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發布:2023年09月05日
- 440人觀看
【網路地產王/綜合報導】對於「囤房稅2.0」建商餘屋一年內擬適用下限稅率2%,不動產開發公會全聯會理事長楊玉全表示,這並不合理,目前房市買氣低迷,很難一年內就把餘屋賣光,待售期最起碼也要4年,待售期間的稅率應該回到1.5%才合理。 現行「房屋稅條例」規定,住家用房屋分為「自住」及「非自住」,自住房屋稅率1.2%,非自住房屋稅率1.5%至3.6%,由各縣市訂定差別稅率,俗稱「囤房稅」。 「囤房稅2.0」改採「全國歸戶」,單一自住一定金額以下稅率降至1%,非自...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