃有關籌備會發起條件、核定重劃範圍、計畫書的相關程序等積極檢討。 在修法作業完成前,受理的自辦市地重劃籌備會案,也將要求各地方政府儘量參考大法官解釋的精神,提高申請比例、合議制審查、完備所有權人陳述意見程序,以保障民眾權益。 內政部長葉俊榮指出,內政部除了將儘速修正「獎勵土地所有權人辦理市地重劃辦法」外,...
【住展房屋網/台北報導】為提供有利國際投資環境,打造自關渡工業區、北投士林科園區、大內科地區、以迄南港經貿園區的台北科技走廊,增強北市產經發展,北市府日前指出,已於8月8日公告公開展覽「修訂北市『基隆河(中山橋至成美橋段)附近地區土地使用分區與都市設計管制要點』內商業區、娛樂區規定計畫案」。 市府進一步說明,此次都計案修訂重點包括放寬商娛區商業使用限制土地使用分區規定,鼓勵商業發展彈性使用;放寬商娛區高度管制內容及容獎規定,因應地區發展...
【住展房屋網/台北報導】為活化北市信義區永春陂閒置營區,市府今年4月公告變更永春陂周邊約3.98公頃土地為濕地公園用地,並宣布未來將成為引導四獸山系豐富生態匯入都會區的綠手指,且具有降低都市熱島效應、提升滯洪防災的能力,還會群聚多樣生物,讓市民近距離體驗觀察大自然的微妙。 市府工務局指出,永春陂公園範圍土地原分屬北市府、中央及私有,為達到整體效益,市府積極與其他土地所有權人或管理機關協商合作模式,以降低建造成本;國防部軍備局則表示,對有利...
【住展房屋網/台北報導】為追繳因退稅案退還的土增稅,桃園市地方稅務局日前宣布,將自105年8月1日至10月31日止,對重購自用住宅,或自營工廠用地退還土增稅案件,進行為期3個月的全面清查。 該局進一步指出,土地所有權人於2年內先買後賣,或先賣後買自用住宅或自營工廠用地,如出售土地地價,扣除繳納土增稅後餘額,不足支付新購土地地價時,可就已納土增稅額內申請退還。經核准退稅案件,新購地則由稅捐機關依規列管5年,5年內再行移轉或改作其他用途者,將追繳原...
【住展房屋網/台北報導】為持續推動台中市綠美化,市府環保局透過誘導、管制等方法,採取「都市針灸法」,以點狀或放射狀將綠地、植栽、步道空間等既有都市區域改造環境,以最經濟的費用,提升綠美化面積;並陸續對各區的封閉垃圾掩埋場,辦理種樹造林工程,盼將閒置荒廢土地及掩埋場,翻轉成民眾可休憩的場所,為後代子孫留下更多綠地。 環保局長白智榮指出,閒置空地若缺乏管理,易因破窗理論導致亂丟廢棄物及雜草叢生情形更加嚴重。因此市府透過實施《空地管理自治...
【住展房屋網/台北報導】0206地震倒塌的台南永康維冠金龍大樓,在台南市府與災民經多次溝通討論後,日前決定用善款協議價購不願原地重建的災民土地,並已經維冠大樓土地協議價購會繳交同意書,目前已有47人同意出售土地,之後將於8月10日辦理第一次過戶及發價程序。 市府指出,維冠大樓的土地現值經不動產估價師事務所估價後,估計每坪地價約37.7萬;但為落實市長賴清德對維冠大樓災民的照顧之意,將依1F樓層別效用比170%調整,調整後權利地價為64.1萬/坪;2F以上皆依...
【住展房屋網/台北報導】都更爭議不斷,知名建商瓏山林集團日前遭北市議員踢爆,涉嫌在北市信義區永吉段一小段305地號等146筆土地的都更案中,以虛灌人頭的方式取得都更主導權,偽照人頭高達76人,痛批北市都更根本毫無公平正義可言。 北市議員李慶元日前指出,依《都更條例》第10條規定,都更範圍內私有土地及私有合法建物,同意所有權人均需超過十分之一,但瓏山林集團卻以灌人頭的違法方式通過門檻,北市都發局也未駁回不合法的申請案,甚至給予充足時間讓業者補足...
【住展房屋網/台北報導】桃園市政府地方稅務局指出,日前有民眾詢問,土地所有權人以自有土地交付信託,且契約中明定受益人為委託人,享有全部信託利益。若受益人(即委託人)於信託關係仍在時死亡,該地於日後移轉時,應以受益人原取得日,還是死亡日當期的公告土地現值,作為原地價申報課徵土增稅? 稅務局回應,依土地稅法第31條之1條文修正生效後,自益信託土地的受益人於信託關係存續中死亡,並應應課徵土增稅時,其計算基準的原地價,應以受益人死亡日當期的公告...
【住展房屋網/台北報導】日前有媒體報導,台北港區段徵收開發案因市府內部單位連結問題,導致地主配回的抵價地因位於遺址敏感帶,無法建築;對此新北市政府以四點澄清:1.土地開發與文化保存並行、2.以最符合實質利益方式保存、3.原址開發非風險轉嫁、4.共同面對加速建設。 新北市府指出,台北港特定開發區因100年開發時,發現遺址疑似因已被海浪沖刷侵蝕而遭破壞;市府為保存文資,並兼顧區內土地所有權人權益,因此開發過程中,也將施工監看,並非如報載各說各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