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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集隆重邀請【信義房屋資深房仲】告訴你如何檢視不動產說明書!(本集採居家錄音 部分雜音還請包涵)買房前要詳閱不動產說明書,如何看懂說明書內容?規範事項有哪些?遇到屋主隱瞞屋況怎麼辦?哪些必看重點要知道?讓我們用一杯咖啡的時間,告訴你買房各種知識!【本集重點】01|房屋健檢,先看不動產說明書?01:4002|屋主沒告知其他屋況,怎麼辦?07:4003|屋主自售,需要提供說明書嗎?09:3304|不動產說明書必看重點資訊!13:0905|什麼是漏水保障、蟲蛀保障?19:12...
簽約買賣房屋前,拿到一本被稱為「不動產說明書」,已是現在不動產交易的必備流程之一;但你知道嗎?早年雖然購買電器會有說明書,動輒數百、上千萬的不動產交易,卻沒有這份資料;因此,信義房屋為保障消費者權益,讓不動產交易更安全,比法規早了10年,率業界之先,開始製作不動產說明書;時至今日,信義房屋仍不斷精進產製流程,包括建置瑕疵屋況資料庫、導入E化製作流程等,希望提供給買賣雙方最安全放心的交易流程。早在內政部首次公布不動產經紀業管理條例之前,信...
【住展房屋網/綜合報導】目前市場主要為中、小坪數產品,民眾若想要更大的空間,一般會買下2戶房屋,然後打通合併使用,因此民眾提出,在相同地號上2戶房屋打通使用,是否能按自用住宅使用地價稅課徵,或適用自住自宅用地優惠。 對此高雄市稅捐處表示,土地若按自用住宅用地稅率課徵,須符合無出租、無營業情形,且所有權人或配偶、直系親屬、應於在當地完成辦理戶籍登記等文件,若地上房屋無人設立戶籍,依規定不能按自用住宅用地稅率課徵地價稅。 所有權屬同一...
(此為示意照片,該屋與本主題無關。圖片來源:Pexels)都會區房價高漲,價格相對便宜的地上權住宅,給了買方更多選擇空間,但這些地上權或使用權,卻有4大致命傷;除了貸款條件差,轉手價值隨著屋齡的折舊與使用年限縮短而下跌外,仍需繳交房屋稅和地租,而且成立管委會恐有困難!想低於時價購買地上權住宅?先看完這篇再下手吧!01 ▋▍地上權定義為何,雙北地上權建案有哪些?要釐清地上權或使用權,得先談談最常見的所有權概念。一般不動產買賣,都是建物和土地的所有...
在整個買房流程中,當買方提出斡旋意願時,房仲基於善盡告知房屋現況的責任,會提供並完整解說「不動產說明書」。「不動產說明書」的內容有哪些呢?於內政部地政相關規範有「不動產說明書應記載及不得記載事項」,有區分三大項「土地、成屋、預售屋」共14點內容,本篇將以中古屋買賣所包含的土地、成屋的項目內容作為說明。現況由於房仲產業競爭激烈,所以房仲提供的內容已超越內政部相關規定,但由於各品牌房仲提供的附加內容項目繁多,雖然專業的房仲業務會逐一說明,...
【網路地產王/綜合報導】近年民眾對於不動產的觀念逐漸在改變,除了對地上權住宅的接受度大幅提高之外,「以房養老」經過近年來的宣傳,有意嘗試的民眾也是愈來愈多。 公股行庫推動以房養老商品,訴求對象從銀髮族以自住房產辦理以房養老,作為老年安養資金來源,擴大至將房產出租而非自住的「包租公、包租婆」,提供銀髮族即使房屋不再自住,也不必賣房或留給銀行,而可以結合安養信託「留房養老」,讓持有的房屋變成真正的房老聖品,未來仍可傳承。 台灣2020年人口步入...
【住展房屋網/綜合報導】新竹縣政府稅務局表示,近來有民眾詢問,房屋移轉報繳契稅後,若因故解約申請撤回申報,已繳納之契稅是否可以退還? 該局說明若是已辦建物所有權登記之房屋移轉,在未辦妥產權移轉登記前申請撤回契稅申報,可以退還原繳納契稅;如果完成房屋移轉登記,就不能撤回契稅申報及退還原繳納契稅,但該次所有權移轉是因法律行為不成立或當然、視為自始無效,地政機關已依法院確定判決書、和解或調解筆錄辦理回復所有權登記予原所有...
俗話說,「百年修得同船渡,千年修得共枕眠」,過去的夫妻大都秉持「夫妻本是同林鳥」,對很多事都是能忍則忍,進而能白頭偕老,除非是「大難來時各分飛」。但現今,速食愛情多,加上女男平等的平權主義盛行,如果情已逝,難以再共同生活下去,不少人都會「一拍兩散」,步向離婚之路。離婚率高 難白頭偕老據內政部戶政司統計,民國107年,台灣的離婚對數計5萬4402對,平均每日離婚對數就高達149對,而離婚者的婚齡中位數為8.25年,其中以結婚未滿五年者占3成4為最多,顯...
【住展房屋網/綜合報導】手上的錢不夠買房子,又不想去住公共的社會住宅,該如何?目前北京擬推「共有產權房子」,就是衝著「剛需」的年輕族群,希望和老百姓一起努力解決買房子的困難。 所謂「共有產權住房」,其實就是買房人與政府共有房屋產權。通過實行政府與購房人按份共有產權方式,政府將其持有的部分產權的『使用權』讓渡給首次購房人,進一步降低了房屋出售價格,也支持首購的需求,滿足無殼家庭住房的剛需。 據北京住建委相關負責人說:住房項目的銷售均...
國民住宅條例規定,國宅不得出租,且國宅土地屬於政府所有,購屋者無法取得土地所有權,僅擁有地上權,國宅地上權期滿後,房屋產權應無償移轉登記為政府所有;上述這些規定均屬任何人得以查閱之政府公開「法規資訊」,房仲沒有主動提供法規資訊予消費者的責任,消費者必須自行注意。黃姓買家透過房仲公司,在四年前以一千二百萬元向葉姓屋主購買台北市內湖區一棟國宅社區的一間房子,黃說他購買國宅的目的係為出租投資理財之用,但房仲卻隱匿國民住宅依據法令不得出租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