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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地合一稅2.0新制申報注意 財政部北區國稅局提醒營利事業逐筆填報、避免補稅 【M傳媒/台北報導】 財政部北區國稅局表示,房地合一稅2.0新制自110年7月1日起施行,依所得稅法第4條之4規定,營利事業交易自105年1月1日以後取得的房屋、房屋及其坐落基地,或依法可核發建造執照之土地、設定地上權使用權、預售屋及其坐落基地(以下簡稱房地),應依所得稅法第24條之5規定計算交易所得額,並依持有期間適用差別稅率計算應納稅額,合併於交易年度營利事業所得稅申...
假裝修真逃稅?國稅局抓包虛報200萬裝修費 剔除成本補稅裁罰 【M傳媒房產中心】 一張張華麗的裝修對比照,背後竟是裝修公司網站下載的廣告素材,納稅人試圖用虛假單據在房地合一稅中列報200萬裝修成本,最終被國稅局識破並補稅裁罰。 財政部台北國稅局近日查獲一起房地合一稅申報虛報裝修費的案例,納稅義務人甲君在2024年出售房地時,申報了高達200萬元的裝修費作為成本扣除項目。 經國稅局深入調查發現,甲君提供的裝修照片竟與乙裝修公司網站上的廣告照片高...
公司賣房不是照20%課稅就好!中區國稅局示警:房地合一2.0報錯,動輒補稅數百萬 【M傳媒房產中心/報導】 不少營利事業出售房屋、土地時,仍沿用舊有觀念,將交易金額直接列為營業收入,併入營所稅以20%稅率計算,卻忽略「房地合一稅2.0」已上路多年,申報方式若弄錯,往往成為補稅重災區。財政部中區國稅局近期即查獲多起營利事業錯誤申報案例,最高補稅金額動輒數百萬元,呼籲企業務必留意申報細節。 中區國稅局指出,自2021年7月1日起,營利事業出售我國...
屏東太平洋百貨蟬聯「地王」 房市量縮價穩趨勢明顯 【M媒體屏東報導】 屏東縣政府15日公布民國115年度公告土地現值及公告地價,由屏東市中正路與公園路交叉口的太平洋百貨再度蟬聯「地王」,公告現值每平方公尺20萬4,000元,換算每坪約67萬4,000元。縣府指出,在「大南方新矽谷計畫」、高屏2快等公共建設議題帶動下,屏東房市整體呈現量縮價穩的趨勢。 屏東縣地政處表示,115年度公告土地現值平均調幅2.29%,公告地價平均調幅4.53%。縣府在評定過程中,綜合...
邱代書今天忙什麼?|房地交易稅一次看懂:別怕,真正的魔王不是稅,而是你不知道稅從哪裡冒出來 【M傳媒房產中心/邱代書今天忙什麼?專欄】 買房、賣地、繼承、贈與,大家最怕的其實不是稅,而是突然冒出一個你沒聽過的稅。很多人聽到稅就想逃,但實務上處理那麼多案件,我最常告訴當事人的一句話是:「真正可怕的不是稅,而是你不知道自己要繳哪一種。」 所以今天邱代書用最白話、最好懂、最沒有痛感的方式,帶你一次搞懂地價稅、土增稅、房屋稅、契稅、...
換屋族必看!「重購退稅」三大地雷別踩 國稅局教你聰明省稅 【M傳媒房產中心/專題報導】 想換屋的民眾注意了!財政部高雄國稅局最近特別提醒,換屋族可以善用「重購退稅」優惠來減輕稅負壓力,但一定要掌握三大關鍵要點,否則一不小心就可能被追回稅款。這項政策對許多想換房的家庭來說是一大福音,但究竟該如何正確運用,才能安心享受這項租稅優惠呢? 根據國稅局說明,這項優惠主要是為了避免民眾因為出售自住房地被課徵所得稅,而影響到換屋的能力,特...
房地合一稅全名為「房地合一課徵所得稅」,雖在「房地交易」時繳,但不是交易金額的稅,而是針對交易獲利(所得)課徵的稅。因此歸類在「所得稅體系」,而非「交易稅」或「持有稅」。這是政府為了抑制短期炒作、落實租稅公平而制定的制度。此稅制最早於民國104年(2016年)1月1日上路(稱為「房地合一稅 1.0」),並於民國110年(2021年)7月1日起實施新版制度(即「房地合一稅 2.0」)。房地合一稅怎麼申報?何時繳稅、稅率怎麼看?本文整合國稅局最新規範與實務案例,...
房地合一稅虧損可抵減!臺北國稅局提醒民眾善用3年抵減權益 【M傳媒房產中心/專題報導】 自房地合一稅新制自105年1月1日上路以來,個人交易房地所得不論盈虧,都必須在移轉登記次日起30日內申報。臺北國稅局指出,若交易產生虧損,民眾可於交易日後3年內,將虧損額從房地交易所得中抵減,以降低稅負,避免多繳稅款。 依《所得稅法》第14條之4規定,房地交易所得計算方式是:成交價額減除取得成本或繼承、受贈房屋的評定現值及公告土地現值,再依消費者物...
住都中心「婚育宅」登場,761戶專供婚育家庭申請國家住都中心為減緩少子化衝擊,於第4季推出「婚育宅」社會住宅專案。本季共釋出1,831戶中央社宅(北北高)。其中,首度推出的494戶專案婚育宅位於雙北(文山區、林口區),100%僅供婚育家庭申請。另有5案社宅保留20%名額。資格限申請日前兩年內新婚或育有6歲以下學齡前子女者。婚育家庭最高可享12年長租保障,預計最快2026年2月可入住。此政策為政府落實「鼓勵生」到「幫你住」,提供穩定居所,減輕年輕家庭負擔。閱讀更...
賣房虧損也要申報房地合一稅?核抵規則一次看懂 【M傳媒財經中心/專題報導】 許多人以為「賣房賠錢就不用繳稅」,其實在房地合一稅制度下,個人交易2016年1月1日後取得的房地,不論是獲利或虧損,都必須在移轉登記日次日起30日內申報房地合一稅。財政部臺北國稅局提醒,即便交易虧損,也應依法辦理申報,且虧損可在交易日後三年內抵減其他房地交易所得。 依所得稅法第14條之4第1項規定,房地交易所得或損失的計算方式是以成交價減去原始取得成本(或繼承、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