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發布:2023年10月0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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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年一度的地價稅即將在11月1日開徵,要特別注意的是,納稅基準日是8月31日,代表當天土地登記簿上所記載的所有權人,不論持有土地時間的長短,都要負責繳當年度全年的地價稅,換句話說,土地若是在9月1日後才完成移轉,原所有權人仍要負責繳稅。 台中一名吳先生詢問,近期剛買賣土地,今年的地價稅稅單是否會依持有期間,分別開立稅單予新舊所有權人? ▼地價稅繳納期間為11月1日至11月30日。(示意圖/pixabay) 台中市政府地方稅務局說明,地價稅每年11月開徵,...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