搜尋

任你搜索,樂屋世界

搜尋

關鍵字:服務專線

一共有:154筆"服務專線"結果被找到
排序方式:
房屋稅新制隱藏陷阱!3-6月完工新屋恐收「16個月稅單」

房屋稅新制隱藏陷阱!3-6月完工新屋恐收「16個月稅單」

房屋稅新制隱藏陷阱!3-6月完工新屋恐收「16個月稅單」M傳媒 房屋稅新制上路後出現一個容易被忽略的稅務地雷。台中市稅務局提醒民眾,每年2月末日是房屋稅的課稅基準日,若在3月至6月間新建、增建或改建完成房屋,這段期間的稅額會被「併入下一期」計算,屆時屋主可能收到長達16個月的稅單,繳納金額將遠超預期。   房屋稅新制已於2024年7月正式上路,但許多納稅人可能還不清楚其中隱藏的課稅細節。 根據台中市稅務局說明,房屋稅課稅所屬期間為前一年7月1日...

房屋稅2.0新制上路!省稅關鍵在「家戶歸戶」認定

房屋稅2.0新制上路!省稅關鍵在「家戶歸戶」認定

房屋稅2.0新制上路!省稅關鍵在「家戶歸戶」認定 被稱為「囤房稅2.0」的房屋稅新制正式實施,針對符合「全國單一自住」條件的房屋,稅率從1.2%降為1%。新竹市稅務局公布房屋現值門檻為185萬6600元,預估全市約6.5萬戶可享優惠,但嚴格的家戶歸戶認定標準,讓許多民眾可能因忽略細節而錯失省稅機會。   房屋稅2.0新制於今年5月首度開徵,這項政策的核心目標是落實居住正義,透過稅制調整鼓勵自住需求並抑制囤房行為。根據新竹市稅務局說明,符合條件的單一自住...

都市農地稅賦調整 財稅局:公共設施完竣即改課地價稅

都市農地稅賦調整 財稅局:公共設施完竣即改課地價稅

都市農地稅賦調整 財稅局:公共設施完竣即改課地價稅 嘉義縣財政稅務局近期接獲民眾詢問,表示其位於住宅區的土地長期種植蔬菜,卻突然被改課地價稅,質疑「農用為何仍需繳稅?」該局說明,依《土地稅法》第22條規定,都市土地若屬住宅區、商業區或工業區,僅在「公共設施尚未完竣」且仍作農業使用時,才可課徵田賦(目前停徵)。一旦公共設施(如道路、自來水、排水系統、電力)建設完成,即使維持農用,仍須改課地價稅,以符合土地使用分區的稅賦原則。    ...

地價稅11月開徵 9/22前申請享優惠稅率

地價稅11月開徵 9/22前申請享優惠稅率

地價稅11月開徵 9/22前申請享優惠稅率 嘉義縣財政稅務局提醒,114年地價稅將於11月開徵,符合自用住宅、工業用地等優惠稅率或減免資格的民眾,必須在9月22日前提出申請,逾期申請者將延至明年才能適用。許多納稅人往往在收到稅單後才提出申請,導致當年度無法享有稅賦優惠,財政稅務局呼籲符合資格的民眾把握時間,避免權益受損。    優惠稅率適用範圍廣 及早申請省荷包  根據《土地稅法》第41條及《土地稅減免規則》,符合自用住宅用地、工業用地、加油站...

屏東老宅土地稅優惠卡關 10%門檻成關鍵

屏東老宅土地稅優惠卡關 10%門檻成關鍵

屏東老宅土地稅優惠卡關 10%門檻成關鍵 屏東縣政府財稅局近期針對自用住宅土地增值稅優惠申請發布重要提醒,特別強調「房屋評定現值須達土地公告現值10%」的關鍵門檻。這項依據土地稅法第34條第3項及財政部相關解釋令的規定,讓許多擁有未登記老舊建物的民眾,在出售土地時才發現可能喪失優惠稅率資格,引發地方關注。   財稅局指出,實務上最常見的爭議在於「10%比率」的認定標準。根據規定,這個比例是以「該基地上全部建物評定總現值」與「基地公告土地現值...

