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還以為桃園富人都住在藝文或海華特區?根據財政部最新公布110年綜合所得稅統計,桃園平均所得最高是龍潭區渴望里,其次是青埔特區青溪、青山及青峰里,第5名是龜山區長庚里。網友進一步以中位數所得來看,青溪里更超越渴望里奪下第一,大讚「青埔已經變成青龍國,桃園最TOP的地方」。 財政部近日公布110年度綜合所得稅統計專冊,mobile01網友發現桃園市橫跨中壢及大園區的青埔特區,青溪里平均收入160.1萬元衝上全市第2高,僅小輸渴望里160.7萬元;甚至進一步採中位數...
文/正業地政士聯合事務所所長 鄭文在 依照新制房地合一稅規定,105年起購買的房地產,出售時除了土地增值稅,還要課徵房地合一稅。如果是買賣,取得成本是買價,如果是繼承,取得成本是房屋評定現值及土地公告現值,或是金融機關的抵押權未償債務。 所以,105年是房地產稅賦的分水嶺,105年之前取得的房地產,出售時只要繳納房屋契稅、土地增值稅及房屋交易所得稅;105年之後取得的房地產,出售時除了房屋契稅、土地增值稅外,房地合一稅取代了房屋交易所得稅...
文/元宏不動產加值服務平台研究總監 陳傑鳴 政府打炒房出新招,「囤房稅2.0」針對出租住宅出現降稅的方案! 根據財政部資料,「囤房稅2.0」將現行囤房稅率(非自住住家稅率)1.5%~3.6%,調升至2%至4.8%,但出租申報及繼承共有原上限3.6%則改為1.5%~2.4%,「一升」(升囤房稅率)「一降」(降出租稅率)下,被認為鼓勵房東減少囤房加速出租空屋,並且希望房東自主申報,藉此解決租屋黑市的問題。 對此,筆者認為,「囤房稅2.0」提高囤房稅率卻調降出租...
文/蔡余婕 為加速高雄地區產業轉型,吸引半導體、航太、智慧機械、精準健康及創新科技產業進駐高雄橋頭科學園區,營建署設立產業投資稅捐減免獎勵區,希望加速高雄產業轉型,提升高雄區工作機會和促進經濟發展。 營建署解釋,為促進高雄新市鎮特定區發展,行政院已在2022年6月15日核定「有利於高雄新市鎮發展產業適用範圍(第二期發展區)」案,並同意園區內約185公頃產業專用區為稅捐減免獎勵地區,半導體、航太、智慧機械、精準健康及創新科技等5產業廠商進駐...
儘管內政部強調,申請租金補貼是房客的權利,並不需要取得房東同意,只要於系統開放時,直接線上申請即可,不過,房客碰壁的案例仍層出不窮,大家也紛紛上網分享自身慘案。一名網友在Dcard感嘆,自己特地先上網查資料,確認租金補貼通過後,房東自動成為公益出租人,可享有綜合所得稅每戶每月1.5萬免稅,以及房屋稅與地價稅比照自用住宅優惠稅率,不會影響太多權益,才鼓起勇氣告知房東要申請租金補貼,沒想到房東氣炸,直接在半夜2點打電話砲轟她,要求她明年租約到期後...
平均地權條例新制今年7月1日施行,臺北市地政局超前部署,推出五大配套措施用以落實新制,包括系統支援、審議制度、經費人力及教育輔導等各項配套措施,致力守護房市交易秩序,並且保障消費權益。 內政部於今年2月8日修正公布平均地權條例部分條文,本次修法五大重點,包含「限制預售屋或新建成屋之換約轉售」、「預售屋解約申報登錄」、「管制私法人購屋」、「建立檢舉獎金制度」及「重罰不動產炒作行為」,除了禁止不動產炒作行為規定已於公布後施行,其他四項重點...
Array 文/陳曼羚 《平均地權條例》新制自7月1日實施,為有效落實新制,台北市政府地政局祭出五大配套: 一、首創鷹眼比對系統 全國首創開發系統,自動化比對「建物第一次登記後首次買賣登記」的買方與「預售屋實價登錄申報」的買方是否相同,作為稽查解約、轉售行為的參考依據,違規行為無所遁形,同時將比對結果提供國稅局,作為預售屋交易房地合一所得稅查核參考。 二、組成審議小組 邀集不動產、法律、公平交易等產官學界專家學者,組成跨域審議小組...
《平均地權條例》限制預售屋換約轉售,今年7月即將上路,對此臺北市政府地政局配合政策,超前推出鷹眼自動比對系統,透視預售屋買方的異動來掌握換約情形,還與國稅局跨域合作,藉此防堵申報不實或稅逃漏情形。 配合預售屋禁令 鷹眼系統自動比對 北市地政局表示,「預售屋銷售簽約」以及「預售屋完成產權登記後的買賣」皆應申報實價登錄,二者申報買方如有不同,代表可能有預售屋解約後再出售或換約轉售行為,透過地政局開發的鷹眼系統,自動化比對建物第一次登記後...
Array 文/陳曼羚 《平均地權條例》新制將於7月1日上路,其中「限制預售屋換約轉售」部分,若無有效機制進行認定、稽核及執行,修法效果恐大打折扣。台北市政府地政局超前推出「鷹眼自動比對系統」,掌握預售屋買方異動,一旦「簽約、交屋」2次交易的申報買方不同,將立刻被鎖定。 為避免有心人士利用預售屋解約、換約的方式蓄意哄抬房價,內政部修正《平均地權條例》,將預售屋解約納入實價登錄申報範圍,並規定除6種例外情形,原則上禁止預售屋換約、轉售。...
Array 文/梁博超 財政部南區國稅局表示,個人向建設公司購買預售屋,在建案完工取得房地所有權後出售,屬於成屋交易,應適用成屋交易所得課稅規定。南區國稅局指出,房地取得日要以完成所有權移轉登記日為準,而非購入預售屋訂約日,因此預售屋的持有期間不能併同計算。 南區國稅局指出,房地取得日要以完成所有權移轉登記日為準,而非購入預售屋訂約日,因此預售屋的持有期間不能併同計算。(資料照片) 南區國稅局舉例說明,甲君在2017年12月2日與A建設公司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