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發布:2021年11月0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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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住展房屋網/綜合報導】我國房地合一稅自2016年1月1日起實施,至今已上路超過5年,但仍有不少納稅人因不熟悉規定而申報錯誤,或未依規定申報,導致遭相關單位處罰。財政部南區國稅局為協助納稅人釐清房地合一稅規定,近日整理出5項常見錯誤態樣,提醒納稅人注意。 依據現行法規規定,個人出售於2016年1月1日以後取得之房屋、土地,需就「房屋」及「土地」合併後的實際出售總價,扣除實際取得成本後的獲利部分,申請報繳房地合一所得稅,並依照其持有時間,適用15%...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