地價稅優惠須重新申請 繼承或受贈土地別忘辦理

地價稅優惠須重新申請 繼承或受贈土地別忘辦理

地價稅優惠須重新申請 繼承或受贈土地別忘辦理 嘉義縣財政稅務局近期接獲民眾詢問,繼承配偶或受贈父母的自用住宅用地,若使用情形與戶籍未變動,是否可繼續適用自用住宅優惠稅率?該局特別提醒,土地所有權移轉後,即使使用狀況不變,新所有權人仍需重新提出申請,經審核通過才能適用2‰的優惠稅率,否則將按一般用地稅率(10‰至55‰)課徵,兩者稅負差距可能達4倍以上。    優惠稅率不自動延續 申請期限要注意 稅務局以實際案例說明,若小明繼承父親原適用...

房地合一稅申報常見錯誤 國稅局提醒民眾留意成本費用認列

房地合一稅申報常見錯誤 國稅局提醒民眾留意成本費用認列

房地合一稅申報常見錯誤 國稅局提醒民眾留意成本費用認列 財政部高雄國稅局近期發現多起房地合一稅申報錯誤案件,主要涉及納稅人誤將前手負擔費用或非持有期間土地漲價數額列入成本扣除,導致短報稅額遭補稅。國稅局特別提醒民眾,申報時應仔細核對相關憑證,僅能列報本人實際負擔且符合規定的費用。   高雄國稅局舉出兩起典型案例說明常見申報錯誤。第一例是納稅人甲君繼承父親房地後出售,誤將父親當初購屋時支付的契稅、印花稅等費用列為自己的成本費用。國...

外籍人士適用房屋稅自住優惠 彰化縣稅務局提醒申請期限

外籍人士適用房屋稅自住優惠 彰化縣稅務局提醒申請期限

外籍人士適用房屋稅自住優惠 彰化縣稅務局提醒申請期限 為配合「房屋稅2.0」新制,彰化縣地方稅務局近日說明,自住房屋的認定標準已調整,除須為本人、配偶或直系親屬實際居住外,還須辦妥戶籍登記。不過,考量外籍人士、無戶籍國民、陸港澳居民等族群的特殊情況,財政部特別放寬規定,只要持有中華民國居留證,且居留地址的房屋為本人、配偶或直系親屬所有或擁有使用權,即使未設戶籍,仍可視同符合自住條件,適用較低的房屋稅率。    稅務局進一步解釋,符...

換屋族注意!房地合一稅重購退稅有條件 國稅局籲留意「實際居住」規定

換屋族注意!房地合一稅重購退稅有條件 國稅局籲留意「實際居住」規定

換屋族注意!房地合一稅重購退稅有條件 國稅局籲留意「實際居住」規定 財政部臺北國稅局近日提醒,民眾若想適用房地合一稅的重購退稅優惠,必須確實符合「實際居住」要件。該局舉例說明,有納稅人因無法證明實際居住事實,導致百萬退稅權益泡湯,呼籲換屋族應特別注意相關規定,避免權益受損。   為減輕民眾換屋負擔,財政部提供房地合一稅的重購退稅優惠,只要在2年內完成出售舊屋與購買新屋,且符合自住條件,即可申請退還或抵繳已納稅款。不過國稅局強調,...

加購車位稅務警訊:未重新申請恐遭課4倍地價稅

加購車位稅務警訊:未重新申請恐遭課4倍地價稅

加購車位稅務警訊:未重新申請恐遭課4倍地價稅 自用住宅優惠不自動延伸 稅務局提醒關鍵程序,彰化縣地方稅務局近期提醒民眾,即使已取得自用住宅用地優惠稅率,若後續加購同地號的停車位或土地持分,仍須重新申請才能繼續適用優惠稅率,否則將按一般用地稅率課徵,稅負可能暴增四倍以上。    稅務局指出,許多民眾誤以為原本已核准的自用住宅優惠會自動涵蓋新增的車位或土地持分,但實際上,任何新取得的不動產部分,即使地號相同,都需單獨申請。若未依規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