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發布:2020年05月1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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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8年度綜合所得稅自今(109)年5月開始申報,今年因疫情影響,政府體恤民眾,特別宣布申報期間由原本的一個月,延長為兩個月,至六月底前都可以申報。 如果你是去年度有買賣自用房屋,且符合「重購退稅」者,那麼,今年報稅會有小小的不同,主要因條件放寬而有大大的受益。 重購退稅新規定 財政部在去年11月18日發布解釋令,核釋適用《所得稅法》第十七條之二有關重購自用住宅稅額扣抵或退還規定之「自用住宅房屋」範圍。 由原訂的「房屋所有權人或其配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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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8年度綜合所得稅自今(109)年5月開始申報,今年因疫情影響,政府體恤民眾,特別宣布申報期間由原本的一個月,延長為兩個月,至六月底前都可以申報。 如果你是去年度有買賣自用房屋,且符合「重購退稅」者,那麼,今年報稅會有小小的不同,主要因條件放寬而有大大的受益。 重購退稅新規定 財政部在去年11月18日發布解釋令,核釋適用《所得稅法》第十七條之二有關重購自用住宅稅額扣抵或退還規定之「自用住宅房屋」範圍。 由原訂的「房屋所有權人或其配偶、...
【住展房屋網/綜合報導】台南市經發局表示,依工廠管理輔導法舊制規定,違章工廠需符合三項條件,包括2016年5月19日前已列管、已有臨時登記工廠登記、低污染,即可辦理申請,但新制上路後,僅有位於「農產業群聚地區」以外的工廠,始得申請辦理特定工廠登記。經發局將請經濟部釐清法令規定,並將協請農業局向農委會反映,部分「農產業群聚地區」是否可重新劃設為「非農產業群聚地區」。 目前全國「農產業群聚地區」面積共23.4萬公頃,台南市「農產業群聚地區」劃設面積...
【住展房屋網/綜合報導】財政部台北國稅局表示,房地合一課徵所得稅制度(以下簡稱房地合一新制)已自2016年1月1日起實施,為減輕民眾換購自住房地租稅負擔,所得稅法第14條之8規定,個人出售依房地合一新制課徵所得稅的自住房地,自完成移轉登記之日起算2年內重購自住房地,其出售自住房地所繳納的所得稅,可於重購自住房地完成移轉登記之次日起算5年內,申請按重購價額占出售價額之比率,自原繳納稅額計算退還。此外,無論「先售後購」或「先購後售」都可以申請退稅或...
【住展房屋網/綜合報導】有關日前台灣民眾黨團表示請行政院撤回行政院版之「國土計畫法部分條文修正草案」,營建署表示,本次修法是務實檢討,有關立法院各黨團均就國土計畫法提出修正條文,該署尊重立法院審查結論,亦持續協助各地方政府辦理直轄市、縣(市)國土計畫、國土功能分區圖繪製等法定工作,以利國土計畫新制儘速上路。 營建署表示,本次國土計畫法修法賦予彈性,乃是就實務面考量國際政經情勢及對國家長遠發展負責必要之調整,絕非外界所稱因法定時程將屆或...
【住展房屋網/綜合報導】台南陳先生來電詢問,其名下有一筆房地,公告及評定現值約200萬元,想要移轉給成年且工作多年的兒子,要用何種移轉方式比較節稅?不同的移轉方式會不會影響兒子將來出售該筆房地的所得稅負? 對此,財政部南區國稅局表示,不動產移轉主要有買賣及贈與2種方式,其中贈與方式可能會須繳納贈與稅;另外,因房地合一所得稅制已在2016年開始實施,陳先生的兒子將來如出售該房地,可能須繳納房地所得稅,而且會因其取得之原因不同,而影響其取得成本之...
【住展房屋網/綜合報導】財政部北區國稅局表示,房地合一課稅新制自2016年1月1日起實施,個人於2016年1月1日起出售屬2014年1月1日之次日以後取得,且持有期間在2年以內房屋、土地,或是2016年1月1日起取得房屋、土地,應依「所得稅法第4條之4及第14條之5規定」辦理申報(新制)。 如個人出售房屋非屬新制課稅範圍者,應依「所得稅法第14條第1項第7類規定」課稅(舊制),以交易時之成交價額,減除原始取得之成本及因取得、改良及移轉該項資產而支付之一切費用後之餘額,列為...
【住展房屋網/綜合報導】財政部高雄國稅局表示,近日發現有納稅義務人交易於2016年1月1日以後取得之房屋、土地,由於誤以為無交易所得就不用申報個人房地合一所得稅,因此遭受罰鍰處分。 該局舉例說明,納稅義務人吳君於2019年5月1日出售於2017年3月2日購入之房屋土地,雖然是虧損出售,但依所得稅法第14條之5規定,個人有同法第14條之4之交易所得或損失,不論有無應納稅額,應於房屋、土地完成所有權移轉登記日之次日起算30日內自行填具申報書,檢附契約書影本及其他有...
【住展房屋網/綜合報導】桃園市2019年12月買賣移轉土地筆數為6,276筆,較前月6,085筆增加約3.1%,相較去年同期4,576筆增加約37.2%;而買賣移轉建物棟數為4,466棟,較前月3,925棟增加約13.8%,而較去年同期2,978棟則增加約50%。2019年12月買賣移轉土地建物筆棟數量達10,742個,受近期桃園市不動產市場逐漸升溫以及新建案交屋潮影響,數量明顯增加,自2019年下半年各月移轉數明顯高於前一年同期,且已有4次單月總數破萬。 桃園市2019年度全年買賣移轉土地筆數共計64,019筆...
【住展房屋網/綜合報導】都市更新條例於2019年1月修正公布,為因應都更條例相關規定,台北市府啟動「台北市自行劃定更新單元內重建區段之建築物及地區環境狀況評估標準」修法作業以明確評估標準項目。更新處強調此次修法有別於以往,納入本府大眾運輸導向都市發展規劃(TOD)政策,將未經劃定應實施更新之地區分為捷運場站周邊區域及一般區域。讓評估標準項目更明確化,並建立完整檢核方式,以及強化都市更新與都市危險及老舊建築物推動機制之連結。 本次修法將原先建築物...
【住展房屋網/綜合報導】台北市政府依都更條例第65條第3項授權,修正訂定了「台北市都市更新建築容積獎勵辦法」,該辦法已正式發布實施,依照對都市環境的貢獻、新技術的應用及有助於都更事業的實施等因素,訂定8項容積獎勵項目,容獎額度計算方式排除過去估價、財務及審議等不確定因素,容積獎勵計算明確,解決實務執行疑義,修正重點如下: 一、北市都更容獎額度42%選20%:都更案容獎上限為50%,民眾可自由選擇中央與地方容積獎勵項目,但地方獎勵以20%為限。台北市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