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去年底共68筆 皇翔御琚躍全台第10貴創下紀錄為了搶在今年房地合一稅制上路,去年底房市出現各種成交潮,豪宅也趕搭舊制,據內政部最新實價登錄資料,去年底共有68筆億級豪宅成交,創去年紀錄。最高總價與單價,皆由北市信義區豪宅「皇翔御琚」以總價5.17億元、單價280.3萬元拿下,是實價登錄揭露以來,全國豪宅單價第10貴。北市信義計劃區指標豪宅「皇翔御琚」,實價已揭露10筆交易,最新一筆擠進全國第10貴。范厚民攝最新截至去年12月31日的實價登記資料,揭露1筆台北市...
【住展房屋網/台北報導】據住展雜誌統計,去年Q4北台灣各縣市房價表現,甩開同年Q3全盤皆墨的慘況,呈現漲跌互見的格局。其中,大台北去年Q4房價續弱,跌幅相對較重,同樣下跌的還有桃園與新竹,倒是基隆與宜蘭卻無懼市況,房價逆勢上揚,讓人跌破眼鏡。 去年Q4房價表現,以基隆與宜蘭最為強勢。基隆房價走升至20.5萬/坪,季漲0.99%,但近一年來微跌1.91%;宜蘭房價則止跌回漲,來到22.1萬/坪,季漲0.45%、年漲9.41%,為近年來北台灣房價唯一上漲的縣市,顯示資金並...
【住展房屋網/台北報導】房地合一甫上路,許多地區都出現了搶搭舊制末班車的情況,就連蛋黃的北市豪宅交易也不例外。據實價登錄資訊揭露,北市信義計畫區豪宅「冠德遠見」2樓1戶傳出以每坪168.2萬元售出,成交總價6200萬;而大安區的豪宅「國美敦南藝術館」去年底也出現2筆交易,雖然尚未揭露實價登錄行情,但初估每坪單價約137~140萬,房價較兩年前的高點下修近2成。 房仲業者指出,信義區指標豪宅「冠德遠見」的2樓之1去年10月以總價6200萬成交,總坪數36.87坪,且...
【住展房屋網/台北報導】巢運日前發布「房市10大居住新聞」,指出高房價仍是台灣民怨之首。並整理出以居住改革為觀點的年度10大關鍵事件,並藉此結果強調,國人居住處境不佳,政府更應重視居住議題及衍生問題,並提出5大居住改革建議,盼政府落實改善。 巢運指出,年度10大事件有:房地合一稅通過、農舍興建修正案通過、總統候選人住宅政策、房價所得比仍高、王如玄軍宅爭議、地價調漲、央行鬆綁限貸及降息、張淑晶惡房東糾紛、北捷聯開宅爭議及浮洲合宜宅爭議。巢運...
俗話說,『有土斯有財』。父母把財產送給子女,最主要有現金贈與、不動產贈與兩種方式,其中採不動產贈與,因贈與稅以房子的公告價值計稅,相對於現金,可省下不少稅金,甚至免繳稅,最受父母喜愛。這也就是長年以來國內不動產贈與風氣持續延燒,贈與件數居高不下甚至103年贈與移轉房屋棟數達5.5萬棟,已創下新高的原因之一。不過話說回來,「房地合一稅」明年開始實施後,代表國內房地產開始走向「實價課稅」,在105年1月之後,買賣房地產獲利,民眾會繳更多的稅。除此...
大台北地區為了防洪,讓社子島限建將近半個世紀。在這個命運多舛的沙洲,幾乎沒有建設資源,到處都是老舊不堪的建築物。但柯文哲宣布,年底前開發案將會定案,彷彿為社子島又捎來一絲希望的曙光……說到社子島,很多人對它很陌生,印象中就是一個發展落後的地方,有些人以為它真的是一個「島」,有些台北人甚至沒到過社子島。但社子島並不是真的島,而是基隆河與淡水河交匯處的沙洲。五十幾年前葛樂禮颱風襲台,造成大台北大淹水,於是政府宣布自民國五十九年起,社子島劃...
屋主委託房仲售屋的底價為一千多萬元,房仲找到買家親自與屋主面議後,雙方同意以九百九十萬元成交,屋主事後反悔,以售價低於委託底價為由,認為買賣契約違反委託銷售契約的底價,買賣契約並未成立,這場爭議究竟誰有道理?蕭姓女屋主在前年六月委託合億房屋仲介銷售台北市的一棟房子,原本委託銷售價格為一千二百八十萬元,嗣後蕭姓女屋主將銷售底價調降為一千零五十萬元,合億房屋找到張姓買家與蕭姓女屋主當面議價,以九百九十萬元成交,並當場簽立不動產買賣契約。...
房市已進入「買方市場」,市場成交量銳減,現在正是殺價的好時機,民眾應該把握良機,放心大膽的議價和殺價。但買屋議價的學問大,若殺價殺過頭,可能錯失成交機會,如何評估單一個案的議價空間,買到好價錢,準備功夫絲毫馬虎不得。買房是人生中的大事,很多人都想趁房價鬆動時進場,但又不願買在最高點,想等到「底價」出現的時候才進場,問題是,沒有人知道房價什麼時候才算到底?因此,大家都想知道買到便宜房子有什麼撇步?購屋時究竟該從幾折殺起,九折?八折?還...
出賣人對於系爭房地所在鄰近有系爭墳墓乙事,不負有告知義務,自無成立「侵權行為責任」及「物之瑕疵擔保責任」之餘地《案例》買受人買受系爭房地後始發現其鄰近有一「X家祖墳」墓園,認為墓園的存在足以貶損房價,造成其權益受損,並認為賣方沒有對此說明是違反法律上告知義務,遂起訴主張出賣人應負侵權行為責任及瑕疵擔保責任。《說明》本件台北地方法院98年度訴字第1100號民事判決認為:一、於買賣房地之交易上,契約之告知義務是以契約成立時存在於買賣標的上之現況...
國稅局表示,依奢侈稅條例規定,納稅義務人銷售房屋、土地,未依規定申報或申報之銷售價格較時價偏低而無正當理由者,稽徵機關可依時價或查得資料,核定銷售價格及補徵應納稅額。所以只要是未申報或者刻意低報不動產銷售價格,規避奢侈稅,一經稽徵機關查獲,將遭補稅及處罰。 舉例說明,甲君101年1月購入台中市土地,於102年3月以660萬元出售該土地給乙君並訂定銷售契約,依照規定,甲君應以實際銷售價格660萬元,並以持有該土地期間超過1年未滿2年適用稅率10%計算申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