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車道面積坪數是否可以列為公共設施?在房地產買賣時經常引發爭議,最高法院對此做出見解認為,建商如果在買賣契約中將車道面積登記至公設建號,並不違反內政部公告之預售屋買賣定型化契約應記載及不得記載事項。杜姓男子在六年前向英德建設公司,購買新北市的新時代大樓房子及停車位,杜男認為車道面積坪數本應登記為車位所有人所有,並與車位一併銷售,而不應另行計價,但建商竟將新時代大樓之車道合併停車位及其他公共設施登記,作為房屋之公設坪數計價出售,導致房屋...
【住展房屋網/台北報導】高雄市政府日前提醒國內租屋族,內政部於今年6月23日公告「房屋租賃定型化契約應記載及不得記載事項」,將自明年1月1日開始實施,之後以租屋為業的房東,若租賃契約違反相關規定,最高可處30萬元罰鍰,呼籲租屋族使用新版房屋租賃定契化契約,向惡房東說bye bye! 市府指出,「房屋租賃定型化契約應記載及不得記載事項」新增許多具法規效力的強制規定,如不得拋棄契約審閱期、不得約定禁止入戶籍、不得約定稅賦轉嫁、等,若在契約中列入「不得...
惡房東張淑晶驚傳重出江湖,繼續以慣用技倆欺騙不知情的房客。同時,全台又傳出幾起行徑惡劣的「租霸」,霸佔租屋、或將房子搞爛,人卻消失無蹤。遇到惡房東、惡房客,到底要怎麼處理才有用……近年來,租屋糾紛頻傳,惡房東與惡房客事件令人為之氣結。像惡房東張淑晶藉各項名目扣房客押金不還,雖然房客經訴訟討回公道,但若是不熟法律的人,就活生生被她騙個團團轉。俗話說:「法律是保護懂法律的人」這句話一點也沒錯。如果懂得法律,就能在租屋之前詳擬契約,儘量杜絕...
【住展房屋網/台北報導】行政院消保處日前修訂內政部所研擬的「房屋租賃契約書範本暨其定型化契約應記載及不得記載事項」,並在其中規範押金不得逾兩個月、租約應明定各種收費,不可任意增加收費項目、屋內損壞若非房客惡意破壞,修繕費由房東負擔、違約金不得高於一個月租金等事項,以遏止惡房東坑殺房客行徑。 消保處指出,在定型化契約規範上路後,違規的惡質房東將可依《消保法》開罰最高50萬元;而押金、水電費、修繕費用等常見爭議的費用,也已有明確規範,預計...
【住展房屋網/台北報導】為確保不動產交易公平及保障消費者權益,新北巿政府法制局消保官日前會同地政局,擇定6家房仲業者所使用之定型化契約及銷售廣告進行查核,經現場抽查後,發現業者使用之定型化契約及銷售廣告均符合規定,惟涉有營業管理缺失,已命業者立即改善。 消保官指出,本次查核主要參照「不動產定型化契約應記載及不得記載事項」及「要約書定型化契約應記載及不得記載事項」等內容辦理。且因受調查之房仲業者以加盟店較多,為使消費者瞭解業者與加盟總部...
【住展房屋網/台北報導】內政部日前表示,為避免租屋糾紛,擬研修「房屋租賃定型化契約應記載事項」,民眾如有任何修正建議,可在26日前以書面方式向內政部反映。內政部2002年公告「房屋租賃契約書範本」,但並未強制規定使用,房東仍多採用坊間租賃契約書,因此仍有許多不合理規定,如隨意更改電費收費標準、沒收押金等。 為因應社會環境變遷與租屋市場需求,內政部研修「房屋租賃定型化契約應記載及不得記載事項」,如應記載水、電負擔方式、提前解約賠償金等事項...
【住展房屋網/台北報導】內政部日前發布,新版不動產說明書預計10月1日上路,屆時凶宅、工業宅、夾層屋等隱匿或違規使用的成屋將無所遁形,甚至連周邊300公尺的險惡與重要設施都須載明,期盼能促使房地產買賣更透明。房仲業者也指出,新規定上路勢必會衝擊違規使用的工業宅與夾層屋買氣。 據內政部新發布的不動產說明書應記載及不得記載事項修正規定,主要規定成屋記載事項需增列經紀人做的凶宅調查結果,及建物目前管理與使用情況,甚至周邊300公尺內的重要與險惡設施...
一、常見不動產說明書違章之態樣(一)不動產說明書針對重要資訊任令空白未填寫 「不動產標的現況說明書」依據不動產經紀業管理條例第24條及內政部所頒布之「不動產委託銷售定型化契約應記載及不得記載事項」內容,係屬不動產買賣契約書之一部,出賣人就不動產標的現況說明書內所列之內容負有據實填寫告知義務,如出賣人未就其內容加以填寫者,仲介業即應要求出賣人填寫,以便能調查系爭不動產現況,對買受人盡據實告知義務。例如仲介契約,僅憑系爭不動產現況說明書中就...
成屋買賣糾紛頻傳,內政部101年修訂「成屋買賣定型化契約應記載及不得記載事項」,即將在5/1上路,對凶宅、山坡地住宅等重要資訊,有更嚴格規範。例如,未來賣房子都要說明「持有期間」及「持有前」是否曾發生自殺、橫死等意外,業者售屋也不可用「廣告僅供參考」等字眼,否則最高可被開罰一百五十萬元。內政部表示,「成屋買賣定型化契約應記載及不得記載事項」上路後,將定期抽查。建商表示,新成屋凶宅的問題不大;至於新制修定的部分,因上路前有一段緩衝期,業界在...
過去民眾買到問題屋,要不就是自認倒楣,要不就是興訟不休,最後還可能不了了之,不過,現在行政院消保會將修訂購屋買賣契約,未來民眾若是買到問題車或問題屋,可先要求銀行停止撥款,避免辛苦積蓄付諸東流! ■ 定型化契約新修 增訂瑕疵屋止付條款 李先生花了畢生積蓄,買了一棟中古屋,原本以為成家的夢想終於實現,沒想到買了之後,才發現買到的是海砂屋,李先生氣的跳腳,眼看幾百萬就這樣沒了!難道購屋族只能這樣,傻傻自認倒楣嗎?鑒於購屋糾紛層出不窮,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