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發布:2018年01月0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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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住展房屋網/綜合報導】為活化桃園市老屋,桃園市政府公告補助老屋室內修繕及老屋活化經營計畫,桃園市40年以上合法建築物,具備歷史、文化,並保有再生價值者,或未達40年以上之合法建築物,但經市府文化局認定具有歷史、文化價值者,皆可申請。 桃園市政府於106年底公告「107年度桃園市老屋再生活化補助計畫」,從1月1日起到10月31日止受理民眾申請,希望透過公部門資源讓鼓勵民眾維護老屋。 桃園市長鄭文燦表示,老宅、古蹟修復活化常因政策工具不足而遭遇困難...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