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跟房仲買房,簽約時代書要我簽『放棄瑕疵擔保』合理嗎?「買中古屋最怕交屋後才發現漏水、壁癌,代書卻拿出一張『放棄瑕疵擔保』要我簽?這合理嗎?簽了是不是以後房子有問題都要自己吞?」網友在臉書社團發問,最近跟房仲買房簽約時,代書要求網友簽署『放棄瑕疵擔保』,聲稱「中古屋本來就不保證沒問題」。但你知道嗎?這種條款不是簽了就算數!有些情況根本無效,簽了反而有可能因而喪失消費者應有權益。 這篇文章用最白話的方式,告訴你哪些情況能簽、哪...
房市低迷,指的是買賣,而租賃是另一回事。二者供需要件有異,故行情交投皆屬不同市場。換言之,大店面可能總價高,而難覓買主;但地段佳,卻可能高價租出去。若談住家租屋行情,房東租客互動,其光怪陸離景象,可真說不盡道不完。 由於社群媒體發達,網友不分男女老少,雞毛蒜皮之事,往往鉅細靡遺,肝花腸肚翻出來講。故而遠在異地的城鄉租屋糾紛,亦能攪得滿城風雨。台島網民忒愛打抱不平,天下人管天下事,惡房東、奧房客,都免不了被出征討伐。故網路世界。永...
為什麼許多房仲售屋廣告不寫屋齡,問也不清楚回答,這樣算廣告不實嗎? 民眾在售屋網查詢物件發現,許多房仲在刊登房屋銷售廣告時,經常只強調精美的裝潢照片,卻刻意淡化或隱藏屋齡資訊。等到消費者被吸引後進一步詢問,才發現原來是屋齡高達三、四十年的老屋。這種行銷手法是否構成廣告不實?消費者又該如何保護自身權益?本文將從法規面、市場實務及消費者自保策略進行分析。 一、售屋廣告為何不明顯露出老房屋齡資訊? 1. 行銷策略 先吸引點擊,再...
房東賣房要我滾?租客必知6大權利!律師警告:這樣做恐吃官司 『房子賣掉了,你下個月搬走!』租了多年的房子,房東突然以賣房為由趕人,你只能摸摸鼻子認賠嗎? 錯!律師揭露:即使房產轉手,房東也無權任意終止租約! 本文教你用6道法律防火牆,守住你的居住正義!」 根據你的情況,你原本是「定期租約」,期滿後未續約但繼續居住,房東也未反對,因此轉為「不定期租約」。 現在房東因賣房要求你搬離,以下是你的權利與應對方式: 1. 房東必須符合...
【買房必看】斡旋金該付多少?專家解析:選錯方式可能讓你多賠很多錢! 準備買房時,房仲突然要你付一筆『斡旋金』,該給5萬還是50萬?更可怕的是,有人因為選錯議價方式,最後竟要多賠很多錢! 今天我們請來不動產專家,群洋國際地產集團 總經理 張惠山來幫大家,一次搞懂斡旋金與要約書的關鍵差異,讓你聰明議價不吃虧! 斡旋金的金額通常沒有法律強制規定,但市場慣例如下: 比例範圍:約為房屋總價的1%~5%(例如1,000萬的房子,斡旋金約10萬~50萬)。 ...
40年透天厝分家估價差150萬?專業解析銀行與親戚估價落差關鍵,教你用3招守住權益! 家中40年老透天要分家,銀行估550萬、親戚卻只願認400萬,價差高達150萬該信誰?更讓人困惑的是,附近同齡透天成交價竟都超過700萬!專家指出,這類分家糾紛常見『銀行保守估價』與『親友刻意壓價』兩大陷阱,若沒掌握正確估價方法,可能平白損失上百萬權益。本文獨家拆解估價差異真相,並提供3種具法律效力的估價管道,教你用『市場行情』守住應得份額! 關於40年透天厝估...
代銷說不二價卻買貴了?新成屋實價登錄驚見價差10幾萬!簽約後自救攻略 建商不二價,這已經是最優惠了!、大家都是一樣的價格,沒有例外!這些話術是否聽起來很熟悉?許多購屋者在購買新成屋時,常被代銷人員的「不二價」話術說服,以為自己拿到最優惠價格。但交屋後查閱實價登錄,卻發現同期成交的其他戶別竟然便宜了十幾萬,當場有種被當冤大頭的感覺! 在購買新成屋時,若發現同期成交的其他戶別價格更低,而代銷當初卻聲稱「不二價、建商已折扣」,確實...
房東注意!這樣收租恐多繳印花稅 財稅局佛心教節稅 租屋族用轉帳付租金,房東也可能要繳印花稅?財稅局最近提醒,關鍵不在於錢怎麼給,而是房東有沒有「白紙黑字」寫下收款紀錄。如果房東在租約附件或收據上寫明金額並簽名,就算實際是透過銀行轉帳收錢,這張紙就會變成「銀錢收據」,要按金額的千分之四貼印花稅票。 財稅局解釋,很多房東習慣在租約後面附的付款明細表逐月填寫租金金額還簽名,或是另外開收據給房客,這些動作都會讓文件變成要繳印花稅的憑...
想買預售屋的民眾要注意了!由於中央銀行持續嚴格的房市信用管制措施、各大銀行緊縮房地產貸款業務、房市景氣仍未好轉,使得近期嘉義、花蓮、桃園分別傳出中、小型建商、營造廠經營不善、倒閉的消息,施工到一半的預售屋蓋不下去,就成為大家口中的「爛尾樓」,當初花錢繳了大筆頭期款、工程款的民眾將面臨巨大的損失、以及茫茫無期的法律追債日子。▲買預售屋建案要挑選信譽卓著的建商,買來才會安心。想要避免這種情形發生在自己的身上,當你拿到預售屋建案廣告傳單、或...
東區名人巷土地遭盜賣案 纏訟20年終獲國賠判決 台灣高等法院更六審11日針對前大法官王澤鑑伯父王諸齊名下土地遭盜賣案作出判決,認定台北市大安區地政事務所確有行政疏失,判決應賠償6名繼承人5217萬餘元及自2006年起計算的利息。這起橫跨20年的國賠案件,歷經最高法院6次發回更審,終於獲得階段性結果。 這座位於台北市東區名人巷的黃金地段土地,包含忠孝東路四段216巷、205巷共3筆、總面積410餘坪的土地。雖然被列為公共設施保留地,但若經政府徵收或採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