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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政士,不只是寫文書、跑流程,而是每一個客戶生命中重要時刻的見證者。「我們會看到客戶第一次買房的緊張感,也會看到客戶換屋的喜悅感,更得陪客戶面對處理遺產的千頭萬緒……」佳澄地政士事務所地政士林佳雯認為,在這過程中,固然得依循法律來妥適處理,但若能多一點「情」,就能讓事情更圓滿。 林佳雯已入行十年,回首代書路,曾有客戶買房、賣房,都是她負責簽約辦理,也經手無數繼承案,看遍人間百態。學法律出身的她認為,處理案件時,能否換位思考、為客戶...
【住展房屋網/綜合報導】公寓大廈管理委員會,或簡稱社區管委會,是為了維護與管理公寓大廈的正常運作,以公寓大廈的區分所有權人為基礎的管理組織。負責社區規約制定、開會討論事項,以及保存使用執照謄本、各項水電、消防、機械設施管線圖說,平時還要整理會計財務報表,更維護公共安全檢查及消防安全設備檢修,整體涵蓋物業管理與監督。管委會主要成員,通常有「主委」一名,副主委、財務委員、監察各一名;還有比較大型全面的配置會有安全委員、機電委員、環保委員等...
【住展房屋網/綜合報導】買房動輒百萬千萬,現在許多建商在房子都尚未蓋好前,就會開始進行銷售。預售屋價格不僅會比成屋貴,且對消費者而言,既看不到屋況,也無法預測建造途中會不會有突發狀況,導致建商不蓋了等情況發生,具有買賣風險。而政府雖然有針對預售案制定數項「履約保證機制」,但實際上各項履保機制保障程度不一,同時更未保障民眾一定能拿到蓋好的房子。因此,購買預售屋前,還是要仔細多作功課、多評估風險。 政府訂定「履約保證機...
和房仲約看房,遇到喜歡的房子想要殺價,卻始終臉皮薄不好意思殺價,不然就是被嗆不懂市場行情亂出價?到底要怎麼做才可以談到想要的房屋價格?除了事前做功課,買房議價技巧、房仲話術、議價率也很重要!讓樂屋網來告訴你,幫你談到想要的房屋價格,提高殺價成功機會。█買房殺價前的事前功課買房殺價不單單是上網查查周邊實價登錄就好,使用實價登錄,除了鎖定近房子鄰近周邊近一年成交行情外,更重要的還要做以下功課:了解該地區的不動產市場動態、物件本身條件、屋主...
【網路地產王/綜合報導】車博資訊與VR平台愛實境公司於愛實境台北小巨蛋總部中,發表最新的合作意向,期望共同創造汽車電商與VR技術結合,締造數位科技最佳效能,跨界協助更多產業運用科技轉型發展與平台化。 車博資訊,運用雲端服務幫助管理業者與公司提高效率,有系統地收集大數據車輛分析系統與資訊管理透明,管理電商服務與汽車資訊動態,並提供保障降低交易糾紛。iStaging則是集結了核心VR技術與智慧實境式體驗的開發,擴大為不同業者做衍生應用。 與車博資訊的交流...
出道36年的澎恰恰,近年因拍電影、投資文創產業欠債高達2.4億,當年他和澎嫂以3000萬買下的大安路近90坪豪宅,目前市值約1億,也已抵押償還一半債務,但仍有1.2億的債務。據知,澎嫂曾委託房仲業者代售,決定賣豪宅救夫,但因開價高於市場價格3000至5000萬,豪宅賣不動,8月初已和房仲業者解約。 登記在澎嫂名下的這間大安路豪宅,屋齡19年,根據資料顯示,澎恰恰因金錢周轉困難、財務吃緊,今年農曆春節前,將這間房產向華南銀行設定7000多萬元的抵押貸款,先解決部...
【住展房屋網/綜合報導】新北市政府自2016年起與崔媽媽基金會合作推出「租屋停看聽」,並於住宅補貼申請期間提供免費法律諮詢服務,自即日起至8月31日提供諮詢服務,歡迎有租屋相關問題的新北市民朋友多加運用。時間為週一至週五上午8時30分至下午5時30分,也可以撥打服務專線或至網站預約登記諮詢租屋法律問題。 城鄉局表示,去年配合住宅補貼開辦期間受理約150件租屋糾紛諮詢,反應熱烈,解決許多民眾租屋上的問題,因此藉由住宅補貼開辦結合法律...
由於近期國際情勢變化,跨國供應鏈面臨調整,不少持有土地台商考慮精簡大陸生產基地,可能會有建商商討合作開發。但資誠會計師事務所兩岸商務與稅務服務會計師段士良說,土地開發合作初期需進行用途變更審批,還有開發風險、複雜稅負議題等,提醒台商參與需留意5大風險,同時認為以股權形式間接處分不動產,並搭配完整交易安全規畫,還是台商目前處分土地的最佳方案。 具體5大風險部分,其中包含第一點是土地用途變更申請成本與時程不易掌握;第二是台商是否有能力評...
「騎車的時候,你要非常、非常專心,路況、天氣、胎壓等等,都考慮進去,然後看著目標,全心衝刺;當你經驗越純熟時,你越能掌控一切,享受御風而行的快感,這跟做事業,其實是一樣的道理!」長青地政士事務所負責人江榮輝熱愛重機,曾單日環島,也曾征服歐美各大絕美路線,對他來說,時速240公里也曾經歷嘗試過,而華麗速度感的背後,靠的是紮實基本功跟堅持到底的信念。主修機械,聽太座建議轉入地產圈回顧過往,江榮輝透露,自己原本讀機械科,還曾去鐵工廠上班,但後...
【住展房屋網/綜合報導】高雄市稅捐稽徵處,近來接獲納稅義務人表示,因繼承取得土地,並登記為公同共有,詢問是否可申請按各自應有持分或約定之比例分單繳納地價稅?而稅捐稽徵處表示,土地稅法第3條及稅捐稽徵法第12條規定,土地所有權屬公同共有者,以管理機關或管理人為納稅義務人,未設管理人者,以全體公同共有人為納稅義務人;可申請分單繳納 但仍負稅捐連帶責任。 稅捐稽徵處進一步解釋,公同共有土地未設管理人,經全體公同共有人共同提出...