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關鍵字:房地交易

一共有:143筆"房地交易"結果被找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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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地合一網路申報  代理人憑證亦可行

房地合一網路申報 代理人憑證亦可行

【住展房屋網/綜合報導】財政部北區國稅局表示,民眾辦理個人房地合一新制申報時,可至財政部電子申報繳稅服務網站下載「個人房屋土地交易所得稅電子申報繳稅系統」,並於規定申報期限內利用網路報稅,無空間及時間上的限制,輕鬆便利即可完成申報。 另外國稅局指出,為提供民眾更優質且便利的服務,自去年9月起,房地合一網路申報軟體新增可用「代理人身分」登入的新功能。納稅義務人若委託專業代理人(如代書、地政士、會計師或記帳業者)處理房地交易及報稅等事宜時...

房地合一新制 交易無論盈虧皆須申報

房地合一新制 交易無論盈虧皆須申報

【住展房屋網/綜合報導】財政部高雄國稅局表示,房地合一課徵所得稅新制已於2016年1月1日起施行,凡是2016年1月1日起的買賣、交換取得、受贈取得,或是2014年1月2日以後取得,且持有期間在2年以內的房屋、土地及停車位,除了符合免申報條件者外,其它交易無論盈虧,皆須於完成移轉登記日之次日起30日內申報納稅。 該局說明,依照所得稅法第14條之5規定,個人有所得稅法第14條之4規定的交易所得或損失,無論有無應納稅額,皆應於房屋、土地完成所有權移轉登記日之次日或第...

五月報稅季 個人出售房屋要注意

五月報稅季 個人出售房屋要注意

【住展房屋網/綜合報導】現正值106年度綜合所得稅申報期間(107年5月1日至107年5月31日),南區國稅局表示,自105年1月1日起出售房屋所得採舊制財產交易所得及新制房地合一稅並行,納稅人應注意房屋取得時間,注意所得稅申報方式差異。 南區國稅局表示,個人如於106年出售屬於103年1月1日以前取得,或103年1月2日至104年12月31日間取得且持有期間超過2年的房屋者,係屬舊制財產交易所得課稅,應以房屋出售時的成交價額,減除原始取得成本,及因取得、改良與移轉該房...

賣房沒賺到 還要報稅嗎?

賣房沒賺到 還要報稅嗎?

【住展房屋網/綜合報導】財政部台北國稅局表示,近來發現部分納稅義務人交易了105年1月1日後取得的房屋及坐落基地,但自行計算後認定交易為損失,沒有所得,故不需應納稅額,就沒有依規定向稽徵機關辦理房屋土地交易所得稅申報,結果遭處罰。 國稅局表示,房地合一課稅新制於105年1月1日實施,個人交易適用所得稅法第4條之4規定新制課稅範圍內的房地,如交易屬105年1月1日以後取得之房屋、土地,應以交易時成交價額減除原始取得成本,與因取得、改良及移轉而支付之費...

桃園房市 買賣移轉增、價格微跌

桃園房市 買賣移轉增、價格微跌

【住展房屋網/綜合報導】桃園市地政局日前公布統計買賣移轉登記案件,106年11月共計4,204件,月增820件,月漲幅24.23%,年增344件,月漲幅8.91%。另外在106年11月買賣移轉登記的土地建物筆、棟數方面,土地移轉筆數為4,844筆、建物棟數為3,752棟,共計8,596筆,月增11.74%,年增7.54%。 地政局表示,106年11月土地移轉筆數持平,而建物移轉棟數大增則是受惠於年底的交屋旺季,但與去年年底相比,同期仍有成長。 住宅市場平均成交單價近一年來繼續呈現盤整走勢,而統...

財政部網站 線上幫你算買房稅!

財政部網站 線上幫你算買房稅!

【住展房屋網/綜合報導】房地合一課徵所得稅新制實施以來,仍有民眾對於房地合一課徵所得稅及土地增值稅是否有重複課稅的問題感到困惑,台中市政府地方稅務局強調,因計算房地交易所得額時已扣除土地漲價總數額,即課徵土地增值稅的稅基,所以不會有重複課稅的情形。 地方稅務局進一步表示,因應房地合一課徵所得稅制度實施,財政部已於稅務入口網網站設置「房地移轉稅務試算專區」,針對不動產移轉,包括買賣、贈與、繼承等案件,提供買賣房地可能涉及的稅目線上試算...

交易新制房地所得額 不減土增稅

交易新制房地所得額 不減土增稅

【住展房屋網/綜合報導】為了避免重複課稅,高雄國稅局表示,營利事業出售新制房地時,土地增值稅不得列為成本費用。 高雄國稅局表示,營利事業自2016年1月1日起,出售2016年1月1日以後取得的房屋、土地或2014年1月2日以後取得並持有二年以內房屋、土地,都屬出售新制房地。 而新制房地依所得稅法第24條之5第1項規定,出售新制房地,應按出售房屋、土地交易所得額,減除土地漲價總數額後的餘額,計入營利事業所得額申報課稅。 而房屋、土地交易所得額是指收入減除...

成屋買賣增  桃園蘆竹八德價最高

成屋買賣增 桃園蘆竹八德價最高

【住展房屋網/綜合報導】受到先前國內整體經濟景氣影響,及房地合一稅制變革等因素,桃園市各區不動產市場大多仍持觀望態度,住宅成屋市場平均成交單價,從去年上揚後,近一年來實價登錄持續呈現盤整走勢。 根據桃園市政府地政局統計,106年6月買賣移轉登記案件量共計4,010件,較前(5)月(3,456件)增加幅度約16.03%(增加554件),但與去年同期105年6月(4,352件)相較減少幅度約7.86%(減少342件),扣除去年6月A7合宜住宅整批交屋之後,106年6月移轉案件與去年同期相比則增...

房地合一稅  交易損失仍要申報

房地合一稅 交易損失仍要申報

【住展房屋網/綜合報導】財政部北區國稅局表示,房地合一新制自105實施至成,仍有不少屬於新制課稅範圍之房地交易,納稅義務人因自行計算為交易損失,故未辦理申報;該局於近期審理多起此類未依規定申報案件,為避免納稅人誤解,提出說明如下。 北區國稅局指出,個人交易適用新制之房地,除符合所得稅法第4條之5第1項第2款至第4款規定者外,不論交易為所得或損失以及有無應納稅額,皆應於所有權移轉登記或房屋使用權完成交易的次日起算30日內,自行填具申報書,並檢附...

實價登錄誠實申報  小心受罰

實價登錄誠實申報 小心受罰

【住展房屋網/綜合報導】實價登錄制度實施近五年來,確實達到交易資訊透明化、降低不動產資訊不對稱、避免哄抬價格成效。在申報資料對外揭露前,資料須透過各直轄市或縣市政府進行檢核及抽查,去除顯著異於市場正常交易價格及特殊交易之資訊,始對外揭露提供查詢。 桃園市政府地政局長陳錫禎表示,以該市統計105年度買賣案件實價登錄為例,其申報總數共計約4萬件,其中不揭露案件共計約3千件,約佔7.4%;統計其不揭露原因,佔最多數者為「同一買賣,分件登記(如大樓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